我喜欢住青旅,有些奇怪,那种每晚都跟不一样的朋友们聊天吃饭的感觉很奇妙,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因为一场旅行,不知道什么时间会相遇,也不知道什么时间会分离,所谓艳遇,大抵如此。
初到北京,总想把民谣里唱过的鼓楼大街,后海酒吧,南锣鼓巷都走上一遍,才算不辜负那些年爱上的野马和迷失的草原。
下午三点,我在楼下的客厅写文章,三个法国姑娘在喝咖啡,电影大屏幕上放着《了不起的挑战》,岳云鹏蠢萌天真,一群人哈哈大笑,阿良坐在最远的沙发上弹吉他,就在我对面。
“我看过沙漠下暴雨,看过大海亲吻鲨鱼,看过黄昏追逐黎明,没看过你。”
他弹得很用心,我却不厚道的笑了,“这吉他的音不对,可能只是个装饰品。”
“你也喜欢这首歌?”我点了点头。
阿良是来北京旅行的,据他更文艺的说法是,一边旅行一边寻找,一边寻找一边忘记,粗俗的我表示不懂。
“我以前的女朋友也喜欢这首歌,总是缠着我给她唱。”
“你吉他弹得这么好,民谣唱的这么酷,你女朋友得幸福成啥样啊。”
“可惜,在一起三年,我都没给她唱过,总觉得忒俗,忒不爷们,哥的心里装的是世界。”
我晃了晃手里的北冰洋,要不是前一秒钟刚被我喝完,我保证他将接受一场盛大的盐汽水洗礼。
“我那个时候太花心,其实现在想想,我花心的资本不过是年轻和个高,偏偏那个时候的女生都迷恋大长腿和青春。”
阿良大学里有一个女朋友,但阿良却不把她当女朋友,直接点说,他的心里是整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里无数的少女和泛滥的荷尔蒙。
那个时候的阿良享受万众瞩目,尤其是自己在台上自弹自唱,台下的女生尖叫疯狂,走在路上也会有人跑过来要电话号码的感觉。
阿良的女朋友是个文静的乖乖女,每天除了上课下课就是陪阿良打游戏,兼职订外卖及取快递等业务,时不时的还要承受阿良因为游戏不顺而意外爆发的坏脾气。
“我特别喜欢看她吃大蒜吃葱花和辣椒,因为她是北方妹子,一吃辣椒就会满脸通红,流眼泪,她不爱吃,但每次都勉强吃完,我还喜欢带她去看恐怖片,有次看完电影出来,她吓得几天晚上没睡着觉,她不爱看,但每次都不会拒绝我。”
“一个女生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你,是怎样都不会为你做这些的。”我特别理解她,失足少女。
“但是那个时候我不这样想啊,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她为我做了这些,我就要为她守身如玉,对我好的女生太多了。”
在那个尴尬的年纪,许多男生都以为自己还会遇到无数心动的女生,许多女生也都以为自己再也不会遇到如此心动的男生,而结果往往是,男生再也遇不到对自己更好的人,女生却遇到了更值得珍惜的人。
“后来呢?为什么分开了。”他手里还在试图调正那把吉他的音。
“后来…后来我看上了另一个会弹吉他会涂红嘴唇的女生,但我不想提分手,显得不仁不义,我就跟她说,这段时间心情不好,不要见面了,我以为她会来和我大吵大闹,那样正合我意,一句不多说,直接把她拉到,但我没想到的是,从那天以后,她真的再没出现,我也迅速搞定了那个会弹吉他的女孩。”
他为自己的移情做了充足的准备,想了几千几万条摆脱她的理由,却没想到这一次,她走的这样干脆,也许她什么都知道,只是爱会让人成为一个忠实的盲人。
“不过我和那个会弹吉他的女生在一起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我第一次让她吃辣椒的时候她骂我傻逼,我第一次带她去看恐怖电影的时候她中途放了我鸽子,我打游戏的时候她总是大吵大闹,我给别的女生弹琴的时候她给了我一巴掌,以前都是前任为我鞍前马后,现在却要我为她做牛做马。”
以前我以为自己并不在乎这一切,其实不是不在乎,而是习惯了,习惯了身边有一个对自己百依百顺,言听计从的人,习惯会让人变得不懂珍惜,或者对这份原本不必如此的真心视而不见,所以上帝才会安排失去,让你领悟一个真理,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惜取眼前人。
我看了一眼屏幕右下角的时钟,六点多了,我合上电脑准备去吃饭,阿良还在用着那把粗糙的吉他唱着,我看过黄昏追逐黎明,没看过你。
“以前她总是缠着我给她唱这首歌,现在我唱了,她却不听了。”
分开以后,我总是会在很多细节里想起你来,比如吃饭的时候,被辣椒呛出眼泪,模糊的看见你手足无措的样子,比如在电影院,会习惯性的向右看,准备嘲笑你一下,可一转头发现不是你。
你看,这些小细节,都是你离开过后,才知道你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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