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收到塔塔的信息。
——还记得今天什么日子吗?
——Of course!
——那就走起,啦啦啦。
——好,我先去天台。
——行,我也润润嗓子先。
8月29日,一个普通又特别的日子。普通的是,今天不过是一年的1/365。特别的是,今天是Nic的生日。
因为爱,所以爱每年今天,隔空合唱是我和塔塔约定俗成的仪式感,这是两个贫民窟女孩的在线卑微追星。每年三首歌,今天是《黄种人》、《因为爱所以爱》、《锋味》。
再健忘,这三首歌也不用看歌词。再五音不全,这三首歌也不会唱跑调。
我已经忘了这个习惯维持多久了,也记不清自己喜欢谢霆锋有多少年了,只知道真的很久很久了。毕竟,我都到了当初喜欢上他时他的那个年纪。
只是因为在荧屏上多看了你一样,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第一次在荧幕上见他,他正演唱着《黄种人》。这首歌带着热血和中国味儿,所以当我第一次听完后,我就喜欢上了它,也注意到了他,激情、灼热、桀骜、不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喜欢他身上的狂妄不羁。
千禧年前后,号称是华语乐坛的最后一个黄金年代,也是谢霆锋的巅峰时代。他堪称当时最大的流量,最红的艺人之一。尽管周遭山呼海啸的溢美之词随之而来,但他很冷漠也很狂妄:“别搞了,我还是不习惯别人喜欢我。”别人非议他的“装逼耍酷”,我却被这份我行我素所吸引。
我喜欢他身上的才华横溢。
有人说,他是80后眼中的歌手,90后眼中的演员,00后眼中的厨子。
伴着星二代的光芒,在聚焦灯下长大,少年成名、写歌、演戏、拿奖、转型、创业、经商……他身上的标签很多,甚至读完他漫长的履历都需要好一会儿。本可以靠脸吃饭,可他偏偏要靠才华。
我喜欢他身上的执着投入。
我一直记得他说过的一句话,“你要得到一些你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东西,你就必须付出一些你从来没有付出过的东西”。他也正是如此践行的。
在和成龙拍摄《新警察故事》时,很多危险动作,都是他亲自上阵。有一场,半空悬挂在会展外墙,他被绳索勒到休克也未喊停。在和吴京拍摄《男儿本色》时,也是全程不用替身。有一幕,他被从十楼踢飞,再跌落到一个大货车柜车角上,然后跌落地,负伤累累也坚持拍完。
他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会完完全全投入身心,执着于其中。唱歌如此,演戏如此,做商业如此,那么轮到做饭也还是一样。
我喜欢他身上的敢爱敢恨。
他的两段感情,我不愿过多八卦也并不在意。可能爱屋及乌,喜欢过张柏芝,现在也喜欢王菲。
尽管被黑被喷、饱受非议,但我从不觉得他渣了,因为爱所以爱,感情不必拿来慷慨。好聚好散,既不诋毁,也不后悔。
我喜欢他身上的荷尔蒙。
始于颜值。我喜欢他眼里的冷酷凌厉,也喜欢他身上的阳刚之气。
在节目里,他公开diss了当下娱乐圈对男明星的审美趋于韩流,直言“中国男生要找回自己该有的荷尔蒙。”
这个不勤洗头,不爱化妆,活得有点糙的纯爷们,也很有魅力。
我喜欢他身上的极致完美。
我喜欢他身上的沉稳内敛。
我喜欢他身上的得体有礼。
……
我还喜欢他好多好多。
不管是年少时反骨不羁的他,青年时敢爱敢恨的他,再到如今沉稳内敛的他,他的身上闪耀着每一个年龄段该有的魅力。
他变了,褪去了从前眼中的冷冽与不羁,眉眼之间满是沉稳与柔情。他没变,他一直都是那个我喜欢的他。
尽管隔着荧屏,我对他所知甚少,可是还想了解很多很多,喜欢很久很久。
喜欢你,没道理。16年,早已是深入骨髓的信仰。
因为爱,所以爱。
生日快乐。
因为爱,所以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