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的孩子经过一片荒漠,没有水也没人陪,孤苦伶仃,难能可贵的是他开始后悔做那决定,也不是现在的状况实在绝望。倒是他突然想起很多的事,历历在目的场景让他没有比任何时候回到家乡,那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村庄,奶奶在他小时候已经60多岁了,风雨无阻在小胡同的家门口看着他上学回家长大,见识到城市的繁华落尽他很难喜欢上生他养他的小村庄,正所谓虚伪的人看不见落难的果实,晃晃荡荡又是一秋。
小时候他最喜欢秋天了,天高云淡是他上学最喜欢的词语,因为只有这个词语在老师默写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写下来,毫不犹豫。那个时候田野里全是泥土色,花生玉米什么都不见了,刚刚耕过得土软软的,他经常赤脚在那里跑,他的家就在田野边缘,爸妈出来叫他一生他就回家吃饭了。再后来长大后再也没有去哪里玩,泥路也变成水泥路,走起来直了不少,就是路途遥远颠簸了不少,离家的孩子常常忘记故乡的路,到底该怎么走,蹒跚学步的时候他学的最快,也忘得最快。
他穿了一双好几千块的鞋子,穿的一身耐克,戴的天梭,是去年寒假回校的时候偷偷用生活费买的,上大学其实花不了那么多钱,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花的,就这么点事。他觉得挺开心的。他妈妈告诉他一句话今天早上,你觉得开心就行。你觉得开心就行,你觉得开心就行,从来没有那一刻他的自私像是赤裸的人一样扎眼,在灵魂的殿堂里他一无所有,轰鸣的车声,雷电,风雨,都吹不到他,他就是一张皮囊,里面是肮脏的器官,那是妈妈给他的血,腥臭的血液让他头脑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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