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头条很热的一个新闻,在湖南长沙一女孩在乘出租车时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联系的哥送还,的哥送还手机后向女孩索要200报酬,于是女孩选择报警。为什么我会对这个新闻感兴趣呢?因为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不止一次。
从法律上来说,出租车司机应当妥善保管乘客遗失物品,不能私自侵占,司机不止有保管义务还有返还义务。当然如果出租车司机归还遗失物,乘客也应当承担司机来回的路费和经济损失。当然,司机如果没有时间或者不能直接送回给乘客,可以把手机交到附近派出所或者出租车管理公司,由乘客自行前往取回。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每个人都有将其发扬光大的义务和责任。
个人遇到过2次这种情况。一次是在贵阳,一次是在成都。
17年底,我从重庆回贵阳办事,当时有2个手机,一个很便宜的备用,就几百块钱。在贵阳打出租车去火车站时丢了。那个时候没有高铁,只能坐火车,打车去火车站的路上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于是联系出租车,刚开始不接我电话,后面接了和司机沟通麻烦出租车司机送回来,但是当时出租车司机向我索要100元,要不是因为手机上有一些个人信息,我真的不想要了。当时我是答应给他车费,但是我知道来回车费根本不需要100元,最后为了赶车取回手机,答应给了他100元。个人心里还是觉得挺委屈的。
第二次就是今年7月,从贵阳坐高铁回成都,因为回去之后成都下着雨,然后很晚了,比较着急地打车回住的地方,在下车时箱子落在出租车上了,里面就一些衣物。通过微信支付联系到出租车司机取回,5次机会都用完才联系上司机,最后取回了,司机让我支付了打车去家里面的车费。虽然司机送回来要不了那么多,但是我觉得合理。司机还说如果给我送到出租车管理公司我去取还麻烦,花的钱比这个还多。反正还是挺感激的。
个人经历后,首先比较幸运的还是每一次都把丢失的物品找回来了,当然自己也承担了一定的费用。感受就是提醒大家在乘车时千万千万要看好个人物品,下车时多检查一下,丢失了不止麻烦自己,还要麻烦司机,自己还得承担找回的经济损失。如果找不回来对自己也是一种损失。
对于拾到物品的人,我们还是有义务和责任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失主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时也应该提醒大家查看个人物品是否遗漏。
最后提醒大家在出行时候多保管好个人物品,特别是像国庆这种出行高峰期。如果自己保管好不丢,啥事也没有。
当然,我们也应该把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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