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广东省17岁男孩与13岁女孩“举行婚礼”的视频,除了震惊,还是震惊。更另我不解的是双方父母给出的解释竟然是“自己不懂法”。我个人觉得但凡能说出“我不懂法”这样的话来的人基本上对法是有一定的了解。
看到这条新闻,我之所以感到震惊主要是因为广东省好歹也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大省之一,经济发达意味着各方面都会比较先进一些。所以,我很难想象本应在校园里,在教室里认真听讲,在操场上和同学奔跑嬉戏的花季少女竟然会辍学结婚。
新闻上说这两个孩子都已经辍学在家。我记得广东省很早以前就已经实行了12年的义务教育,也就是高中似乎也归到义务教育中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两个孩子目前还都处于强制性义务教育阶段。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是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为何会允许适龄学生辍学呢?为何相关部门不制止?
我也看过一些案例,义务教育在小学阶段执行的还好。可是到了初中阶段,学生的学习成绩立马成断崖式区别,好坏相当明显。
对于成绩差的学生而言,不受老师重视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自己的成绩差,拉了全班、全年级、甚至全校的后腿。在这样一个“全校看分”的时代,面对学生自己已经没有了学习的欲望,而面对学校、老师或是同学的指责却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辍学似乎就成了必然。
如果不是我们现行的教育理念里处处强调分数的重要性,如果我们能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培养孩子自主学习能力,自我发展上,是否就不会有那么多本该享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辍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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