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们21天写作群的结营日。
昨天晚上还在想:唉呀妈呀,终于要结束啦!今天早上一睁眼居然觉得恋恋不舍。毕竟这是我除了吃饭和上学以外坚持时间最长的一次“文字活动”。我没好意思打文学这俩字,因为我自己写得实在太差了。本来对写东西还有点想法的我,经过这21天的持续输出,已经彻底没有想法了,回头看看自己这些天写的东西,简直就是在胡言乱语。曾经我觉得那些写公众号的、网络上连载小说的都是辣鸡,我也可以轻而易举做到,但是现在,对他们,我只有大写的“佩服”!
最近网上流传的人生三大错觉:手机震动、有人叫你、还有Ta喜欢你。对我来说还应该再加一条:我有写作天赋。据我母上大人说,小时候抓周,我在一堆玩具和吃的中间毫不犹豫抓了支笔。从此,母上与父上对我寄予了深厚的期望,仿佛我长大之后一定会拿诺贝尔文学奖。根据母上大人为我写的日记中记载,在上小学之前,我的观察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都是杠杠的。然而从小学三年级语文课加入作文开始,父母的美好愿景被打破了。原因无他,唯我愚钝也。每次写作文之前,我都无比纠结,尽管每次母上大人都会先帮我捋一捋思路,然而,面对启而不发的我,十分油菜花的母上大人也毫无办法。在我看了十多本作文书一点长进也没有之后,我那自诩机智的父上大人,决定带我去写观察日记。我至今都记得,那是一个天清气朗的夜晚,那时候还没有雾霾,我和父亲走在乡间的大马路上,我一抬头,看到天上巨大无比的红月亮,我问父亲,为什么月亮变成红色的了呢?父亲沉默了三秒钟,答道:大概那是太阳吧!我:......
我对自己写作水平的蜜汁自信来自高一时写的一首诗,内容忘记了,只隐约记得十分小清新,老师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点评了。现在回想起来,只是因为在那之前我看了很多文学作品,包括现在被黑得体无完肤的郭导演、安妮宝贝、余秋雨,也有王朔、梁晓声、余华。我们总说厚积薄发,当看的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总会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进步。
如果我一直这么看书看下去,或许我真的会写得更好,然而万事总有变数,高二的我沉迷漫画无法自拔,并且决定要去当一个漫画家,每天苦练基本功,等到高三的时候已经可以包揽教室黑板报所有的画了。但是最终,我也没能成为一个漫画家。
进入工作岗位,虽然知道笔杆子好对个人晋升是很有利的,但是偏偏,我写作的本身早已生疏不已,而近几年又没能好好看书,所以每次写总结、计划、演讲稿总是半天憋不出一个字。在进入21天写作群之前,我只拿写作当爱好,觉得只要自己认真起来绝对写得一手锦绣文章。然而,当我开始认真对待写作这件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欠缺太多。所以,我对自己的2017又做了一个新的决定:去学习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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