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没读过太多书,只是一种极其简单的兴趣,仅仅是因为读闲书比枯燥的学习有意思多了,为了逃避学习,又不被大人说成是不务正业,所以读书是一个很合适的选择。如果我小时候接触的书再多一点,也许我大学就会选择文学专业,但我也不后悔,因为我在大学的时候慢慢开始读书了,这时候读书对我来说就不仅仅是简单的兴趣了,它变成了一种不可缺少的热情,成为我的生活中很重要的一根支柱。
我们从小就知道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我到现在才觉得它是如此正确。科学技术让人们在物质方面有了巨大的进步,但文学和其他艺术才能让人的精神进步。互联网的普及对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这对文学来说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时代,但依然有很多人走在写作的道路上,虽然初心可能各不相同,但都在这条路上结伴而行,只要一直往前走,这就足够了。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写散文随笔,旅行文学,睡前故事,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些更可能成为畅销书,博得大家的喜爱,但我觉得小说才是正道,我相信很多写作的人都有一颗写小说的心。我认为小说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它带我们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不仅仅像电影那样将生命延长三倍,小说让我们的生命有了无尽的可能。
我第一次萌生写小说的念头是在五年级,那时候我正在看《汤姆索亚历险记》,觉得这本书简直太有趣了,我想把我和两个朋友的事也写下来。那是一个普通的晚上,我有了这个念头后,立马从床上跳下来,从抽屉中挑出一个最精美的笔记本,趴在床边写了起来,但是我只写了一页就放弃了。因为我写完一页后,自己读了一遍,简直不想承认那是我写的,太幼稚了,像日记,像流水账,一点也没有《汤姆索亚历险记》的那种感觉,于是我又躺回床上,睡起了觉。
我昨晚翻看我以前写过的东西,发现我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曾立志写个长篇小说,把它当做给自己21岁的生日礼物,那个小说我只写了6000字,就搁置了,再也没拿起来,现在我21岁生日都已经过了,我还是没写完一个真正的小说。2019年11月的时候,我又心血来潮了,我说我要写个长篇,那时候我刚过完21岁生日,所以就想着在大学毕业之前写完,算是给自己的大学一个交代,也避免了这四年什么事也没干成的悲剧,写了9900字,现在又被晾起来了,一堆黑压压的字,躺在我的手机便签里。我总是违背自己的承诺,我的承诺就像是对自己下的诅咒,永远也完成不了。
大纲我两个月前都列好了,我妈说既然开始了那就写完它吧,不管写成什么样也算是写完了。我觉得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不需要什么承诺,也不用把它当成一个任务,更不用为了给什么一个交代,全靠热情,和五年级那个夜晚的冲动。
小时候我爸让我写日记,他说你要是不想每天都写的话,可以两三天写一次,把值得记录的事写下来就行了。当时我没有听他的话,主要原因是我太懒了,次要原因是我觉得重要的事我都会记住的,不用拿笔写下来,我年轻,脑子好使。上大学我开始写东西后,我发现我做的事就是我爸当年让我做的,我写的就是以前的事,但很多细节忘记了,只能靠编靠猜,有的异化成不成样子的小说。现在我爸我妈说看不懂我写的,不过这不重要,因为他们觉得我能写就是一件好事,我想做的话那就让我做吧。
如果我的想象力再好一点就好了,像爱因斯坦说的那样,想象力可以带我们去任何地方。卡尔维诺写《树上的男爵》,王小波荒诞有趣的故事,还有佩索阿·费尔南多一辈子用了那么多的异名,创造出了那么多丰富完整的人,这靠的都是想象力。所以我就恨自己的想象力不够,一定是小时候老师把我的想象力早早扼杀了。我所写的只能来自我的生活,最多掺上三四分的虚构,那个只写了6000字的故事,就是因为我觉得编不下去了才放弃的,我选打算写的是一个小偷的故事,但我没做过小偷,也没干过那些撬门溜锁的事,所以写出来的就很假,恨不得给自己两个耳刮子。
我写东西的很大原因是因为热情,而在写的时候又会感到强烈的愉悦感,这种愉悦感又让我有了更大的热情,周而复始,像一台永动机,永不停止。我想就一直走下去,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管他前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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