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在简书上看到一篇文章,关于许嵩。年少时候很迷恋他,手机里存了许多他的歌。换过几次手机,存储卡上许嵩的歌已经不复存在。一点痕迹都不留,干净得让我自己都差点忘记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叫做许嵩的公子。
兴致来了就打开酷狗,搜索了许嵩,第一首歌就是灰色头像。公子的歌还是适合一个人静静听。
莫名其妙想起了暗影。想起了他从来不会亮起的头像。可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线,只要我给他发消息,他总会回复得很快。他每次都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在线啊?我笑笑说,因为我是你的蛔虫啊。
我问他,你爱我吗。
他说,爱过吧。
我这个人特别爱钻牛角尖。爱过,过,就是曾经,就是过去式,与现在无关,甚至与现在的状况相反。就是说,他不爱我了。我的脑子里全是热血,身上都是小蚂蚁,我受不了热锅的煎熬,摊牌说,分手吧。你再也不用找我了。
果然冷战三天后,和平分手。
我以为只是平常的一次闹脾气,我哭着鼻子跟他聊上两个小时,第二天我们还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我们还是奔着未来去的。然而并不是。
我每天盯着他灰色的头像看上几百遍,编辑了许多次的短信又一次一次地删掉。反复了好几个星期。等不来他的一句话,我彻底放下了。
我就是这样,可以爱得没有自我,也可以忘得迅速。回忆是留给时间慢慢去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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