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那会儿,听说有个明星要来学校办签售,说实话,那会儿或许听说过有一个叫大冰的主持人,但并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人,又怎样的经历,人生追求是怎样的,也从未关心过。作为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村炮,还喜欢凑热闹,以便以后有点谈资,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我也跟着人群去了签售会现场。大冰,登场不似一般明星那般隆重,低调的很,穿着亚麻布料的服装(貌似很夸张的束腿阔腿裤,我个人喜欢叫它灯笼裤),扎着小辫子,集文艺酷炫于一体,第一眼就喜欢上(毕竟我是一只感性的动物),理所当然的想留下来听听大冰带来的故事。
大冰的嗓音是我喜欢的有点沙哑,有点沧桑的那种,当天因为时间的关系,他只截取了部分经历,里面或感人,或亢奋的消息从他口中娓娓道来,我不觉想要听得更多,想要更多的了解他。正在我兴趣正浓时,大冰一言不合就打起了鼓,和一起来的朋友唱起民谣,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所谓的民谣,像是低吟浅唱,间或慷慨激昂,每一首歌都在诉说一段故事,一种信仰,至此,也奠定了我对民谣的热爱。
我从来不喜欢凑促销的热闹,总认为在一群人中疯抢某物很掉价,但那一次,我拼命的钻进人群中,只为拿到为数不多的大冰的书,也是冰叔第一本出版书籍《他们最幸福》。我拿着崭新的书本,排着长队,等待冰叔的签名和短暂的握手机会,现在感觉当时的自己好像古时等待皇上临幸的后宫佳丽,哈哈!当手掌与冰叔的手掌相握的瞬间,我仿佛从他布满老茧的手掌,触摸到了祖国的河山,看到了数不清的风景,各式各样的人类。突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想要亲身经历一番。
回去后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书本来读,早已记不起书本的内容,却清楚的记得看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就哭的不行,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其实我只是被书中的故事感动的一塌糊涂。冰叔的文字不矫情,一顺儿的大白话,在我看来却像是世上最动听的情话,每一句都直说到胸膛。也是从这本书开始,我知道冰叔是个酒鬼,背包客,电视台主持人,民谣歌手,打银店大BOSS……像是一个迷,扮演着各种角色,爬过雪山,趟过河流,断货几根肋骨和手指,铁铮铮一个硬汉(我那叫个喜欢呀)我开始向往丽江,向往大冰的小屋,想要和冰叔尝尝酒,吹吹牛,听听故事,……
现在,又拿起《乖,摸摸头》,读了第一个故事,提笔写下这些字儿,本意只想说第一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贵阳的东东,好想对他说一句:东东,好好的。可是不知不觉中写下这么多,。
后面还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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