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城市政府很重要,而城市市民的多样角色则会影响与人们生活相关的政策和项目,公共私人和非营利部门的不同角色通常共同作出关于地方项目的决策,那么市民如何参与地方政府的决策制定?
阶梯的最底层是两种形式的无参与,定义为“操纵性”和“治疗性”参与,一些政府组织策划了虚假形式的参与以迫使市民接受既定的行动路线,在最底层阶梯的参与行驶中,尽管被蒙蔽的市民认为他们参与了决策的制定,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决策,而仅仅是被决策者利用。
决策制定者通过将人们聚集在一起宣称来参与决策,但事实上是为了指责参与者们的个人缺点,这样做的动机是在寻求建议的伪装下“治愈”地方官员所不喜欢的居民态度和行为,这种形式的“治疗性”参与被贴上不诚信,傲慢的标签,所谓的参与还不如一点不参与。
阶梯中合法的较低层次的是“提供信息性”和“征询意见性”参与,为市民提供关于政府项目,市民权利和义务及可选择内容的真实信息是良好的一步,特别是当它不仅仅是为了单向的传递信息而设计时。征询意见获得市民建议整个过程如果能够比较诚信并且市民的观点能够真正被考虑时候则会更好,但如果调查是唯一的形式那么无法确保市民的观点真正有分量。
更高一些层面是“安抚性”参与,即政府对某些市民的需求妥协,但是仅仅由政府向抱怨的市民施以一些小恩小惠来安抚他们并不是一个真正令人满意的参与形式。
最高阶梯包括:第三阶梯“合作性”第二阶梯“权利代表性”和顶端的“市民控制性”参与,权利代表和市民控制十分少见,市民控制的反对者认为市民控制也许会使公共服务各自为政,市民控制可能代价高成效低,被投机主义的骗子有机可乘,当地方政府私人企业及以社区为基础的非盈利邻里组织这三方伙伴关系形成一种共同的规划和决策制定框架,市民的观点才真正起作用。
市民参与的概念有点像吃菠菜,原则上没有人反对因为对大家都有利,理论上被管理者参与管理是民主的基石,然而当这一观点涉及无权者试图参与界定权力再分配时,美国人在这一观点上的共识将分裂为种族,道德,思想和政治方面的反对。
由于市民参与问题是政治论战中的“骨头”,大多数答案被刻意掩埋在诸如“自助”或者是“市民介入”等平和的托词中,另外一种则被“绝对控制”这样具有误导性的华丽词汇装饰起来,答案其实很简单,市民参与是一种市民权力的术语,它将使无权者拥有权力进行权力的再分配,而目前这被政治和经济过程排斥在外,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也未被深入考虑。
在空泛参与流程和真正拥有权力影响进程之间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区别,对于无权者来说,无权影响再分配的参与是一项空洞而让人沮丧的过程,这个过程使当权者可以声称考虑了多方利益却只让一部分人收益。
阶梯显然是一个简化的模型,但有助于阐述大多数人忽略的要点,即市民参与存在着不同等级,了解这些等级将有助于剖析那些讨论该议题时夸张的语句,理解无权者对于参与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以及当权者让人困惑的模棱两可的回应。
事实上无权者和当权者都不是内部同质的团体,没一个团体都包含各种各样的观点,明显的分歧,利益的竞争以及分裂的小团体,运用这样简单抽象的模型理由在于大多数情况下无权者实际上感觉当权者是巨大整体的系统,而当权者实际上感觉无权者是茫茫人海,均未能理解对方内部存在阶层和社会地位的差异。
关于阶梯模型的八个台阶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真实世界里可能有150个台阶而且台阶之间不能鲜明区分或者是没有纯粹的区别,此外一些用于阐述八个台阶的特征可能也适用于其他台阶。
1.操纵性参与
在市民参与的名义下以教育和启动群众支持为目的,把市民设置在只管敲章的顾问委员会或咨询董事会里,与真正的市民参与不同,阶梯的最底台阶意味着当权者将参与扭曲成为一个公共关系的虚假载体。在市民建议委员会的会议上,官员对市民进行教育劝说和建议问不是相反的情况,这种形式的零参与自此被应用在其他涉及无权者的项目中。
不幸的是这种欺诈行为不是特例,而是以草根参与这种高谈阔论为名,行欺诈之事的典型,这种伪善触动了无权者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愤怒情绪,及与当权者敌对的心理,带来希望的消息是,一些市民在被如此彻底的侮辱后学会了猫和老鼠的游戏,也了解如何去玩,市民需要真正的参与,以确保公共项目符合他们的需求,并优先考虑他们的利益。
2.治疗性参与
伪装成市民参与的集体治疗应位于阶梯的最底层,因为其不诚信且自欺欺人,管理者假设无权力与心理疾病同义,在市民介入规划的“化妆舞会”时,这些专家将市民视为集体门诊治疗对象,这种形式的参与让人反感的原因在于:让市民参与大范围活动的目的在于治疗“疾病”而不是改变使他们“生病”的原因。
3.提供信息性参与
将权利,责任和选择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市民应该是走向合理市民参与的最重要的第一步,但是目前通常重点放在信息的单一方向的传递,市民没有向官员反馈的渠道和协商的权力,在这个条件下人们没有机会来影响这个“为他们谋福利”的项目,单向交流最常用的工具是新闻媒体,宣传册,海报以及询问时的反馈。
4.征询意见性参与
邀请市民进行选择就像给他们提供信息一样是一个走向完全参与的合理步骤,但是如果向市民征询意见但不包括其他步骤,这仍然是一个骗局,因为这样并不能保证市民的顾虑和想法会被纳入考虑,最常用的征询方法是意见调查邻里会议以及公共听证。
如果当权者对于市民想法局限在这一层,那么参与仅仅是一种装点门面的工程,市民在活动中获得的是他们“参与了参与的过程”,当权者获得的证据表明已经按要求邀请“那些人”介入。
正如一位家庭主妇所言:“除了调查员每小时获得3美元,以及我那天的家务没有做完之外,没有事情会因为那些该死的问题发生。”
5.安抚性参与
尽管这一层面参与的象征性仍很明显,但市民开始在决策中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个范例就是挑选一些“有价值”的无权者,将其纳入社区行动机构委员会诸如教育委员会警察委员会住房委员会这样的公共机构载体。政府对市民让步的程度,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市民拥有的技术支持的质量是否能够清晰表达市民的优先关注点,二是社区为争取这些优先关注点而被组织起来的程度。
多数城市示范机构建立了市民建议委员会,成员数量惊人,但根本名不副实,因为他们不仅没有政策决策的功能,甚至一点有限的权力都没有。在大多数项目中,时间流逝在规划期中复杂的董事会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架构,多方的权力和责任难以明确模糊不清。
大多数机构不会和居民协商讨论市民参与的要求,有关地方当权者的负面经历让市民怀疑项目和市政厅的动机,机构中的更多人代表处于流动上升期的工作阶层, 他们对于计划的默认不可能反映失业者年轻人或者穷人激进者的观点,一周3场会议并不能然居民了解他们在项目中的权利和责任以及选择。
大多数城市示范机构提供的是三流的家长式的恩赐似的技术支持,不提供创造性的选项,当市民努力推进创造性的途径时,他们做出官僚式的反应,大多数机构的回忆结果是一个由传统机构在传统方式下执行的传统项目清单,居民无法从机构获得足够信息。
6.合作性参与
在阶梯的这一台阶,权力实际上通过市民和当权者协商的方式被重新分配,基本规则通过一些形式的取舍建立起来后,它们将不再受片面变化的影响。
大多数情况都是“市民引发”的权利共享而不是城市给予的,关于进程没有什么新鲜的事物,因为有权力者往往想要保存权力,历史上权力往往是被无权者夺取而非当权者给予。
7.权力代表性参与
模范城市政策委员会或者社区行动机构的代表机构是市民占据显著多数席位并拥有权力的典型,这一阶梯已经到达市民手握重要权力,确保项目对其负责的高度,为了解决分歧当权者需要开始协商进程而不是以一端施压的方式回应。
另一个代表性权力的参与模型是市民和当权者各自拥有独立和平行的团体,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的不同意见,则市民团体拥有否决权,有趣的是这个模型中的市民团体可能因为过去合作方式而对政府怨恨太深导致他们无法参与联合规划。
8.市民控制性参与
尽管一个国家中么有人可以拥有绝对的控制,不要出现蓄意混淆目的的言辞仍然十分必要,人们仅仅需要一定程度的控制或者权力来保证参与者或者居民可以管理一个项目或者机构,充分掌握政策和惯例的各方面以及能够与“局外人”可能的改变而协商。
尽管一些市民团体使用市民控制的言辞,但没有一个模范城市可以达到市民控制的标准,因为最终审批权和责任属于城市议会,当无权者继续对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当权者施压,新的控制模式必然会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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