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晨山我遇见了太多东西,可惜我不能一一道来。运动之中我遇见了篮球,以前我只踢足球,一点也不喜欢篮球,直到我到了晨山我才开始打篮球,而且现在对篮球的爱好远远超过了足球,并且成为了我现在最爱的运动。刚开始只是玩玩投篮而已。然后开始越来越喜欢这个运动。我迅速的开始学习篮球,学的速度很快,马上就成为班上打篮球中数一数二的人,我越来越喜欢篮球,甚至在在家门口的车库上装了一个篮球框。在晨山我遇到了他,篮球,一个我以前连接触都没接触过的一项运动,然后我就喜欢上了他,可是我没有想过,我会因为比赛而恨上篮球。他让我在晨山所有开心的事都变成了紧张,他让我活的很累,我真想退出,这一点也不好玩,上一次的篮球赛是自愿的,可是我说我不想参加,还是被老师推了上去,这一次问都没问,直接就必须打,如果说这一次比赛是一次学期末的考试的话,我愿意拿零分推出这次考试,我不希望我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热爱的运动,应为比赛和考试的出现恨上他。热爱上一个东西很难,快的话可能需要一周,慢可以慢到一辈子,可是恨上他我只需要两秒,可能就在被人唇齿一动之间,我就可以恨他入骨。
在晨山我遇到了他,我最最热爱的运动,我恨他,却又热爱的把他抱紧。
现在我又热爱上了写文章,因为写完他后我发泄了许多,写文章也是我以前最恨的东西,应为我写不好,不像别的人大笔一挥,就出来了。对于以前的我来说,二百字的作文花过我一小时!而且是极度认真的情况下写的速度。现在只要够认真不走神,十分钟二百字手写绝对够,应为会写,所以我才喜欢上了写作文。以前的最高纪录是四百字作文,现在的最高纪录是九千字。
第三项就是吉他,吉他虽然我来南明前就有在弹,可是一直都是不在二百五以上,不在二百五以下,弹的就是个二百五,弹的差的不行,也不是很喜欢,应为不会吗,所以不是很喜欢,可是到晨山后,我真的爱上了吉他,喜欢那种拿到新的乐谱,自己花时间去挑战,最后挑战成功的感觉,喜欢到极致时我甚至连篮球都不打,留下来练曲子,最后骄傲的弹着自己努力得来的结果。
我在晨山遇到了他们,改变了我,让我有了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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