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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的人是用来告别的

最爱的人是用来告别的

作者: 会捉鬼的小姐姐 | 来源:发表于2018-11-22 21:10 被阅读0次

我的失恋轰轰烈烈,惊天动地。

因为爱情结束了,却意外有了新生命。

你相不相信日久生情?平凡的、不起眼的、年少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笑容和眼中的沉寂的目光。这是我对李昆仑的第一印象。

你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不起眼的人,我也不会。我曾经这样以为。

十几岁的日子,怎么过都不开心。虽然学习不错,虽然身体健康,虽然朋友成群,虽然生活看起来形势大好。

那或许就是所谓的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我第一次见李昆仑的时候,是数学课上,班主任领着他走进教室,身后映着白色的墙面和黑色的破旧黑板,脸色因为初见生人而泛红。

彼时,我们并无任何的交集,就连点头招呼的照面也并未打过。

直到一次考试之后的座位大调整,是按考试的名次挑选座位的,因为考的不错,我优先选得了前排的好座位。

后来终于轮到他选座位,他递给我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说道:“你好,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我坐在位子上,把椅子往前挪了挪,心里有点忿忿,却因为已经没有其他的座位而不得不选择妥协。

在大家一片哄笑声中,我们成了全班唯一的一对男女同桌,即使当时我并不情愿。

后来我们也并无深交,不过是“我可以借你笔记吗?”、“我练习册丢了,可以和你一起看吗?”、“麻烦椅子让一让,我出去上个厕所。”、“这道题怎么做啊?”这样简单的交集。直到我们初中毕业,我们也没有变得熟络,我成绩依然不错的好学生,而他依然考试不及格。

有人说一个人要是记得第一次见面,就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人,听起来虽然有些玄学,但有些事情科学也难解玄妙。

初中毕业之后,升了同一所高中,反而变得熟络了一些。

那时候才高一,成绩不错,课业也不繁重。不知道那个不经意的时刻,我爱上了写小说,一到周末就往网吧里钻,也尝试过投稿,过稿了就拿着稿费去吃一顿KFC,然后继续钻进网吧里码字。

后来在网吧遇到了来打游戏的他,回去路过他座位的时候,他说:“嘿,老同学,加个QQ吧。”那时候QQ就如同现在的微信一般火热,我们就这样变成了彼此的好友,偶尔打招呼,也在彼此的空间评论和点赞。

当然,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他。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大概是2012年那场重感冒让我昏了头。

2012年高考之际,一场重感冒让我高考失利,考了个二本,骨子里天生的倔强,不甘心认输的我选择复读。

2012年9月,我开始了我的高四生涯,而他去了三流的二本。

也许是他趁着军训的空隙找我聊天,让我觉得陪我聊天的他是个不错的朋友;也许是每次模拟考的时候他为我加油打气,让我觉得高四也不像传说中的那么黑暗,以至于考了年级文科第一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和他分享;也许是他出于对学霸的崇拜,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闪闪发光的美少女战士;也许是他生日的时候送我大玩偶的礼物,满足了我的少女心;也许是他暧昧的话语,让我的心偶尔跳漏了一拍……

后来的许多个日日夜夜,忽然的就感觉他好像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无处不在。

大概是在那些平淡的日子,他就好像一束光,而我也变成了热爱阳光的女孩。

“我很喜欢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2012年12月19日的夜晚,点开他滴滴跳动的QQ头像,引入眼帘的是他告白的消息。

那时候李昆仑就是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不是帅气到让人不能挪目的男人,但他就是令我心惊,熟络了之后,他就好像从我心里拔节生长了起来,他的一颦一笑都让我心生欢喜。我从未遇到过如他这般的人。

而这番告白之后,我如坠云间。

在QQ上和他聊天,我变成话多的姑娘,常常一不小心就兴致勃勃打出大段调侃他的文字,嘲笑他除了我就没人要了。而在他不知道的是,在很多个失眠的深夜里,我还打出大段的心里话,开心的不开的的、好笑的不好笑的、这里的天气、今天的课业……我想要与他分享的事情居然那么那么多。我把它们打出来,又常常删去,最后只回他简短的句子,小心维护自己的一点矜持。

后来,我们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开启了长达6年的异地恋,开始的时候一腔孤勇,并不觉得几百上千公里的路途竟是那样的遥远。

大抵是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吧,那时候吃的那些异地恋的苦,当时竟不觉得苦,反而觉得甘之如饴。

再后来,我如愿考上了一本。那些年,码字越来越多,挣的稿费也多了起来,刚好可以用来买车票,从这座城市,到那座城市,我坐着绿皮火车千里迢迢去看他,或者他不远千里跑到我学校给我惊喜。

那些车票随着时间日复一日过去,已累积成厚厚几大叠。我从来都是崇尚断舍离的人,觉得精简的生活才是精致的生活,扔过许许多多的旧物,却唯独舍不得扔掉这些车票,因为每一张,都是从我心里至你心里这段路途的见证,见证因着走过的路越来越多,爱情也随着时间慢慢变得深厚。

记得桂林某个飘着细雨的夜晚,接到他电话说来找我,匆匆去车站接他,以路痴闻名的我那天毫无例外的又迷路了,在桂林北站和桂林南站之间东走西闯,遇到路灯昏暗的地方,真是吓得要魂飞魄散,天晓得我是有多怕黑,又怕接不到他,最后只得打车回南站。打电话问他在哪,他在人群中先看见我,握着手机转身看到他,眼睛里全是笑意,他说:“我一眼就看到你了。”

那个夜晚的雨下了好久,久到至今我对桂林的印象都是烟雨蒙蒙,无法遗忘。

后来我们也一起去旅行,去南宁、去崇左、去北海、去桂林,有些出于说走就走的任性,有些是提前安排了行程,也有因为吵架急于见到对方,那些因为误会引起的大大小小的争吵,大都是这样化解的。

那时候,我的心里经常盘旋着一个无法遏制的问题: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人,他的一切我都喜欢?为什么我们会相遇?这样的他我真的可以一辈子都拥有吗?

那时临近毕业,关于未来的问题时常跑出来作祟。那时候我觉得,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毕业了就可以结婚了,可他却说,刚毕业的两个人,什么都没有,又怎么能承担家庭的责任?

他不再每天给我打电话,工作忙碌成了常用的理由。

没有人会猜测我会和李昆仑分开。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很难过。我们在一起六年,即使他是一穷二白的少年,我仍然爱他。可最后,我发现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了解他。

毕业之后,我们开始同居生活的小日子,就像时间流逝、就像水到渠成那般的顺气自然,既然一开始在一起,就是奔着结婚去的,那就不必拘泥于那张证书才能住一起。

有谁会想到自己长达六年的爱情会没有结果呢?

一起生活的日子,他钟爱和同事一起去夜场烧烤摊,而我却讨厌那些缠绕的油烟味;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修成了正果,而他却对未来避之不及。也不是没有谈过结婚,可是他让我用我爸名义去贷款给他买地皮我却不能接受,父母辛苦我不忍心是其一,没有结婚没有保障是其二。

可能吧,离开了学校,大家对爱情的目的已并非单纯的为了爱,他让我感觉,我们在一起就是资源的优化整合,是一起买车、一起买房的战略伙伴。可即使是这样,也该有一纸盟约啊,他却对结婚讳莫如深,这样的态度让我感到害怕了。

我不敢和家里人说我们越来越糟的境况,也不曾和他说过我的担心与不安,我依旧每天上班下班,就像没事人一样,我还是很爱他,周末会去超市买菜回家,做好饭菜等他回来。

他就像一只候鸟,每周末会飞来我城市,潦草的吃顿饭,然后到了夜晚会带我去满是油烟味的烧烤摊,我并不喜欢,却因为爱他而从来没有缺席过那些聒噪的场所。

我不敢表露自己,我怕我会失去他,可我终将失去他。

我们最终爆发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他却说我们分手吧。他说不爱了,在一起不会幸福,酒后的意外,孩子也不会健康。

这么多年,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们竟这么陌生,本该是带来喜悦的生命,在此刻也觉得讽刺。我有挽回过,却终于同意分了手。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我爱过你,我尽力了。

他说带我去医院检查,到了却说这孩子不能留,要我去做掉。震惊之余,我只觉得自己好冷啊,就好像掉到了深不见底的冰窖,冷的深入骨髓,他不知道医生说我体质虚弱,打掉就可能再也当不了妈妈,他不知道我当时正发着高烧,走路都摇摇欲坠。

他的不耐烦,我看在眼里,却怎么也想不到,人怎么会这么善变无常,竟能对自己曾经口口声声说爱的人,做到这样的冷漠。

那一刻,心底油然而生的羞耻感,让我甩了他三巴掌,彻底结束这一切。

看着他面无表情,我竟痛的无法呼吸,只好仓皇逃离。

后来,一个人熬过了许多难熬的日子,以为终于熬过来了。却不曾想,在路上看到他和韦衣在一起仍然会颤抖、会心痛、会不能呼吸,不知为什么,说爱我会娶我的那个男孩,终究牵了别人的手,留给我的是遍体鳞伤。

那个女孩我认识,是和我一个大学的毕业,和李昆仑一样,在者保中学当老师。

许是异地容易让人空虚寂寞,也许是在同个学校当老师他们有更多的共同话题,谁知道呢?年轻的人总是有许多暧昧的情愫……

那天,看到他们骑车从眼前一霎而过,在炙热的夏天,我又感到发自心里的冷,看着逐渐显怀的孩子,却连叹气都叹不出来。

在我们的人生里,有太多东西到来又离开,我们已经习惯到不以为然。一切终会过期。机票会过期。食品会过期。愿望会过期。诺言会过期。曾经爱过的一个人会在生命里过期。我们已经以成长之名,太过熟悉无关生死的失去。

我和李昆仑再也没见过,也许是我刻意的回避,也许是命运使然,我们只是渐渐变成了两个陌生人。

再后来,我遇到了陈赞,他是个医生,因那天约做产前检查的医生请假,临时换了他,第一次见他,他却对我说:“为什么每次检查都是你一个人来呢?现在月份这么大了,怎么不让老公来陪你检查?”以为事过境迁已经愈合的伤口,就这么无意被他撕裂了,“我没有老公,我自己可以。”我面无表情对他说。他也没再说话,为我做了各项检查。

后来又去做了几次产检,临近预产期了之后,产检做的频繁起来,大概是第五次遇到他吧,那天检查结果不尽人意,要留在医院吸氧,吸氧每次是半小时,一天两次,吸氧结束后,我下楼拿车准备回家,临走前他说:“让我照顾你吧。”我不以为意,谁能接受怀着别人孩子的女人呢?没有骂我不自爱,就已经是对我最大的尊重了。

后来,陈赞还是变成了我先生,期间的缘分不言而喻。大抵是后来的每一次产检都是他陪着我,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或是陷入绝境的我遇到了他这一棵救命的稻草,死去的心又活了过来。

他高高瘦瘦的,比李昆仑高了20多厘米,一米五的我站在他身边就像个孩子。

我们在一起后不久,有天他问我,我们的日子你觉得能打多少分?我说八十分。他很失望,他说,可是我觉得是一百分啊!

我笑着揉乱他的头发,道:“八十分我已经很满意啊!要留二十分给上升空间。”

我最喜欢书是《小半生》,这书真是起了一个好名字,从分手到现在,就像已过小半生。

我突然不知道我爱过李昆仑什么,就像我说不出大学的城市究竟是哪里好,但我却怀念教学楼窗口的那盏独一无二的灯光,怀念校园里散步时走过的每一棵花树,怀念那月色下那一湾宁静的湖。我说不清爱过他什么,但是曾经却是真的很爱很爱的。

我是个几乎不开口说爱的人,印象中我好像没有对他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我只是提醒他少玩游戏多休息,少荒废时间多努力,按时吃饭别太累。

我错过了告诉他我爱他的机会。

我爱你。这句话后来在我心里响过无数遍,直到回音把我的心徘徊成一个寂寞无人的空谷。

我的爱,大概是这世间最无力的东西。我清晰记得我住院生产时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是陈赞握着我的手不肯放,告诉我说要加油。我永远无从想象,他对我是怎样的感情,让他对我这般的包容和怜惜。

研究生毕业的陈赞,在我疼痛流泪的时候,像个十几岁的男孩一样手足无措,心疼落泪。

那天已经很晚,大把的月光洒在医院的墙上,又白又亮,像一掬打翻的水银。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陈赞哭,他的眼泪,宛如我心上的咒语,他说:“老婆,辛苦了,我很爱你。”

结了婚以后,我们都没有再提过李昆仑,我们一起照顾女儿,一起牵手买菜,早起在镜前并排刷牙,洗衣机里又开始同时搅动我们两人的衣服。日子过的温馨和谐。

爱是什么?爱是一条通往这世界的温柔通道。你爱过一个人,从此发现这世界处处是与他相关的温柔,每一个瞬间都可能被击中心中的软肋。

我想,我就是在那个月光雪白的夜晚,在寂静的医院病房里,爱上了陈赞。

我失去了一场坚守多年的恋情。失去一个人,心底也缺失了一角。

这个世界这么热闹与繁华,每个人都奔跑向前,追逐着各自的梦想与欲望,没有人在意路上的这点小小的遗失。

没有人知道我当时是怎样熬过来的,应是遇到陈赞,他向我伸出手,拉了我一把,才把我从深渊里扯了出来。

后来,李昆仑来过我单位两次。第一次是找大老板检举我未婚先孕,第二次是在公司门口大吵大闹说我毁了他的家庭和爱情。他不知道的是他女朋友是怎样辱骂我女儿的,而我已不想再和他多说什么。他在我心里,已经从曾经最爱,变成了无足轻重的陌生人。

短短一年的时间,却过得如同世界变换,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而我也终于明白,最爱的人是用来告别的,因为深爱,太过敏感,不能假装粗疏去走完前程。

我从梦里醒过来,夜色寂静,枕边人在静夜中沉睡得安稳。我看见窗外的白月光,它如同我住院的那一晚,还是那么皎洁。

    ——本文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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