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课间追闹,甲孩子碰到乙孩子,乙孩子倒地骨折。学校立即送到医院治疗,并通知双方家长,甲家长付了相关医药费。几个月乙同学治愈后乙家长提出后续需要检查。协调下来甲家愿意出2500元人民币把这事彻底结束。乙家长不同意提出把自己的孩子交给甲家抚养直到没有问题。
我说:我们提出解决方案应该是有价值的、现实的、能实现的。你提出这个方案可行吗?你舍得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养吗?如果谈不拢只好走司法程序了。
乙家长同意走司法程序。我们很高兴就去忙别的事,但几分钟后乙家长来说他们不走司法程序但要把孩子送到学校让甲家领走。因为政协领导马上要来调研我们忙着准备迎接,没时间应对乙家长,不知道乙家长后续的动作。我想只要乙家长敢把孩子扔在学校,那么很好处理乙家长涉嫌遗弃罪,报警。
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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