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昨日,年度五十本书的输计划完成了,而三十万字的输出目标显然是要搁浅了。
二零二二年是个好的终结,这个月的去年亦是个好的开始。这个开始始于闺蜜燕子。是她那个上写作培训课的决定同时推动了我的前进。附庸风雅一直是理想的白月光,零零散散的读书,漫不经心的写上三言两语,都是对光阴的辜负,这是我心底的痛。我要求燕子也带我一起进入培训班时,或许光阴从那时就被赋予了芬芳,是书香。
白落梅说,好光阴并非用来回首,而需要认真度过的。
写作培训班真正给予的并非是学到了多少写作技巧或者得到了多大提升。那一个月里的绞尽脑汁的倾心付出,和光阴比翼,与文字双飞,打开的是另一个世界的门。罗伟章说,他先前以为文字创作可以开辟新世界,其实是敲开了一扇门。从别人的文字当中看见了自己,也以文字呈现了自己。在文字的隧道同时也穿越了时空的限制,置身天南海北。我突然就理解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奥义。
重拾文字,莫如说是与文字的破镜重圆。
幼时便喜读书,但从未买过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时代和环境的束缚,书从来就是借来的。发小阿娟的父亲藏书甚多,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 。只是他从来不借书给人,想是怕弄脏、借而不还吧?爱书的我很是理解叔叔的怪癖,这是爱极的表现。阿娟便偷了她父亲的书给我看,看完一本再换一本。春秋、战国故事,邓颖超、周恩来的传记,各种史书人物传记都被我看了个遍。我深深的感激阿娟偷书给我。除此之外,就是邻里之间流转的小人书,高年级的语文书,再就是糊墙的报纸甚至日历上名言警句。这是年幼的我,跑不出方圆十里的我,所有了解外界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一九八八年,小学三年级时,我有一本堂姐给我的四年级语文书,我总会去堂姐那里要来她学过的语文书来读。但是这本书被我的同桌,一个段姓的男生“偷”走了。我在书包里遍寻不见的同时,这本书却易了主,静静的躺在同桌的书包里。我那年轻的女班主任替我主持了公道,全班的同学举起的右手也力证这本书的确属于我。我的书回来了,同桌的“贼名”也坐实了。我之所以在上面的偷和贼名上用了双引号,是因为我早已原谅了同桌的“偷”,且因为所偷之物是书。鲁迅书中的孔乙己也说;“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此处不论班主任的做法是否欠妥。
念及以往,与书的可谓缘分甚深。
高中课堂上偷看了段誉王语嫣枯井定情;一本残破的三国,我认识了妨主的的卢马和刘备情投意合;小姨的抽屉里那本汪国真字帖一字不落全部手抄收藏,直到大学时,我才将汪国真的三本诗集一并收藏。青春的迷茫在文字中烟消云散。
和书的七年之痒是在有孩子之后,或许是忙,或许是心属意了怀抱中的小生命。总之,淡了、浅了、薄了。岁月是稀释剂也是粘合剂。幸亏后来又,浓了、深了、厚了。草木四季,人生一遭。童年读的是好奇,少年读懂了青春,青年读过的是千山万水,中年需读进从容几分。
以后的以后,阳光灿烂也罢,阴雨连绵也好,书中,安之,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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