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全国卷Ⅱ)
材料 清代前期,正一品文官年薪俸银180两,正七品知县45两,正九品官员33两。这些银两除养家糊口外,还要支付随从、幕僚的酬金及办公费用,普遍入不敷出。各级官员在征收田赋等税收时,以各种名义额外加征。这些税外之税,小部分作为各级衙门的办公经费,大部分被各级官员据为己有。“大州上县,每正赋一两”,额外加征“银一钱五分,二钱不等”;部分州县“数倍于正额”,以致引发民变。雍正帝认为,与其暗取而多征,不若明定其数;与其营私而中饱,不若责其办公。他决定改革,明确规定加征的税额,统一管理,用于发放以“养廉”为名的津贴。养廉银的数目,视职位的高低及岗位的重要程度而定。总督每年约二万两,州县官每年也有二千两左右。用作办公经费与官员薪水补贴。官员的合法收入大幅提高。
——摘编自黄惠贤等《中国俸禄制度史》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清政府建立养廉银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养廉银制度的作用。
答案:
1.官员薪俸偏低;地方办公经费不足;各种税外之税繁多,官员贪腐现象普遍;百姓税负沉重,社会矛盾尖锐;政府力图整顿吏治。
2.提高了官员的合法收入,有助于抵制贪腐;暂时减轻民众负担,缓解社会矛盾;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贪腐问题。
解析:
1.考查学生提炼归纳材料和概括分析问题原因的能力,将材料中内容归纳概括即可,难度较小。
2.考查学生分析比较问题的能力,学生须进行一定的发散思维。注意材料中“合法收入大幅提高”这一关键信息,在答题时须依据这一要点展开,其作用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贪腐,减轻人民负担。但从历史经验看,这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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