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一直忙忙碌碌,以至于来了日本以后倒始终没有机会静下心来写写东西。
最初知道简书,是从前男友那里,对,那个交往了五年半,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提出可能要分手并相持了半年后最终分手,至今已一年半有余的前男友。其实跟他在一起的五年半里他让我见识到了很多人生中的第一次,他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走在我前面。我一直像一只乖乖的小胖,就这么跟在后面,对,他给我起的名字,叫胖胖。后来,这个胖胖从名词逐渐演化出形容词,副词,动词,甚至感叹词。胖来胖去也就成为了我们之间的专有语言方式,也是我坚定他的社交软件是否被盗号的一个有力法宝,虽然至今还从来没有用过。
后来,我有了新的男友,一个一开始并没有多少感觉,且一度以为要成为炮友的日本小男孩。之所以说是小男孩,因为他小我两岁半,不过25,而我早已在奔三的大队伍中度过了可怕的27岁生日。小男友对我很好,几乎言听计从,百依百顺。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经常会闹闹小别扭,甚至因为某些大的小的事情用罐头砸过自己的头,差点从二楼的阳台翻出去等等。那段时候哪怕我只是跟小软件上认识的机油一起吃个饭都会闹情绪。好在这段打打闹闹的磨合期没有持续太长,一年半后的如今,生活里只剩下了lovelove。以至于有一天突然他也要叫我胖胖,还说是他发明的专用词语,却让我只能憨笑以回应。他么俩都曾为此被人说过是不是专门喜欢胖子,哎,我也不想的。
歌里总喜欢写,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有过三段正式感情(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说法,不得不承认还有一段也算是很正式,只不过由于当时我和前男友并未分手,所以没有办法算是正式的交往,暂且不算在正式的感情里)的我,在每一段感情中都是觉得自己拥有了全部,拥有着世界上绝对不会丢失的爱,可还是意外的丢了一次又一次。于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其实也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可以信,却也不可以迷信。我更喜欢的一句话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很相信命运这个东西,其实冥冥之中确实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好比信基督的人认为是上帝给了他们一切,虽然很多基督徒是反对我所拥有的这种恋爱方式的。不过,有时候教堂也许是一个好去处,实验室一个我很喜欢的漂亮印度姐姐答应只要我愿意她可以介绍我去她常去的教堂,在东京,说与小男友听,却遭到了极力的反对。就这样,信仰在一些人心里起到了跟生命等价的作用,在另一些人心里却被视为邪教,可是,你真的信科学么?因为爱情本来就不科学,否则也就不会有“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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