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23年6月20日)下午,但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根据《国家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就我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提交的《恢复六棵枫树村铜锣岭水库汇水渠道信访事项进行答复,认为情况属实,但是没有必要解决问题。
镇政府工作人员认为:第一、恢复这条汇水渠道没有必要。因为没有这条汇水渠道可以满足铜锣岭水库蓄水能力,不存在蓄水能力不足的问题;2022年水库严重枯竭是因为异常干旱造成的,不是常态。第二、恢复这条汇水渠道需要修建两处管涵(方便乡村公路通行)和一处人行道便桥没有必要,理由是使用的人很少,发挥作用。第三、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访六棵枫树村民委员会委员和部分群众,认为没有必要恢复这条汇水渠道。综上所述,镇政府决定不恢复这条汇水渠道,不建设相关的方便流水和交通便利的“两管涵一便桥”工程。
我不同意但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答复,其理由如下:第一、民生问题无小事。政府决定修建铜锣岭水库涉及下游两千多人防洪抗旱救灾工作,没有理由讲不必要,只能说政府财力有限,暂时还不能安排资金解决问题,可以立项后逐渐解决问题。第二、我不相信六棵枫树村民委员会委员和部分群众也认为恢复汇水渠道的畅通是没有必有,毕竟对当地群众方便出行的提供便利条件,是一件利民的好事,怎么会不必要?第三、铜锣岭水库是20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汇水渠道是历史上就有的配套设施,发现损毁应该及时修复,为了正常发挥功能,应该修建相应的便利设施工程,不可以因为使用人少就可以忽视。
镇政府对于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要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充分尊重信访人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以“执政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如果因为各种各样的限制,应该做好向群众作出明确解释和说服工作,而不是以“不必要”为由漠不关心,甚至于忽视了群众的合理诉求,特别是反感群众关心公共事务,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反而解决提出问题的群众?因此,政府工作人员要端正态度来调查研究如何撰写《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之前,要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主动与信访人见面,虚心接受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让信访人满意。
为此,不可以用申诉和信访是宪法和党纪国法赋予居民的权利为由,不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让信访事项久拖不决,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既然向省长信箱反映问题,也就是说已经向基层政府反映过了,但是未能解决的问题;也许就是因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可以将心换心,换位思考,更应该向群众作出说明和解释,争取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这样做才能息讼停访,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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