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孩子有不幸的童年,没有人关心他,爱他,保护他,他被仇恨、冷漠、暴力包围,那么他便不会像其他孩子那样对环境和人产生兴趣,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如何使自己不受伤害上。
他至始至终所关注的点只有他自己。一旦有了这种想法,他就会对他身边的人与环境产生敌意,因此他很难与其他人产生合作关系。与正常社会的隔阂,使他很容易去寻找一些符合他观念的社会犯罪组织,在组织里,孩子将会进一步堕落。
犯罪的人是和他人合作的失败者。
犯罪的人是生活中的懦夫,因为他在逃避现实,逃避困难。
犯罪的人缺乏与其他人合作的能力。
犯罪的人一直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如果有人了他的美梦,他就会以偏激来替代勇敢,用强势的暴力手段来掩盖懦弱。
犯罪的人很容易把犯罪的原因归咎于别人。
犯罪的人不会思考是自己出了问题,总是抱怨这抱怨那。
犯罪的人的某些特性总是会吸引到臭味相投的人。
犯罪的人为自己达到错误的优越感目标而洋洋自得。
改变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要在社会中获得尊重、肯定、优越感。犯罪的人犯罪其目标也是如此。
但犯罪的人用错误的手段来实现其错误的优越感目标。
但犯罪的人也曾经是个孩子,我们要相信人性本善。
纠正犯罪的人的错误观念,必须使他从自我关照中走出来,转而对其他人感兴趣。
让犯罪的人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培养犯罪的人的合作能力,是改变其犯罪行为的关键因素。通常犯罪的人的不正确的执念是根深蒂固的,动摇犯罪的人的关键就是了解犯罪的人的童年。指出其观念发生偏离的原始事件,并纠正其错误观念。
我们尽可能的要使每一个犯罪的人意识到,只有为社会做出贡献,才是活着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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