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了年,我们几个死党一起吃饭时,说好四五月份开车出去走走,可是,从春到夏又到秋,眼看着已经入了冬,却因为彼此忙碌,时间凑不到一起而一拖再拖,没有成行。
时光真的如流水,一晃,我们已经到了不惑之年。年少时的轻狂任性,懵懂无知,现在想来还是那么可笑。遗忘了很多事,关于那时的记忆却还那么清晰。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好的像一个人。一起吃一起玩一起学习一起乐队里训练一起演出,一起牵手这么多年。兵是最幽默的,数学课我们刚学了正数负数,老师让他举个例子,他站起来,挠了挠头说,上天五百米入地三百米,同学们顿时哄堂大笑。这句话也就成了他的至理名言。华很腼腆,白白净净,和女生说句话都会脸红。我和兵同桌,芬和华同桌。同桌的我们又是彼此最好的朋友,这份友谊持续到中学毕业。
毕业后好多年除了和芬保持联系,他俩杳无音讯。偶然的一次在网络上遇到兵,自然也就联系上了华。再次相聚,那份亲切依旧,只是脸上的皱纹,有些发福的身材,让人唏嘘不已。
“不知道何时鬓角已染霜,不知道何时容颜就已沧桑,还没腾出双手拥抱自己,时光竟已走得这么匆忙。”秋裤大叔的一首《一晃就老了》,听得感慨万千,我们的青葱岁月,也曾绽放过光华。时光不老,记忆犹新,不老的青葱岁月里镌刻着温暖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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