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小军和14岁小明是同学,也是一个村的好伙伴。
这天小军爸妈都外出干活了,无聊的他骑着家里的电动自行车去小明家玩,玩了一会,小明想起要去外婆家取个东西。
他本来想骑自己家的电瓶车,但是自己家的车没电了,于是就借小军的车,小军很爽快答应了,而且还说一起去。于是小明骑着车,小军坐在后座玩手机,他们边骑边聊天,一路说笑,好不惬意。
忽然砰的一声,电瓶车撞上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婆婆,他们也狠狠地摔倒在地。
这下他们懵了,原来他们把路上散步的王婆婆撞了,慌了省,感觉闯下了大锅。
随后,老人被及时送进了医院,小明父母及时垫付了两万元的医疗费,几天后老人因伤重不治离开人世。
受害人的家属向小明的父母提出40万的赔偿要求,小明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村家庭,长期务农为生,这无疑是天文数字,表示无力负担这么高的赔偿金额,希望对方降低赔偿额度,同时表示出借电瓶车的小军家庭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小军父母认为,事发时,驾车人为小明,交警的事故认定责任书上也说明了小明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三方家庭对赔偿一直协商无果,受害人家属于是一纸诉状均将两方告上了法院,要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审认为此次事故中,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要年满十六周岁才能骑行,后座只能搭乘不超过12岁的小朋友。小军从家里骑出来,小明骑电瓶车去外婆家都是属于非法上路,而且一方违规搭乘,一方也违规乘坐。本次事故的发生和小军出借电瓶车有一定的关联因素。
判决共计赔付80万,肇事方小明及监护人承担60%责任,小军及监护室承担40%责任, 小明家庭赔偿48万,小军家庭赔偿32万。
一审之后小军家庭不服,再次上诉,但是二审仍维持原判。考虑农村家庭的实际情况,法院积极协商被害人家属降低赔偿金额。受害人家属考虑到农村家庭实际情况,愿意46万接受赔偿。小明家庭赔偿27.6万,小军家庭赔偿18.4万。
这个故事给我深深的触动。因为即使这样的赔付额度,对农村家庭也是不可承受之重。因为我来自农村,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也就3-5万,出去开销,几户没有多少积蓄。
两位乡村少年因为一时疏忽大意,犯下大错,非常自责悔恨。最无辜的是小军家庭,自己出于好心,把电瓶车借给朋友用,没想到还承担了连带责任。
小明牵连了朋友小军,自己也非常愧疚。
农村来讲,16岁以下少年骑电瓶车非常的常见,比如互相窜个门,去商店买点东西,几乎都是电瓶车。相关规定未满十六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且只能搭乘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未满十二周岁不能骑自行车。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对骑电瓶车的年龄规定,即使知道了,但是为了出行方便,这条规定也不大可能去认真遵守。
我认为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农村家庭的父母,外出应该锁好家里的电瓶车,收藏好钥匙,杜绝孩子骑行的可能,把风险隐患规避掉。
农村基层组织村委会,对村民进行对相关的发绿普及也非常的重要,希望这样的故事能够引起大家的觉醒和重视。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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