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不同,对人和事选择就会不同;选择不同,经历和命运就不同。我认为生活没有标准答案,好与差都在于你当时的感觉。
许三观所处的时代老百姓生活困难,文化水平普遍很低。他们的认知大部分来自于生活的经验积累。那么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可以说他是无知的人。他听说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他就去卖。卖血之前,他听说需要喝很多水,哪怕冬天喝冰冷的河水,他也觉得是对的,他就去喝。三观还非常好面子,卖完血去饭店模仿熟客大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许三观他还是一个非常顾家、疼惜老婆疼爱儿子的男人。他的老婆生理期家务活,他会多干一些不让老婆碰冷水。对儿子的疼爱到可以把自己命给他们。他也是是一个矛盾体,他嘴里喊着养别人的孩子冤,数落老婆的种种不是,但是他们需要他的时候,他可以为他们遮风挡雨。
每一次家里有困难,他都卖血去解决。他一生卖过12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他跟着阿龙和阿方去卖血。吃了一餐好的,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徐玉兰。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一乐。一乐为兄弟打伤人,伤者的医药费需要一乐承担。许三观去卖血解决这个困难。他嘴上说着种种伤人难听的话,把一乐往外推,但是最终他还是接受了这个儿子,视一乐如己出。真是应了那句话:生不如养亲。善良的许三观浓浓的父爱给了一乐。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自己曾经暗恋过的女人林芬芳。林芬芳腿受伤,他去探望与她发生关系。他的这种做法看似报复了自己的老婆,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心理平衡。
第四次卖血在大饥荒年代。家人长久没有吃饱饭,他卖血让家人吃一顿面条。
第四、第五次卖血,…….一直到第11次满血,他都是为了他的儿子。二乐的知青队的大队长来家中,为了拍这位领导的马屁让二乐在生产队日子好过一些,这位父亲就去卖血换钱,摆宴席请队长吃饭。卖血次数最密的是为了救一乐的命。一乐生了重病要去上海医治,他先去跟乡亲们借钱,然后一路卖血筹医药费。去上海的卖血路上,他差一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最后一次卖血是第12次。他想为自己卖血,但是这一次他卖不出去了。血没人要,因为他太老了。这个时候他哭了,他担心家人,万一需要用钱,他自己筹不出来怎么办?还是为孩子,这就是中国的父母。
书中重点提到的卖血者的以早逝谢幕。但是余华给许三观安排了一个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的圆满结局。让整本书的色彩不显得悲凉,反而充满着浓浓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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