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

作者: DoctorBlind | 来源:发表于2017-07-08 01:04 被阅读0次

    我在2009年死去。

    我很确定这一点,因为我曾亲手埋掉我的骨头,在我常去的那家酒吧后门。酒吧还是夜夜笙歌,赤橙黄绿舞前途,没有谁知道我把骨头埋在这里,也没有谁知道我死了。

    我还是常去酒吧,要一扎啤酒坐在吧台,喝得完就喝,喝不完就分给其他人。有几个熟客总是来蹭我的酒喝——我知道,他们不止是想蹭我的酒。

    “你以前总爱穿红色,我还记得你第一次来,红色连衣裙,像团火。”酒保今晚突然跟我说。

    我拿酒杯的手有些不稳,但还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丢给他一句:“姐现在爱穿黑,怎么,像个鬼?”

    “像猫,流浪的那种。”他背过身去,终止了这个话题。

    不得不说,我很喜欢他的比喻,至少很喜欢“流浪”这个形容词。

    我常来这家酒吧,但我不怎么喜欢这里,从装修到酒品,还有这里的人,我都不喜欢。我想不通那个爱穿红的女孩怎么会喜欢这里,喜欢到几乎每夜都来。她一定是有病,而且没品。

    我决定毁了这里。

    酒保下班的时候,我在后门口堵住了他。我叼着细细的烟,站在他面前,问他要不要带我回家。他看了我好一会,拒绝了。

    “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我吗?”

    “我总觉得你变了,彻头彻尾的变了,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明明你还是你……”

    “可能,因为你不爱穿红了吧。”他吞吞吐吐,我能感觉到他的烦闷和不解,于是我抱住了他。

    凌晨两点一刻,我扛着铁锹,在酒吧后门埋了他的骨头,紧挨着之前的那一堆。

    两天后,夜幕降临,我再一次推开酒吧的门,发现里面还是老样子,那些熟客的脸仿佛都在等着我的目光。我坐到吧台去,发现来了新的酒保,我装作很诧异。

    “啊哈,之前的酒保不知怎么的,失踪了,老板这就找来一个新的。”

    “毕竟店里不能没有酒保嘛。”

    我耐心地听完熟客们的介绍,表示遗憾之后,转身对新酒保说:“那看来不能只跟你说一句‘老样子’咯……开一扎啤酒。”

    “会不会有点多?不如先来半扎?”

    “哈哈哈哈哈——小伙子,你新来的不知道这姑娘每次来都点一扎呢,只管给她上就是了!喝不掉还有我们呢!大家都是朋友嘛!”

    我对他笑了笑,示意酒保去拿。暗自打量一番这个新来的,真是有些傻,不过还不错。

    我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微醺时也不想停下,最后实在喝不下了,才一挥手把剩下的都给了别人。他们就像秃鹫。

    但是今晚,我要给秃鹫们一些惩罚。

    他们都睡过去了。我看着小酒保手足无措的样子,就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这是常有的事,让他下班了就早些回去吧,这里有我。

    “我跟你们老板很熟的。”

    “那我就先走了?”

    “去吧去吧。”

    小酒保走了之后,我拉下百叶帘,调暗了灯。我的指尖已经探出了利爪——我很精准地扎进了第一个人的后腰部,取出了他的左肾。接着是下一个人,再下一个,再下一个……一共六个。我回头看时,他们的伤口都已经愈合,皮肤光滑如初,完全看不出都是少了一个肾的人。

    “也就姐心情不算太糟,才留你们命。”

    我攥着那些肾,丢进后门口挖好的坑里,埋起来。然后回到店里,把能砸的都砸了,墙上我最最讨厌的壁纸也都用爪子划烂了,最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我再没有回去过。那六个人有没有被老板索赔我不知道,那个新来的酒保有没有被辞退我不知道,那家酒吧有没有重新开张我不知道。我不需要关心这些。

    我从没有穿过红,我的世界一直都是黑色。穿红的那是我孪生姐姐,她一直都过着好日子,吃穿不愁,像团火,光芒四射。我呢,从一出生就被抛弃——因为指尖的利爪,我被认定为不祥。我一直都在流浪,用自己的爪子为自己拼搏出岁月漫长。

    没错,我杀了她,我那爱穿红的姐姐,然后本想取代她,过我的好日子。没想到她喜欢的一切我都那么讨厌,不论是红色连衣裙还是那间酒吧,就连她喜欢的男生我都看不顺眼,所以我杀了那个酒保。

    我想我并不需要什么好日子,我只是需要一个肯定。肯定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爱穿黑色的那个。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杀手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rvkdh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