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去附近的“古老大”火锅店。女孩说,得热乎一下,都冻透了。敦煌附和,他没想到沙尘暴一到,又把北京从春天刮回去了。从外面看,火锅店的玻璃上雾气沉重,里面鬼影憧憧。人叫那个多,半个北京好像都挤进来了,无数的啤酒杯被举过头顶,酒味、火锅味和说话声跟着热气往上浮。如此亲切的温暖敦煌至少三个月没有感受到了,心头一热,差点把眼泪弄下来。
这一部分透露了,时间是春天。只是因为沙尘暴,把春天刮成了冬天,然后让人感觉到寒冷。
因:北京沙城暴
果:天气寒冷
因:敦煌和女孩打算去喝两杯
果:去了附近的火锅店
因:敦煌被关三个月
果:进了火锅店敦煌眼泪差点出来
只是通过描述火锅店的场景,心头一热,眼泪差点出来这样的描述就把敦煌的心路形容完了。相比于在小铁门里,火锅店异常热闹,挤进了半个北京城,虽然说是夸张的写法,却十分贴切。
女孩靠墙,敦煌背后是闹哄哄的食客。鸳鸯火锅。三瓶燕京啤酒。敦煌注意到女孩点了两份冬瓜和平菇。女孩喝酒爽快,但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样能喝。喝酒敦煌有经验,这是他惟一过硬的特长,保定以为自己酒量不错,但半斤二锅头下去就不知道敦煌到底能喝多少了。在女孩面前敦煌很谦虚,说自己酒量不行,一瓶下去就说胡话。
这里是描述女孩和敦煌在火锅店的位置,敦煌坐在过道边,因为他的背后是闹哄哄的食客。这也为后面敦煌耍赖说钱包丢了埋下伏笔,毕竟如果敦煌靠墙,是没有办法强行耍赖的。
如何让你笔下的人物行为合理?这点是需要抓细节的,所谓文章细节,不是说非要细致去描写什么。
这里描写敦煌注意到女孩点了两份冬瓜和平菇,是为什么?
思考一下?
女孩有自己的偏爱。
敦煌擅于观察。
“说吧,我听。”女孩大大咧咧地捋起袖子。她没发现敦煌喝酒几乎没有下咽的动作,而是直着流进去的。“就喝到说胡话为止。”
因:敦煌喝多了
果:话开始多了。
因:敦煌酒量不错
果:酒是从喉咙里直接流进去的
这里有个疑问:怎么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没有吞咽,直接流进胃里?
我是好奇的,不知道你们好奇不好奇。
接下来两人半杯半杯地碰。热气腾腾的火锅让人觉得他们俩是一对亲人。 敦煌三个月没见过如此丰盛的诱惑,两眼放光,大筷头往嘴里塞涮羊肉。女孩脸色也红润多了,看起来年龄比在风里要小。还是挺好看的。鼻梁上长着两个小雀斑。 谁的手机响了,女孩赶紧到包里找,等她拿出来,旁边的一个男人已经开始说话了。她的失望显而易见。她把手机在手心里转几圈,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问敦煌叫什么。
因:手机响了,女孩就赶紧翻包找手机
因:旁边的人开始说话了
果:不是找女孩的
果:女孩失望
因:敦煌大口吃肉,却不忘观察女孩的样子
果:敦煌对女孩有好感,(见色起意)
这里开始进入对话,从语言进入事件。
有时候我总在想,我们写作的时候,如何去自然过渡?
通过语言?行为?
题外话:
跑步穿过中关村,这个名字到底是何寓意?是后面写的敦煌为了省钱跑步送碟片吗?
还是说,我们这些生活的城市底层的小人物,为了在这里扎根,不停地奔跑(奋斗)?
中关村是敦煌生活的地方,他生活,工作,遇见的地方。
他每天都在这里来回奔跑。
从一开始的“我出来了”,我们的视线就一直围绕着敦煌,看着他去杂货铺买烟,无意识地走到熟悉的地方,看着他认识那个女孩,一步一步,视线高度集中。这样看似缓慢实则紧凑的节奏,我们到底该如何去把控?
小说最厉害之处大概就是抓住读者的眼球,让读者对下文产生好奇。
我写的并不是什么解析,读后感之类的,仅仅是我自己读的过程中瞎想的内容,对与错,好像都不是很重要,毕竟一千个哈姆雷特嘛。
只是写着写着,不同于我第一遍读,我开始去思考,思考作者的写法,思考作者写的用意。
我看见了文中的细节,我看见了作者塑造敦煌时候的用心。
对比自己的文,好像一开始恨不得去交代主角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而这篇文章,却一点一点,让你自己去发现。这个很重要。
我告诉你,不如你自己看出来。
瞧瞧,给了读者足够的参与感和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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