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7:45分出门,走到大十字路口,这是上班的高峰时段,交警正在路边执勤。
东西方向绿灯,机动车道的一辆白色汽车右转向北。非机动车道的一位女士,骑电动车自东向西。在路口当事的两个人速度都不慢。
由于右转弯白车司机,没有看到骑电动车直行的女士,导致直接窝住了行人。汽车和电动车相撞,发出了清脆的塑料片撞坏的声音。
还好骑电动车的是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女人,反应超快,原本直行的她,顺着白色汽车的方向,拐弯向北,被白色汽车撞击的力量,推着向前又滑行了几米,卸掉了汽车撞击的推力,否则这女人不知道要伤成什么样呢?最后终于在年轻女人的尖叫声中,都停了下来。
这起发生在交警眼皮子底下的交通事故,虽然有惊无险,没有出现大的状况。当事的两个人可被吓得不轻,这大过年的抢个什么劲儿,这下可好了,抢到一起去了,都走不了了,这快快反而成了慢的了。
我老爸最爱说的话:“ 十次事故九次快,提前出门能避开。”
反思自己,无论是开车,还是骑电动车都叫一个快,以后自己出门无论往哪里去?都要预留提前到的时间,这样路上就不会慌慌张张紧赶慢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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