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2018年上半年我留意到陆续有女性学生爆出的校园性侵丑闻,目前看来的结果有好有坏,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这段时间不断有人在呼吁建立高校防性骚扰机制(后面简称“机制”),但键盘里的机制和实际落地的机制有可能存在很大偏差,一个能落地的机制应该有着很完备的流程和非常多的细节。我在这里想抛砖引玉一下,看能否把过程捋清楚,把故事说通。
在写这篇“思考”的时候我尝试以站在不同立场上看待校园里的性骚扰,这个过程里我感觉到各方的诉求,痛点,利益错综复杂,非常容易陷入单一身份一厢情愿的境地。我也仅仅能以我的思考纸上谈兵。
我尽量保持客观。如果我在这个“思考”里存在主观或客观问题,还望大家直接指出。欢迎在下面回复,或着给我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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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害发生了
当事双方比较熟悉,加害者在很多维度占有优势。受害者非常信任加害者,加害者也可以轻松把对方叫来一些方便实施侵犯的地方。
侵害不会只出现一次。受害者可能会继续遭到侵害,日常生活中还会继续面对加害者。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对女性存在刻板印象,如果侵害行为走漏了风声,受害者身边反而会出现很多指责受害者的人。
每一个案例之间都是不一样的,案情会有很多的发展方向以及非常多的细节,侵害产生的后果也远比上述文字深远。
受害者可能会患抑郁症,可能以后无法毫无保留地相信家人或伴侣,可能学业和以后工作会受到很多消极影响,身体或内心可能留下伤疤,这里不展开写。
在我看来当前这个社会环境对性骚扰/性侵实施者非常有利,很多情况下很多受害者会被迫忍受,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慢慢思考自己能做些什么。受害者采取行动需要极大的勇气,事情后续发展也将难以挽回。
三、当前环境下如何向加害者追责
这里先以庆阳六中李某某的案件为例,这个过程里学校的反应在不深究的前提下是能够自圆其说的。
校方第一次处理是在学校校规框架下操作的,因为缺少关键证据,校方在处理时有自由裁量范围,所以处理极其轻微。
后来公安做出行政拘留处理。学校有了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依据,才被动地报教育局处理调离岗位。
北京安定医院无法证明加害者行为与受害者患抑郁症有直接因果关系,后面检察院无法就现有证据进一步起诉。(大陆法律在这个细节里存在缺陷)
最后李某某轻生举国轰动,教育部检察院学校才不得不再做出反应:检察院撤销不起诉决定。我对此不太乐观,我不认为检察院有办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证明李的轻生与嫌疑人的行为有直接关系。
但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在当前社会下民意会左右法律的执行。
尝试向校方举报
我留意到今年发生的一系列案件,大多数学校的做法和庆阳六中所做的没有本质差别:和稀泥,轻微处理加害者。
当前社会环境,当前的学校高层三观不认为性骚扰性侵是一个有多么严重的行为,可能就认为是加害者私生活不检点。
校方会考虑学校利益(学校日常运营)而不会考虑单独学生的个人利益。
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我看来,公安一线办案人员对此类案件的态度比较消极,对受害者同样不友善。
在当前环境下公安很难主动搜集证据,就算有警力执行,也很难获得有价值的关键物证,极难为后面诉讼打下基础。
受害者一方也非常难有意识留下当时的关键证据。
头脑冷静、逻辑思维缜密、具有保留证据意识的学生不大可能是加害者的作案对象。
大陆关于性侵的法律有很多空白范围,这里可移步浏览《关于性骚扰的最全中国法律梳理》,由北京市千千律师所整理。
向社会公开
向社会公布需要有“十万加”的“爆款”,需要非常优秀的文案和标题,需要很多传播资源,必要时还需要辅之以多方“炒作”。
目前留意到的一些向社会公开的事件都起到了一些效果,一些加害者丢了工作,没法继续侵害更多的人,但都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航是积极处理性侵事件。中山大学,庆阳六中是在关注度增加,情形失控后才被倒逼着开始处理加害者。北京大学在丑闻公开之后选择了继续消极应对。我陆续还留意到有很多丑闻爆出,但找不到下文。
我相信会有更多想发生的人存在,但她们可能事情被“有关部门”按下去了,可能远没有达到告知大家的高度。
四、校方的态度
学校怕丑闻
网络上的讨论非常容易失控,讨论失控会对学校造成巨大波动。学校怕被骂,和性有关的谩骂职责会严重影响学校的声誉。
我个人揣测一些学校认为被舆论逼迫做某件事情是非常可怕的,无论这件事正确与否。学校只要有一次妥协(开了口子),以后工作展开可能会受到很多“不必要的”舆论监管。
优先考虑学校利益
当前环境下,学生如果没有背景,校方很可能会为了保持表面稳定牺牲学生利益。
比如轻微处理加害者,口头道歉,自罚三杯等,只要和稀泥把事情和解了就好。
退一步说,如果学生拿不出任何关键证据,没有任何事实支撑,没有任何依据,学校可以心安理得地袖手旁观。
目前我们看到能向社会公布的性骚扰/性侵新闻应该只是冰山一角。可能有受害者选择忍受,可能事情被学校成功“平息”了。
让我们换一个比较硬核的视角,大胆假设:
我揣测学校高层对一些性骚扰/性侵行为知情,至少在他们接到过举报之后是知情的。
中山大学的张鹏被举报时存在多名受害者,时间跨度很长,他同事和学生不可避免知道他的行为。中大高层在2018年4月是100%知晓他的行为,但张鹏当时只收到了一个十分轻微的党纪处分。
北京大学的沈阳早在98年受到轻微处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继续在北大教书。北大高层是完全知情的,同时默许沈继续留在北大。
更加硬核地揣测:
学校高层在暗地里是支持老师在一定范围内侵犯自己学校的女性学生的。
学校在引进人才的时可能会将自己学校的女性学生作为一个隐藏卖点,只要TA好好搞科研或者好好教书,女性学生会一直源源不断地供应。只要在“享用”的时候低调一点,优雅一些,后面的事情学校会帮你解决掉。
当然我们看到的几起事件里加害者做太过了,所以受害者们最后都选择了向社会曝光的性侵行为。
我想做一个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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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非常害怕和自己有关的丑闻,学校的重视程度和事件的影响力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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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校的高层对性侵/性骚扰行为并不是0容忍,有些甚至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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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的不可替代性越强,学校严肃处理加害者的代价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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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利益是可以牺牲的。
五、以单个学校的为机制主体
机制原型
以隔壁澳门大学的性别平等委员会为例。
https://www.umac.mo/cge/index_c.html
性騷擾及性霸凌個案處理指引
处理指引里有比较详尽的具体操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照搬,我也会在后面大概分析一下当前大陆环境下的可行性。
我自己认为澳门大学学校师生的道德水准很高,重视学生利益,在下面这个案例里应该能看出端倪。在我看来大陆学校无法望其项背。
澳门大学莫某健教授涉嫌性侵内地女学生,6月24日受害者报案→26日警方逮捕→28日学校终止与该教授的合约,解除研究生院院长职务。
关于成立反性骚扰机制工作小组
我认为当前环境对于在学校里建立机制异常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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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民众对于女性的刻板印象无处不在,学校师生也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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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几乎都没有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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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框架下校方有很多自由裁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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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侵还存在法律空白。
我们可以先假设所有条件可以被满足,一所学校建立起了一套反性骚扰机制,学校拨款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机制执行者)理论上应该对全校师生负责,但实际上还是对校方负责。
执行者执行的是高层的意志,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有自由裁决权,但我认为无法脱离学校存在,无法作为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存在。
工作小组存在的意义可以是保护学生权益,帮助性侵受害者,减少校园性骚扰性侵行为。但终极任务还是帮助校方解决问题,保证学校正常运行。
在这个设定里校方需要很高的道德水准。学校认为学生遇到的问题就是学校的重要问题,校园里的性侵/性骚扰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工作小组的工作就能从0到1,逐渐完善继续运行。
机制执行者的日常工作
工作小组的工作很不容易,工作的容错率也很低,责任却很重。
每一个受害者的性格、受侵犯场景、存在非常多的细节。受害者对陌生的机制执行者很可能无法做到毫无保留,冷静客观地全盘告知。
大陆学校里到处都是人情关系,我认为调查处理加害者那一头也是困难重重。
另外我不认为学校里的职工能胜任机制执行者这个角色,我甚至认为这是个非常稀缺的工种。执行者需要具备一系列的专业知识,需要非常高的道德水准,需要无限的耐心面对受害者的种种情形。实际上的岗位需求会远超出我的描述的范围。
防性骚扰机制需要向广大师生反复宣传,需要做一系列排除女性刻板印象的讲座,需要获得受害者的信任,需要完全保密,工作小组的工作还需要从0开始冷启动。
学校的痛点
在前面我提到了学校的痛点:调查处理一线职工会影响日常工作,学校害怕丑闻影响学校声誉。
学校高层所期待的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任何事情都需要成本,处理稀缺角色加害者的成本非常高,严肃调查处理,把真相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让大家满意成本同样很高。
机制的执行者就是来帮学校解决问题的
对加害者的调查和处理可以在学校内部操作,如果加害者那一边对执行者的工作比较满意,应该不会走到对外公开这一步。
如果受害者或者其他人把丑闻公开了,校方则需要和谣言和时间赛跑,调查处理过程要做到尽可能透明并且足够客观公正。(保护受害人隐私的前提下)
至于不影响学校日常教学工作这个不可避免超出了机制的范围。
上面工作远比我所描述的要困难复杂。解决问题很难,但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非常简单。
不让丑闻影响学校其实只要动动手腕让所有知情者沉默就好,目前这个服务非常成熟,性价比极高,所有学校都在用。
处理加害者成本高这个其实不太需要担心,不严肃处理就是了,继续让TA留在一线工作。受害者如果对处理的结果不满意,那就处理受害者(提出问题的人)吧。
如果学校的道德水准不足以让他们卖出这艰难的一步,一切将回到原点。
我想做个总结
名字叫机制,但最后其实还是人治。
机制其实有好些正在运行的先例可以参考,编写非常很容易,学校领导出面宣布建立机制也不是很难,但所有人心悦诚服地、不惧艰难地执行机制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难题。
校方和执行者认真调查处理非常难,但是和稀泥很容易。受害者自己站出来指控加害者非常难,但受害者缩回去熬到毕业很容易。全校师生冷静分析,客观看待很难,师生指责受害者 很容易。
只要校方对机制的执行有所保留,小组可能会被架空。小组可能最后变成一个幌子,混了几个编制,养了几个学校高层的亲信混口饭吃。
我认为大陆当前环境下极难出现可以落地的以学校为主体的防性骚扰机制。
总结II
换个角度看,如果学校高层和基层教职工有极高的道德水准,可能校方在得知性骚扰/性侵消息的时候会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处理过程中不会因为加害者角色稀缺或地位高而有所退让,最后顺利追究加害者的责任。
这个假设中的学校可能还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机制,但已经能够交一份让大家满意的答卷。
这个假设中学校的道德水准(“生产力”)已经达到了建立防性骚扰机制的级别,机制已经在学校里正常运行,以后只需要再专门成立一个工作小组精细分工分担其他部门的压力,“解放生产力”。
学校为主体防性骚扰机制需要高道德水准作为基础,机制方能水到渠成正常落地,而大陆学校并不具备这个基础。
这里感谢一下王敖,许筱凰,i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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