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千百年来无数文人骚客落笔归去,总少不了的字眼。说实话,我很是羡慕古人,在平仄间道尽了乡愁与别绪。
“我年少离家,老年归乡,说话的乡音没有改变丝毫。可怜竟然因为我鬓角早早发白的毛发,牧童看见我却不认识我,笑着问我说:‘客人从何处而来?’”两首回乡偶书,贺知章被传唱了多久,怕是到现在吧。
回乡偶书(其二)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诸君,试看诗里乡愁与别绪,试看诗里烟云,试看故乡的沧桑意味。只不过这个笑看,怎么理解都有一点点悲凉,一点点无奈。
“我离开家乡的时间实在是很长了,归乡后发现人、事、物的荣枯之变。只有门前的镜湖的碧水,春风吹拂下荡起一波又一波波纹,还是和十五年前一样。”
待我一朝梦回大唐,一定对这个未老先衰的老贺说一句:“老贺啊,何来这等愁苦之情?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好男儿,当骑烈马,喝烈酒,挽宝剑。打马天涯,四海为家。争一争三十年功名利禄,搏一搏美人素手红袖添香。三十年白驹过隙,当荣归故里,岂不快哉?”
这些古人啊,不只是他们的诗词传下来了,还有他们骨子里的乡愁——一直蕴含在血脉中,薪火相传,不曾断绝。这篇文章的名字来源于简友清扬先生,洋洋洒洒一千三百余字,写下了现代都市里,作为现代人那种淡淡的,绵延不绝的乡愁。
我们在钢筋水泥造就的钢铁都市里打拼,也许被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也许会因为某个小错误被上司骂得狗血淋头……但是,褪去疲劳的都市外衣,挤着交通工具回到故乡,除了心里的小忐忑,我想大约还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深舒一口气。深有一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没有包袱的感觉。觉得此心归处,便是故乡。
说实话,我离家三千公里外念书。故乡对于我来说,从一六年的九月开始,从此只有冬夏,再无春秋。离家太远,没办法时常回家。能做到的,只是通过电话,与父母聊聊最近天气怎么样了?老头有没有找到工作?老太太的手臂和颈椎有没有犯病?如是而已,故乡,很多时候都成了二老嘴巴里的家长里短。说实话,琐碎中,有一点点温馨。我不太善于把平凡写得不平凡,但是家,从叛逆不懂事的十七八岁到现在,我觉得我还是很喜欢的,尽管各方面条件什么的不如别人。好在我认同这句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
后记:
我写得很乱,也写得很次。但是我想每一个文人墨客面对那一方生我养我的水土,都会情不自禁地感觉词不达意,言不由衷。由此可观:故乡一词,非是寻常能代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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