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天时间,终于读完了阿尔伯格·埃利斯的《控制愤怒》,书籍虽然结构比较混乱、内容也略显枯燥冗长,但剔除其糟粕,不少精华还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初读这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首页的那句话,“困扰人们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对事件的评判。”想想也是,事件本身并没有意义,赋予它意义的是我们自己,引导自己情绪激昂、低迷的终究还是我们自己。
书中讲到:人们并非被不利的事情搞得心烦意乱,而是被他们对这些事件的看法和观念搞得心烦意乱的,人们带着这些想法,或者产生健康的负性情绪,或者产生不健康的负性情绪。而这就是阿尔伯格提出的著名的理性情绪行为疗法(REBT)。
每一个情绪的产生都会经历这么几个阶段,作者将它成为ABC理论。A代表诱发事件或者逆境,B代表你的信念、想法和认知,C代表情绪或者行为结果。
拿书中常提到的例子来说,朋友答应与你合租一套公寓,并共同承担房租,条件是你将公寓装修好,并配好家具,你同意了,花了不少功夫和钱,可最后他们却跟你说,他们另有计划,不能履行之前的约定。
如果这是真真实实发生在你身上的,那么你可能会有两种反应:一是暴跳如雷,十分生气;一是很沮丧,但终究能释然。
同一件事,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归根结底是思维方式不同,也就是书中提到的信念(B)不同。
发生这件事时,如果你认为“朋友既然许了约,就一定要准守,你花了精力朋友就一定得尊重你”,那么你很就会觉得很气愤,然后跟朋友大吵一架,甚至闹掰;如果你想“朋友也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他们不住了再找其他人就是”,这么想你也许会有点沮丧,但不至于说会记恨影响友谊。
本就发生的事件固然会让你产生怒火,但真正让这团怒火熊熊燃烧、越变越大的,还是你自己对这个事件的信念、看法。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看,你会发现前者的想法有点自我、无力取闹,这种思维方式就是作者提到的非理性信念。
这个世上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客观独立存在的,没有谁一定要对谁怎样,也没有什么事是一定要按照你的意愿进行的。况且,就算是有强大吸引力的磁石,也不能让所有东西都围着它转。
我们无法左右事件的发生,但却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信念体系,来影响作为结果的情绪。
所以,要学会以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去看待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得出合理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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