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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剥猫的皮?我剥你的!!!!

你剥猫的皮?我剥你的!!!!

作者: 豆豆5141 | 来源:发表于2017-01-11 21:22 被阅读27次

    最近微博里有两件事儿炸开了,一是陈思成出轨,二是女人剥猫皮。

    说到这两件事儿我也很气愤,小时候妈妈告诉我要做一个好人,我默默记在心上了。好人是什么让我说明白我说不出来,但这两件事情的主人公明显都不是好人。

    出轨和虐动物听起来怎么也和好人这个词不搭边,而且差太远了。

    于是出于气愤,我准备到微博上谴责这两个人,说不上是骂,因为我不喜欢骂人,况且骂人的人也不是好人不是吗?

    我先点开一条微博,是关于剥皮女报道的微博,我点开评论,一看已经有很多人在骂她了。我顿时觉得找到了组织,一条一条评论读下来,我觉得我的观点和他们差不多,他们和我一样气愤,我心想,嗯,这些人和我都是正直的人。我感到有点兴奋,再往下翻,看到一条评论:记得,你是欠一条命的。

    额,我觉得这个有点过分,我皱了皱眉心里有点不舒服。

    随后我在微博下面写到:人怎么能残忍到这种地步?这只小猫多可爱,就和小孩子一样。

    打完了又觉得不妥,我删了又重打一遍:真心想不到杀害一个像小孩子一样的猫的女人究竟有多狠毒。

    打完了还觉得不妥,这话越读约别扭,我寻思了半天最后定稿: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一只可怜的小动物?到底内心是有多黑暗啊!!!

    嗯,就这样,语气不是很强烈,而且还能表现出来我是一个高尚的善良的喜欢小动物的人,这样不错,我点击发送。

    我很满意,开了一罐啤酒,发现下了班在微博上逛逛也挺有意思的。不一会,我刚才的评论就有好几个点赞的了,哈哈。还有人评论我说:这种人根本不是人,没有正常人的良心。我回:对,太他妈残忍了!

    有人认同我的观点了,我有点兴奋,我又看了其他人的评论,有的人说:“很多犯了大罪的人,残忍的都最开始都是对小动物残忍的,以小见大!希望有孩子的父母从小就教导孩子爱护小动物,有一颗善良柔软的心!这种人必须离远点!”

    太对了!我点了个赞。

    又有个人说:我认为杀猫与杀鸡鸭,杀鱼虾,杀蚊子蟑螂苍蝇,杀猪牛等同罪,希望大家都能自己忏悔一下!阿弥陀佛!

    哈哈,这个人真搞笑,估计是信佛的吧,我喝了口啤酒,点了个赞。

    我一直在这条微博上评论+回复别人的评论,喝了两罐啤酒,直到凌晨一点,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下班在地铁上我打开微博,发现虐猫事件又有新的进展了,这女人拍了一段视频说向大家道歉,她是因为店主拒绝退货而气愤,失去了理智,她十分后悔这么做balabala。。。

    这叫道歉?一点诚意都没有,别逗我们玩了,你是人吗?下面的评论说。

    是啊,这个人道歉道得根本就是应付了事啊,看她那没有表情的脸,不带一丝的忏悔,我们不需要这样的道歉!我想。

    于是我写到:别道歉了,反正我们不会原谅你,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嘛?!

    回到家里一看,不得了啊!我的评论有100多人点赞了,40多条评论,热度排到了第12位,微博都要炸了,我兴奋极了,我开了一罐啤酒,边喝边打开评论逐条回复:

    “无耻之徒,你有什么资格道歉。”

    我回:是啊,这种人没有资格道歉。

    “这个贱女人就是个low货,欺负猫弱小,拿猫撒气”

    我回:她也就敢杀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动物了吧。我喝了一口酒,爽!

    “你要乐意试试剥皮吗”

    我回:剥了她的皮再道个歉如何?

    “从头到尾都是在推卸责任 去你妈的道歉”

    我回:艹尼玛的,道歉有用吗?

    转念一想,这句话和我发的评论有点重复了,想改一改,但又没词了,就说:操你妈的,臭傻逼!!!

    回着回着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杀猫不犯法啊,至少在中国是这样的。

    这个人是在反驳我吗?!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杀小动物犯不犯法,于是我就在百度搜索框输入“杀害宠物犯法吗”,结果果然不犯法,这个人说对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被打脸了,我又羞又气,管你妈的,我直接回:“去你妈的,sb,你他妈没有良心吗?还谈jb法律?!”

    点赞的人越来越多了,回复的越来越多了,我仰头张嘴,抖出了罐内最后几滴啤酒,其中还有一滴滴到了我的脸上。我看向显示器的眼睛越来越迷离,像是蒙了一层水雾。然而,就在这一瞬间我似乎得到了天启,好像有人把一个强烈的意识瞬间灌入我脑内:“我在捍卫人类仅存良知”。我霎时觉得醍醐灌顶!仿佛我执着一杆大旗,万千人的炙热目光落在了我身上,我是领头羊,是开拓者,是先锋,我要唤醒现代人早已麻痹的善良的心,我要向他们发出呐喊,借着这件骇人听闻的惨案,惊醒他们!

    于是我的手不再颤抖,坚定地伸向我熟悉的键盘。

    “挖出这个女人,这件事不能就这么过去!”

    “我们的社会还能容忍这样的罪恶吗?必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伸张正义的快感不断冲击着我,我继续打字:

    “人肉她,我要杀了她”

    我的眼睛瞪得滚圆,键盘敲得啪啪响,牙根咬得要出了血。不知道过了多久,酒精让我丧失判断时间的能力,我几乎把关于这件事的每一个微博下面的评论都回复了一遍,我长舒了一口气,觉得心里踏实又满足,今天可以睡了。

    但在睡觉之前,我还要做一件事!

    还要讨伐陈思诚这个狗b!!!

    我把光标放到搜索框上,输入:陈思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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