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喜欢《查令十字街84号》的大多是爱书之人,爱看读书爱买书爱惜书。读这本书是和爱书人交流,通过信中的只言片语让我们了解到海莲对待书的态度和读书方法。海莲在书中说到过她看书买书的守则之一是“她绝不买一本没读过的书,那不是跟买衣服没试穿过一样冒失吗?”我深以为然,每次遇到满200减100的活动凑单买回来的书,都不太满意。买新书对我来说是一种浪费,一本书第一次读大多是从图书馆借来或是下载的电子书,读过之后才知道这本书对自己有没有价值,自己喜不喜欢,确定了这本书是值得重读的,才会买回家来。一方面省下了买书钱,因为有些畅销书连第一遍都不值得读,更别提买回家了。另一方面,摆在书橱里的书,可以经常拿出来重读,随便翻开一页都能开始,也能够随时结束,这就是重读好书的妙处。说到重读,海莲说她不能理解有些人看书的方式,认为他们读书太潦草,因为他们从来不会重读那些书,只是买了书,读一次,上架摆着,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碰它第二回。这不是对待书的好方式,至少不能这么对待好书。好书是要重读的,常读常新,尤其要给好书多一些时间,一本书带给你的不会只有一个层面,在你十岁、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它会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带来不同的感受。即使同一年,也会因着你的关注点不同,读出不一样的内容。
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可是要读的书却非常之多,想到这个我就会难过。曾经这样计算过,从现在开始每周读一本书,到七十岁也只能读两千多本书。两千这个数字很多吗,并不是的,现在光是我标记为“想读”的书就已经有170多本,每天还会冒出新的想读的书,远比读完书快得多。所以读书的时候取舍非常重要,书要多读,广泛涉猎,但不代表要精读每一本书。在打开一本书之前,我们就要先判定对待这本书的态度,畅销新书翻翻看就好,有意思的小说散文可以放在吃饭乘车比较容易被分散精力的时候读,短篇小说可以放在睡前,经典书籍要认真读做摘抄。读书的过程中可以随时放弃的,有些书跳读大体了解就好,有些书虽然是经典但是在读不进去的话也不用勉强,只是现在还没到跟它正式交往的时候,先放下以后再说,有些书可能刚开始只打算随便看看,结果发现相识恨晚,读几遍都不过瘾。读书要舍得花时间,也要舍得放弃,还要把胆子放大,胃口敞开。不要给自己设限,各种类型的的书都要试着读一读,大不了读不动了就扔一边嘛。
海莲在信中写自己对书籍的处理方式:
每年一到春天,我就会“大清仓”,把一些我再也不会重读的书全丢掉,就像我也会把再也不穿的衣服扔了同样道理。倒是旁人都很惊讶、依我看,他们爱惜书本的方式才奇怪呢。他们买一堆新出版的畅销书,囫囵吞枣似的看完,我常想:他们也未免读得太潦草了吧。然后呢,因为他们从不重读那些书,不消一年,书里头的内容早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不过,当他们看见我一箱一箱地把书往外扔时,却又露出一副“这怎么得了!”的表情。要是照着他们的做法:买了一本书,好——读过了,好——上架,好——没事了,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碰它第二回,可是呢,“丢掉?万万使不得呀!”为什么使不得?我个人坚信:一本不好的书——哪怕它只是不够好,弃之毫不足惜!
她爱书,对书店把书拆开来做包裹纸无比心疼,同时又会对自己的书大清仓,这其中的分别就在于这本书是不是值得重读。
海莲和书店的老板和员工写信交流,买到的旧书上有前主人写的封记与在页面边角的注言,这是和一本书的前任交流,读书的时候是和那个时代的人与作者交流。即使孤身一人,但从未孤单。在图书馆借书回来看,如果在书中遇到上一任读者在书中夹得书签或是记事便条,就会无比惊喜。即使无法知道对方是谁,却因同读过这本书倍增亲切。有时书页上会留下铅笔的轻轻标注,有时会有泪痕,有的页面因为反复摩挲变得发黄发脆,我会停下来从这些细小的痕迹中想象这位读者是怎样的人,是那段文字让Ta动容,此时一本书变成一个世界,我们成为这个世界不同维度的点,相互遥望。在信息技术还不那么发达的时间里,图书馆借阅图书是要写借书卡的,如果时常在自己借到的书中看到同一个名字,定会忍不住去找来那个人好好交流一番吧,促成一段情缘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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