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这是他今天第四次来为她量血压了。其实他完全可以吩咐护士去做,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一闲下来就不由自主地转到她的病房。她每次都靠在枕头上,脸朝着窗子的方向偏去。细黄的头发随意地绾在脑后,还有几缕有气无力地耷拉在耳畔。她的脸色苍白,淡淡的树影落在上面,像敞口袋的面粉上落了一层若有若无的灰。她说话的时候气若游丝,令他想起秋后梧桐树上最后一片叶子,在风中摇摇欲坠。
他怕她坠落,很想伸手接住她,牢牢地接住。事实上他已经做到了。她的手术很成功,胃部所有溃烂的神经都已经切断、移除,并冲洗干净,最后缝合得也很完美。他每天都来观察她伤口的愈合情况,照他的判断,不出一个星期就能痊愈,只留下一条细细的鱼线一般的伤痕。
终究还是留下痕迹了。她的白皙光滑的腹部不再是浑然天成,有了一道人为的伤口,不管多么不易察觉,也逃不出他鹰隼般锐利的眼睛。但他不在乎,作为一名医生,如果还要坚守完美主义,那真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自从医科大学毕业进入这家医院以来,他大大小小做过几千次手术了。从最初看见那些溃烂腐败、混合了胃液和食物残渣的脏器时的恶心焦虑,逐渐变得习以为常,以至于麻木不仁,他终于也能够像医院里那些前辈一样,一边做手术一边闲聊,肆无忌惮地开病人的玩笑,甚至偶尔吐一两个脏字。手术台上的病人睁大了一双紧张惶恐的眼睛,像屠案上待宰的羔羊。他举起手中那把精致铮亮的手术刀,飞快地划下去,鲜红的血洇出来,再划一刀,那些丑陋的病变的该死脏器便在手术灯的强光下无所遁形了。他漫不经心地进行着后面一系列的步骤,冲洗腹腔,找出神经分支,分离食管,切除溃烂神经和肌层,最后进行缝合。护士们在走动忙碌之余喋喋不休,他也加入她们热烈的讨论,面不改色地说起最近新开张的那家川菜馆里的那道毛血旺辣得多么够味。
一切都是习惯的问题。习惯让人平静,平常,终至于平庸。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投身医学事业时那种治病救人的悲天悯人的情怀。他变得越来越像一名医生,可以对着筹不出手术费的痛苦绝望的面孔轻易地、冷酷地说“不”。遇到难缠的病人,可以毫不犹豫地甩起白大褂拂袖而去,一切都交给护士去对付。什么多开了几瓶药,多打了几剂针,又死不了人,有什么关系?他摘下眼睛,茫然地望向窗外,枯树上一只乌鸦静静地蹲在那里,不注意还以为是一只废弃的鸟窝。
他已年届不惑,如果没有意外,他将在这医院安静地老去。退休以后回家做一个养花遛鸟、喝茶打牌的老头子。他的老伴,那个现在正处于更年期的狂躁善变的胖胖的妇人,那时候也该消停下来了,每天给他泡一杯铁观音,炒一盘回锅肉,就像过去十几年里一样。他对她,无所谓爱不爱,在那个年代,爱情是无足轻重的东西,与婚姻没有任何关系。他最初是对她充满感激的,感激她能不介意他是一个返城的破落知青,没有家产,没有本事,当然也没有钱,真正的一穷二白。但她仍义无反顾地嫁了他,并且安分守己,从不做非分之想。他们于是成为这世上无数的平凡夫妻中的一对。可他是不甘愿的。他胸中有一股气,可以力拔山兮。但是在太平年月,那全无用处。他每天像一头饥饿的苍狼,踽踽独行在荒凉广袤的城市平原。他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或者他知道,但不知何处去寻觅。他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出人头地的梦想,否则就要像他的父亲那样在半斤白酒二两花生米中糊涂地老去,或者像他工厂里的师傅那样一辈子埋没在浸透了机油的肮脏的工作服里。婚后一年多,他逢着了时运,考上了大学。四年里他心无旁骛地学习,只因那将是他安身立命成就事业的资本。即使后来的境况与当初的预想有着小小的偏离,即使这偏离已让他与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他仍然觉得自己是圆满的,甚至,圆满得过了头,溢了出来,淋淋漓漓让人有些不耐烦。
现在,他坐在安静明亮的办公室里,穿着散发着消毒水气味的白大褂,心不在焉地摆弄着手里的一管钢笔。钢笔是英雄牌的,最普通的那种样式,灌满了蓝黑墨水,写起字来非常流畅。黑色的塑料笔身被他焐得光滑而温暖,让他想起读书时那些埋头苦干的日子,晚自习结束后在回宿舍的路上享受一支渡江的快意和满足。如今,他早已不抽渡江了,抽屉里塞满了中华、熊猫,但是那些清苦的日子似乎离他并不遥远,就在他回首可及的地方静静地伫立。那是他的风华正茂,永远地存放在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他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然后夹在指间看着它慢慢地燃烧,淡蓝色的烟雾如梦一般将他环绕。他置身于这个理想的静谧幻境,于是关于那个下午的一切全都回来了,拥着他,荡着他,潮汐般神秘又安详。他幸福得几乎晕眩了,夹着香烟的手指微微颤动,于是烟雾又似波浪轻轻荡漾起来。
在那之前一个月,他参加了大学同学会。其时年关已近,天寒地冻,他竖起厚呢外套的领子,走在寒风萧瑟的南京街头,似有雾雨飘进他的眼睛里。据说眼球是人体唯一无法感知冷热的器官,但不知怎么,他觉得更加寒冷了,眼泪鼻涕一起流下来。他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缩着脖子快步走在这座阔别了十多年的城市,却无法想象那些温暖的季节,仿佛它们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一样。
他来到了下关车站,候车室同样寒风呼啸。但他已经不愿再挪动半步,他坐在又冷又硬的椅子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不一会儿脚下就积了一堆烟头。他的车子还没有来。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面纸擤鼻涕。那是酒店的纸巾,尚余着那种混合了酒香和花香的温暖甜腻的气息。他想起刚才吃饭时的情景,满桌子花花绿绿的菜,一瓶瓶精致透明的酒,每个人冒着热气和笑意的脸。他们的嘴里充满了酒精发酵的气味和虚浮无力的客套话语。他看着那些他与之共同生活过四年的同窗,当年的青春勃发已不复存在,代之以油腻的头发和前凸的肚皮。偶尔一两个仍旧保持细竹竿样的身材,却微笑着坚定地捂紧了酒杯,换了白开水,摸出药丸,小心翼翼地服下。那种过度谨慎的神色,他在许多病人的脸上都能够见到。人总是在放纵之后才学会节制,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
他是海量,来者不拒。别人喝不倒他,他却自己把自己喝茫了,于是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荒诞起来。每个人的脸都像倒映在哈哈镜中一般,带着夸张变形的表情,说着熟极而流的酒段子和荤笑话。那些低俗无聊的话语无法引起任何感怀和共鸣,如同鸡骨鱼刺一般被吐到了盘子里,残渣越堆越高,淹没了他们的脸。
他为自己感到惋惜。他所念念不忘的那些年月被眼前这些人全部毁了。他又倒了一杯酒,他觉得有什么东西落进去。他以为是苍蝇,却找不到。他再也喝不下去,只想吐。
回到医院以后,他马上就做了一个手术。手术不成功,但他不认为是自己的缘故。病人拖拖拉拉受了几天罪,终于彻底解脱了。可是他解脱不了,被困在办公室。走廊里家属们激动愤怒的喧嚣几乎破门而入,震落了桌上的钢笔,“啪嗒”摔断了身子。
事情自然有人解决。而他不得不自己去买一支新钢笔。于是一个阴天的周日下午,在百货大楼的文具柜台,他遇到了她。
她从一开始就是淡淡的,秀丽的眉眼中透着一股怯怯的神气,低垂着眼帘取出他看中的钢笔。他注意到她手指上的倒刺,小小的修剪得并不整齐的指甲。他的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怜惜,自己都觉得不可理喻。后来几次路过百货大楼的时候,他都会下意识地放慢脚步,挺胸,缩腹,深吸一口气。但是他没有再见到她。直到后来在手术室里,偌大的房间,冰冷的手术台,她孤独无依地躺在那儿。他一进去,她的眼睛就找到了他,紧盯着他,一刻也没有放松。他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翻江倒海,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许是他的紧张感染了旁边的医护人员,手术进行得非常安静,没有人说一句废话。手术结束后,他的腋下全湿了。当她被推出去的时候,他似乎看见她回过头来微微一笑。他忽然觉得过去二十多年的寻觅和努力,原来只是为了这一刻。
之后便是常规的护理,每天输液,量体温、血压,观察伤口愈合情况。他看着她一天比一天好,满心欢喜,就像看着一朵枯萎的花朵在自己手中重新滋润、绽放起来。出院那天,他为她签字。她看着他,一笔一划,然后轻轻读出他的名字,廖睿南。他抬起头来看她,他说,这支钢笔很好用。她点点头,但愿能用很久。
他说,我用它来给你写信,好吗?
她什么也没说。有一瞬间,他以为她会转身就走。但是她始终静静地伫立,像一棵细弱的杨柳。后来她拿起他的钢笔,写下了地址。
那张写着她的地址的纸,在他的口袋里揣了好多天,没事的时候他就拿出来看,有时在公交车上,有时在会议室里开会。她的字迹清晰、顺畅,一看就出自女性之手,像雨后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直到有一天,那张纸因为开合多次,折痕处出现断裂,他才慌张起来,倒不是担心地址,他早已背熟了。他只是惊恐时间是否过去太久,她或许搬了家,或许不再记得他。
他终于提笔给她写信了。虽然腹稿在心里早就打了无数遍,落在纸上的第一个字还是颇费了些周折。他从他值班的夜里,从窗子里望见的月亮写起。月亮是细细的月牙儿,像泊在蓝色湖泊里的一弯小舟。他想起他当知青下放在安徽农村时,村外的那条小河,河水静静地,倒映出残缺的月亮。他在河水中看见自己黢黑的身影,却看不见自己的脸,与河底的水草逐渐溶为一体。后来他上了大学,经常自习到深夜,一个人走回宿舍,一路陪伴他的只有天上那一轮或圆或缺、或明或暗的月亮。如今的月亮,他是不大欣赏了,若不是因为写信,若不是因为给她写信,他不会有那种闲情逸致站在窗前仰望星空,如同千百年来背井离乡的思乡之人。
他在一个晴朗的早上,迎着初升的太阳,把那封被焐暖了的信,塞进了结着夜露的绿色邮筒。然后他觉得自己整个身心都变得舒畅起来,非常之轻快。他的步子踏在这城市的红砖路上,像踏在厚密的地毯上,他几乎要放声歌唱。不,他已经唱出来了,她听得到。
还没等走到医院,他已经构思好了第二封信。但是因为有一些琐事要处理,他不得不压抑住一泻千里的思绪。然而他嘴边那抹细微的不自觉的微笑小小地出卖了他,于是同事、病人似乎都看出了他的欢乐。他们善意地打趣他,他也十分地配合,愁云惨淡的病房里洋溢出春风拂面的和谐气息。
有一天他在外面吃完午饭回到办公室,扭开房门的一瞬间他就感觉到了。他的安静的清冷的房间,似乎散发出一种粉红色的柔光,她的回信就那么怡然自得地躺在这片光芒之中。后来她的信封一直都是粉红色的,厚厚的一摞有一种温雅却坚定的力量,像她写下她的地址时手腕间的那种力道,让他想起来就有一种莫名的怜惜,一如第一次遇见她的那样。
他保持着每月给她写一封信的习惯。这习惯延续了好多年。除了上大学时偶尔写写家信,这是他半辈子以来头一次如此细致温柔地给一个人写信,真挚,安宁,无所保留。她的回信也是如此。他们隔着一座城市的距离,用古老的方式为对方书写各自眼中的世界,内心的风暴,浩渺宇宙,饮食男女,悠悠过往,绵绵未来,可爱又可叹的岁月呵。
他的手掌抚摩过她的信封、信纸,她的字迹,像是隔空与她握手。他仿佛看见她在一盏柔黄的台灯下,伏在厚厚的信纸上一笔一划地书写,写写停停,想一想,接着写,喝一口水,接着写。窗外的天光逐渐转亮,她的信纸还没写到头。那些深情并茂的文字,一经笔端流出,便不会褪色,散发出一种幽幽的古韵,熨帖着他的眼睛和心灵。
每一天他都对她有多一点了解,每多一点了解都让他对她更加惺惺相惜。他像是在时空的穿梭之中与另一个平行宇宙之中的自己写信、交流、共鸣。他偶尔会幻想她给他的地址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甚至她这个人也是虚构的。她只是一个活在他梦里和信里的人物罢了。这样的想法让他有了去寻找她的冲动。即使过了这么久,他也能清楚地记得她细黄的头发,苍白的面颊,她手指上的倒刺。这些线索足以让他于茫茫人海中将她辨认出来,化成灰他也认得。
他们的信中从未出现过爱或者类似的字眼。他觉得比起人世间那种寒夜里看雪飘过的清苦,爱情这个东西委实没有那么重要。年轻的时候,爱情于他是无处寻觅。如今,爱情于他已经过时。虽然当他想起初遇她时的那种悸动的时候,心里难免会有所动摇,但是他的理智和阅历已足够替他做出正确的决断——在他有所决断之前,它们已为他的人生写下定局。
他有时说,我要去看你,看你的皱纹,你的白发,你指间的硬茧。她也说,我们会在白桦树下相遇,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但是,他们始终没有约定日期。他明白,他也明白她明白。他们是这世上最了解彼此的人,这就够了。他常常幻想,或许有一天,他们已是耄耋老人,颤颤巍巍地行走在城市的街头,满头白发在风中摇摆。他们擦肩而过,却再也认不出彼此。想到这里,他泪如雨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