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读《被仰望与被遗忘的》,初读之时便被作者的写作手法折服。书封上对作者特立斯的介绍是:初试啼声,即成经典。
特立斯的一个创举是创新了新闻故事的写法,自成一体,这类似于其他行业新兴之时的创业者,开未有之先河,创全新之写法,加之勤奋努力,焉能不成。
司马迁写《史记》,抱的理想是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独创传记体史书写法,结果是百代以后均未能脱离其法。
特立斯和司马迁的共同之处是二人都是写作领域的创新者。其后的模仿者就算再有才,地位也不及他们,就是因为他们是开拓者,源远流长,追到根子上还是创新者的伟大。
所以写法创新是一流的厉害,文笔再好也顶多是二流的厉害。
司马迁的《史记》讲历史人物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少有细微的描写,更不会哗众取宠,但就是这样一本书能载誉两千年而不衰,一是前面讲的创新威力,二是书本身的价值,它客观,扼要,同时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
特立斯的故事手法就很有现代气息了,时至今日,仍能觉察到某些号称业内最厉害的故事报道媒体的故事表达手法有特立斯新新闻风格。
我也算看明白了,呈现一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在投视一个群体和时代。讲种族歧视,讲一个时代的焦虑,讲爱恨情仇,完全可以从一些人物,特别是小人物的故事讲起,把时代浓缩在这些故事中。
实际上,任何一个人都是时代的产物,从这个角度看,不需要刻意,只是单纯地讲人的故事,其实就是在讲时代。
司马迁写《史记》用毕生精力,特立斯写故事也是不断深入故事当中,捕捉细节。
对于故事的呈现,真该创新,较真,愈挫愈勇。实在做不到创新,那就抄袭,较真,愈挫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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