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视角来写的。叙述哈罗德得知奎娜患了癌症,濒临死亡,为了让奎娜能坚持活下去,他千里跋涉走到贝里克这一个大背景时作者采用的是第三人称的视角。但在叙述发生在哈罗德、莫琳、奎娜和一些小人物自己身上的故事时通常是通过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的。在这些人物的回忆中牵扯出一段段经历。
“为了一个愿望上路”——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这本书令我印象比较深情节处理方式的有三处情节。
一是作者一步步引出哈罗德和莫琳儿子戴维的死。刚开始我一直以为哈罗德和莫琳感情冷淡是因为莫琳觉得戴维差点在水中溺死是因为哈罗德这个父亲不称职,加上一系列事情使她觉得哈罗德不爱自己的儿子。最后作者是通过哈罗德的嘴说出戴维已故的事实。
二是,全书倒数第三章,当哈罗德见到奎娜时,他发现自己怀着信念来到贝里克,却仍然无法将奎娜从死神手中挽救回来时,一个人待在海边。作者借莫琳与哈罗德的谈话,进一步描述了奎娜的病情,让我觉得血淋淋的。在描述莫琳的心理时,有这么两句话:“哈罗德是对的,要一个人承受这一切,实在是太多了。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却发现必须又一次放手。”这两句话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对悲剧的定义:“悲剧就是将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罗德在经过千辛万苦之后得知奎娜还在人世,可是她“没办法做手术,因为已经没有可切除的东西了。现在有一个肿瘤从她脸上长了出来。”这种状况,真的可以用生不如死来形容。作者之所以让奎娜活到哈罗德到疗养院,是希望让人知道信念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安排奎娜仍然走向死亡也是符合现实的,这同时也增添了这本书的沉重感。作者最终让奎娜平和地离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
三是,结尾处:哈罗德和莫琳回忆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也回忆起两人的第一次谈话。但是作者就是不点明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到底说了什么,而是以两人“在笑声中摇晃”结束了全书,挠得我心痒痒的。对于他们的第一次谈话给的提示就只一句“那话根本连小聪明都算不上”。这一章的“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让我想到一句话“以我观物,万物皆著我之色。”
书中还有一些让我觉得颇有感触的语句:
1.“他们都看见了他的帆船鞋,听过了他说的话,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这和文中另一句话很相似“但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这大概也是作者写这本书的意图之一。
2.“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哈罗德能坚持着走到贝里克就是因为信念,倘若没了信念,就算走路这种本能的事情,当你筋疲力竭时你也无法轻易做到。
3.“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哈罗德通过朝圣之路,回忆自己的过往,反思自己,弥补错误。“吾日三省吾身”,常观自己的行为,或许当他人有同样或者类似举止、经历时便能感同身受,对他人多一分理解,更加包容。正如文中另一句话“他想到自己的人生,表面上看似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实际上却藏着这么多的黑暗与磨难。”(整理着整理着,突然发现书中其实很多话都是有联系的。这大概也是写读书笔记的好处)
4.“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5.“这世上有很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如果不想陷入这种两难,就要不断突破自己,尝试一些自己从未尝试过的事。
6.“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可避免的。”不要让别人影响你的前进方式、前进速度,走自己的路。
7.“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8.“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啊、银行卡啊、手机啊、地图之类。”
至于情节中让我比较有感触的就是,哈罗德朝圣的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一群追随者开始围着哈罗德团团转,导致哈罗德的行进速度大大降低。这使我想到许嵩的一首歌《别咬我》,有一句歌词是“原来简单的音乐,却被利益纠结不干净。音乐里每个音符和纯粹的心,为何总逃不脱要面对伪善的命运利用?”很多东西一经媒体,就会失了它的纯粹,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像哈罗德的那些所谓“追随者”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而跟着朝圣。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种想利用“流量”蹭热度的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