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几乎是每场无疾而终的爱情的收尾。很多人分开之后都不会再相见了,有的是分开的时候闹的太难看,有的是就此生活在两个城市再没了相见的可能,理由各不相同,而我和他本是好友,哪怕是分开之后也相聚过几次,只是不想再见了。
因为每一次见面都太耗神了。
我们学生时代在一起,虽然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但是很奇妙,我一直都记得他当初的样子,说话的语气和神态,习惯的小动作,这个形象在我的记忆里无比的鲜活,却也导致我每一次再相逢都会晃神。
十年能改变一个人习惯,也能改变一个人的容貌,与我脑子里设想的相逢不同,现在的他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像是吹散了我幻想出来的雾,把记忆里的人抹去了,让我重新接受时间的推演。
想想我也是过分,明明自己也被时间改变着却妄想对方停在彼时,我再和他说起年少时候的趣事总像隔着一层厚厚的滤网,能感受到过去的影子,却要看着现在的躯壳,这种感觉像是在和一个陌生人说私密的心事,总有种会随时破灭的不安。
我每次回到这所小城,我都会幻想会不会在街上碰到他,可只要清醒一点的时候我都知道,碰不到了,因为我根本就不记得他现在的样子,这很奇怪,每一次见面我都要反应一会,他是胖是瘦在我脑子里就没有概念,我只能忆起那时候的他。
所以幻想只能是幻想,哪有人会在街上遇见青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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