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再到衰老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渐渐遗失的过程,一般来说,我们在失去某些东西时,便会再得到些什么,以此来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可是倘若一个人失去了太多东西,多到不可控的地步,又没有新的东西补充进来,那么,就可能将那个人,彻底地引向毁灭。
这是几年前一个朋友对我说起过的一段话,因为有些特别,所以记得分外清楚,到现在仍然记得分毫不差。
那时同这段话一起的,还有一个故事,我以为,这段话应当是对这故事的一个诠释,一个总结。
这故事究竟发生于何时何地,并不甚清楚,当时朋友也支支吾吾半天不肯说明,于是我便很有理由怀疑这所谓的故事是一个杜撰,是朋友拿来糊弄我的把戏,不然何至于连这简单的时间地点都说不清楚呢?后来又释然,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谁又有那雅兴去纠结一个小小的故事的真假呢?假使真的有,也大抵会被当作笑话看待吧。
回到故事中来。这故事的细枝末节,现在我已全然记不清了,然而其中的一些人物和大致的情节,我仍然记得分明,诸位有兴趣的,可耐心的看下去,下面,我便把这故事中我知道的部分,慢慢的与你们讲讲。
“主人公”
故事的主人公,唤作时一,那时候的时一,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毛头小子,活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童,虽然生理上渐趋成熟,心理上却仍旧稚嫩。他老爹时富,年少时走运发了笔横财,后来这笔钱被他拿来和几个朋友合伙,做了古玩和茶叶生意,虽不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豪,却也家境殷实。于是我们的公子哥儿时一,靠着他老爹攒下的财富和全家人的宠溺,从小便得以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那年,二十一岁,大学刚刚毕业的时一,年轻气盛,意气风发,怀揣着那个年纪的年轻人该有的抱负和梦想,扣开了他老爹办公室的大门,向他老爹请求说,自己已经长大了,想靠着自己的能力,一个人去外面闯荡闯荡,丰富阅历,长长见识,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历练。他老爹扔给他一笔钱,把他打发到了s市。
也就是在s市,时一结识了后来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刚来到s市时,时一就像一个第一次离开襁褓的婴孩,心中原先那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勇气早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的无尽的迷茫与恐惧。无所事事的时一只好每天漫无目的地开着车在大街上游荡,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一则当地某所大学招聘志愿者的广告时,他才终于找到了点事做。
当时正是九月开学季,数以万计的大一新生从四面八方涌进校园,校方当然是忙不过来的,时一找到的这第一件事,便是作为一名志愿者和校方管理人员们一起接待新生。
“初次邂逅”
往后的许多年里,当时一无数次回忆起这一幕时,心中一定都会感慨万千,如果那天他没有注意到那女孩,更没有主动上前与那女孩打招呼,后来的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对于他们所有人而言,是不是一种莫大的幸运?可惜生活没有如果。
那女孩叫付甄。
付甄知书达礼,善解人意,同时还有一双分外灵动的眸子,人品相貌皆是一流。据说学院内付甄的追求者不少,其中不乏各种条件上佳的人选,可付甄从未多加理睬他们。
彼时的付甄,同样就读于这所大学,却并不在时一接待的大一新生之列,而是一名大三生。那天刚刚开学,同学们陆续搬着行李回到学校,付甄走到一半,两只胳臂便被一个沉重的黑色箱子折磨地酸痛不已。她把箱子放在地上,人也顺势蹲坐了下来,大口地喘着气,脸上大汗淋漓,这时一个年轻男孩走到她面前,年纪跟她相仿佛,他略显羞涩的目光盯住她看了一会儿,随后他笑了,问她目的地在哪儿,她伸手指了指,“那边”,男孩便扛起箱子,大踏步地朝那里走去。在男孩将箱子放下后,她对他展露了一丝腼腆但不失风度的微笑,以示感谢。
这一笑的后果便是此后一个多月,无论刮风下雨这男孩都苦守在学校大门边,手捧一束玫瑰花,并声称她来与他相会他才肯离去。前者对这痴汉的表现未予理会,她相信这不过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在扮大人,尽管他身形魁梧,步履稳健,喉结耸动中所吐露出来的声音与古文老师铿锵有力的朗读声一般无二,却也无法掩饰他眼神中的稚气,他终究是个不成熟的孩子,目前他这轻率的举动就是这一论述的铁证。不过后来与他相处了几个月后,她才恍然发现他身上有一种可贵的品质,这种品质在她那群追求者中从未有过也永远不会再有,这种品质叫作真诚。那时她已陷入他为她构筑的爱情泥沼中无法自拔,这是后话。
“作家与流浪汉”
时一那时所结识的另外一人,是一名青年作家,名叫邹阳。与其说他是作家,倒不如说他是流浪汉更为合适,不修边幅,邋里邋遢,时一的身边再没有一个比他更落魄的朋友。邹阳没有稳定的工作,因为没有哪家公司愿意要这样一个一无所长的人,自诩为作家,却没人赏识他的作品,他寄往远方的书稿,怎样被寄出去就怎样被退回来。“先生,我想您并不适合走这条路。”他们总是这样说。
为了维持生计,不至于饿死,穷酸的青年作家只好在太阳毒辣地炙烤着大地的炎炎夏日,在漫天飞舞着雪花的瑟瑟寒冬,走上街头,讨些洗碗工之类的简单活计,薪水微薄的可怜。时一第一次见到邹阳,是在一家杂货店里,当时的景象令他记忆犹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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