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岁那年刚刚转到一所新的小学,我那时候被老师被所有同学冤枉偷了同学的钱,原因是那个同学说她的钱是下课丢的,而我是下课回去过教室的唯一一个人。二年级的我,胆小到在角落里偷偷的哭,既内向又嘴笨到不会辩解,老师限我三天内把那个同学丢的2元钱交出去,下课全班同学围在我桌子前让我还钱,人言可畏,那时我真的在怀疑是不是我记错了?是我真的拿了人家的钱,只是我给忘了……要不,撒个慌告诉妈妈要买笔要个两元钱给人家?可是我真的没拿啊,只有我妈妈相信我,最后我妈妈去学校找老师,他模糊不清,也没向我道歉,事情不了了之,也没查出钱到底去哪儿了。从此,老师也把我调去了最后一排……
之后,我成了个受不了冤枉的人,一旦受到冤枉,都会据理力争,如果你证明自己了,别人会说“多大点事,至于嘛”,私下里再给你打“反击战” ……大人,大多数人,越是权威,越是大多数,好像都越不会愿意去是承认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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