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大多事已遗忘。
两个月前父亲住院,手术过后,陪他到中山公园散散步。当我穿过那扇铁门的时候,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似有似无。父亲找到家山水旁,看了会鱼,就到一旁的小亭子歇息,让我多走走,多转转。
我当然是想弄明白这种感觉,到底来自哪里。又回到那扇铁门,再看看这长长的甬道,那种感觉越来越清晰,我也能够确信,我来过此地。但我不记得到过这里,或者说,当时只是路过这里,才会有这种淡淡的感觉。这样想的话,也就有了一些头绪。
那是2014年孙燕姿武汉演唱会,9月13日。约好在体育馆碰面,跟着手机导航,出了地铁口,碰见了许多倒票的黄牛,才有了一点演唱会欢愉的气氛。接着,便是穿过中山公园。踏过这扇铁门,第一眼,就是这个长长的林荫道。没多余的时间闲逛,等到了体育馆旁边时,听见了孙燕姿的歌。我也确信自己没有走错地方。差不多到了地方,就更加确信没有走错了,人山人海。几步路,就有上来搭话的黄牛。接下来,就是等人,找人了。9月,将近入秋,天也渐渐黑了,四周都是昏黄的灯光,让我毛骨悚然。联系上她,回头走了几条街区,辨别了无数面孔,才在角落汇合。见面的时候,并没有多开心,这两张票,是她在网上订的。前几天,她其实更想和她朋友去,只是票钱大部分是我出的。记得这么清晰的原因,大概就是,一直都不愉快吧。这次,分手前就准备了好久,后来,等演唱会来了,也已经过了半年。现在想起,多数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只是记得,体育馆检票那会,人多,便勾着手,她走在前,我盯着她。认识她之前,我并不怎么喜欢孙燕姿,但是慢慢了解了,某次在唱歌的时候,听到了那首《完美的一天》,她说,就是因为这首歌,而喜欢上了。这句话,我也曾听一个姐姐说过。大概,这就是女孩子对未来的向往吧。很多时候,我是一个文静的人,不喜动。后来交往的日子,她也总说,我不像个男人。我想,我给不了这种女孩子普遍要求的安全感,甚至,在那段日子里,我也常常被各种不安所包围。我们检票的时候,我备的两瓶水,都被安检扔了。跟着人流,进了场,找到了座位。她很兴奋,周围的人,前台的人,放眼望去的人,都很兴奋。而我只觉得喧哗。后来,结束之后,晚上11点多了,待我们出场,公交都已停运,偶尔见到的士,马上就被别人拦走。商量一会,就决定去KFC耗一晚。她很疲惫,她疲惫的时候,就会很不耐烦。前半夜她和那些远道而来,专程看孙燕姿的,聊了一些。趴着,怎么也睡不着,百无聊奈,想出去走走。出门的时候,最醒目的就是那些街灯,除此之外一片漆黑。偶尔几辆车驶来,我看着那刺眼的灯光,想着,里面的人,会不会看着这个奇怪的行人。我常常想,城市的道路总是修的很快,我听到了碎石的声音,三两个人在简单的修理破旧的路面。我走了过去,他们没有看我。我看见环卫工人推着垃圾桶,倒在垃圾车里,然后起火,咚咚咚的开到下一个垃圾桶。接着走着,拐了个弯,是个小道,越来越黑了,秋日的深夜,一件单薄的短袖还是经受不住。偶尔起风,就会听见飘起的塑料袋或者包装袋擦过地面的声音,飘起又落下。这夜里,很安静,看见两个人一前一后在走着,只在垃圾桶前才稍微转个弯,又接着走着。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到快忘了路。又折返,依旧是修理工人修着路面,环卫工人清理着垃圾,偶尔闪过的汽车灯光。我到了KFC的时候,她半睡半醒。手机给她用完了电,找了个不那么冷的地方,还是蜷缩着等待天亮。到了天蒙蒙亮的时候,KFC已经开始买早餐。她让我点了份粥,打包了带上,给她朋友。于是,我们就乘上各自的公交,回到各自的学校。我忘了带上那张海报,我们之前买了两张,我没带上。
有些时候,写作变成了一件痛苦的事。那些已经消散的记忆,往往会留下疤痕,再次回忆的时候,又像是被掀开了血痂,鲜血直流。人说,如果你不必纠缠于过去,那么回忆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可以做到不去细想,设法离开这些记忆,但这些记忆,却从未离开我。
后记:第一次尝试这种写法,仔细的回忆一件事情确实是一种伤害。当我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颤抖不已。如今的我也觉得当时的自己软弱不堪,世界观的重建不是一件容易事,生活不易。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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