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洗了被褥枕套,抱到楼下晒了一天,整个屋子里都是好闻的洗衣液的味道。
被窝松软得像我早上买的刚出炉的面包,整个人埋进去什么也不想操心了,
希望我最近睡眠能好一点,不辜负这一床的舒适惬意。
老人们常说,年纪越大越爱回忆,在这样一个被生活操的死去活来的当下,我们却越来越多的想起过往。
相比于这样粗鄙不堪的蹩脚年月,我总是极力的奉劝自己,珍惜现在的时光,哪怕它,看起来,并不,那么美好。
翻了翻QQ空间,以前发说说照片,会给我点赞评论,留言板一大块的问候,当时看来很亲密,而现在有多少人已经超过一年没说过话了,突然觉得有些心酸,还是最喜欢2013年的那个自己,很酷。
日子骂骂咧咧地过,回忆重重叠叠地来。那些迫切希望一觉醒来就过去的日子,即便不会选择再来一次,也将在未来的某一天被怀念。
怪这城太小,随便走过几个路口都留着回忆。怨这城太大,穿梭往来未曾偶遇。
18岁,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以前我说过,我要和你一起去云南。
以前你说过,你要领我去张家界过玻璃桥。
以前我说过,等到我上班的时候,我会骑车接你上下班。
以前你说过,你会领我去见你的父母,终于在寒假,你出柜了。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对面的文具店。
那天阳光正好,他穿着灰色的外套,牛仔裤,是我上前问他要的QQ号码,很俗对吧。
时至今天,我还是会感谢那天的太阳,恰如其分的照在他的身上,不带有一点杂质。
再后来,是他跟我表白的,领着我去学校西门的小市场,去寻找最好吃的小吃。
第一次,我们在路灯下拍照,他瞪大眼睛,做出夸张的动作,我在背后搂着他,听着手机咔嚓咔嚓的声音。
依然记得那天的路灯泛着点点黄,过往的行人,同学,朝我们看,可我们仍然手牵着手。
害怕被同学看到,我是胆小鬼没错。
《春娇与志明》里面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他好,他什么都好。
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你小心翼翼怀揣的格外珍视的回忆,对他是否也一样独特和珍贵。
人都是会不自觉地美化记忆的,这段恋情经过几年发酵已经俨然是个bubble了,捅破它。
不要沉溺在回忆里了小笨蛋,用这个时间来创造新的记忆吧,甜蜜回忆快刀斩乱麻的全部删除,留下来总会让你想起,这样不好。
对,感情就是这么廉价的。
我知,日后,路上或没有更美的邂逅。
但当你智慧都酿成红酒,仍可一醉自救。
古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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