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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1086,你走就好了,别再把我身边的风景也带走了。

day1086,你走就好了,别再把我身边的风景也带走了。

作者: 云蕾Yunbaby | 来源:发表于2016-11-22 10:16 被阅读11次

    昨天洗了被褥枕套,抱到楼下晒了一天,整个屋子里都是好闻的洗衣液的味道。

    被窝松软得像我早上买的刚出炉的面包,整个人埋进去什么也不想操心了,

    希望我最近睡眠能好一点,不辜负这一床的舒适惬意。

    老人们常说,年纪越大越爱回忆,在这样一个被生活操的死去活来的当下,我们却越来越多的想起过往。

    相比于这样粗鄙不堪的蹩脚年月,我总是极力的奉劝自己,珍惜现在的时光,哪怕它,看起来,并不,那么美好。

    翻了翻QQ空间,以前发说说照片,会给我点赞评论,留言板一大块的问候,当时看来很亲密,而现在有多少人已经超过一年没说过话了,突然觉得有些心酸,还是最喜欢2013年的那个自己,很酷。

    日子骂骂咧咧地过,回忆重重叠叠地来。那些迫切希望一觉醒来就过去的日子,即便不会选择再来一次,也将在未来的某一天被怀念。

    怪这城太小,随便走过几个路口都留着回忆。怨这城太大,穿梭往来未曾偶遇。

    18岁,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以前我说过,我要和你一起去云南。

    以前你说过,你要领我去张家界过玻璃桥。

    以前我说过,等到我上班的时候,我会骑车接你上下班。

    以前你说过,你会领我去见你的父母,终于在寒假,你出柜了。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对面的文具店。

    那天阳光正好,他穿着灰色的外套,牛仔裤,是我上前问他要的QQ号码,很俗对吧。

    时至今天,我还是会感谢那天的太阳,恰如其分的照在他的身上,不带有一点杂质。

    再后来,是他跟我表白的,领着我去学校西门的小市场,去寻找最好吃的小吃。

    第一次,我们在路灯下拍照,他瞪大眼睛,做出夸张的动作,我在背后搂着他,听着手机咔嚓咔嚓的声音。

    依然记得那天的路灯泛着点点黄,过往的行人,同学,朝我们看,可我们仍然手牵着手。

    害怕被同学看到,我是胆小鬼没错。

    《春娇与志明》里面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他好,他什么都好。

    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你小心翼翼怀揣的格外珍视的回忆,对他是否也一样独特和珍贵。

    人都是会不自觉地美化记忆的,这段恋情经过几年发酵已经俨然是个bubble了,捅破它。

    不要沉溺在回忆里了小笨蛋,用这个时间来创造新的记忆吧,甜蜜回忆快刀斩乱麻的全部删除,留下来总会让你想起,这样不好。

    对,感情就是这么廉价的。

    我知,日后,路上或没有更美的邂逅。

    但当你智慧都酿成红酒,仍可一醉自救。

    古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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