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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如何调查取证?

被家暴,如何调查取证?

作者: 拳头下站起的女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7-13 09:00 被阅读0次

    知乎上有个关于被家暴者为什么不肯离开的问题,不肯离开有经济生活的压力,但以我个人的经验和体会,不肯离开的一个很大原因是对男方还心存幻想,觉得他会改,觉得他不家暴的时候也有好的一面。没有被家暴过的人是很难感同身受的,有些人可能恨铁不成钢的说:离开他,离开他。但对被家暴者而言,离开没有那么容易,很多人都被精神控制了,精神上的虐待比身体上的暴力更恐怖,这种虐待会让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毫无价值感,什么都干不了,离开他之后整个天都塌了,什么都做不了。如果你周围有被家暴的人,如果她还暂且还没有力量离开,尊重她的选择,给她时间让她自己成长,看清真相,但必须要自我保护,搜集好证据,以便离婚起诉时要用。离婚官司一般起诉一次不会判离,第一次不判离,就要等6个月再起诉,会是一个拉锯战,特别是对于被家暴的人来说更是苦不堪言。为了能顺利的离婚,为了能尽可能的保护自己,大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被家暴后第一时间找安全的地方报警,强烈要求警察记笔录,开具回执和伤情报告单,尽早去医院验伤,把伤情报告单交给警察。如果构成轻伤或轻微伤,强烈要求警方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家庭暴力告诫书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一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很多警察不会管这事,在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思维中一般不认为丈夫打妻子是家暴,他们认为这是家务事,一般都会劝说或是直接建议你们去法院起诉离婚。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要坚持让警察录笔录,这份报警记录和笔录是你以后打官司的证据,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法官无从判断。如果警察拒不录笔录,那你要记住警察的警号,去投诉他,现在每个地方都有专门监督警察的电话,告诉他如果他不受理就打督查电话。家暴的猖狂跟警察的不作为有很大的关系,我第一次报警时,警察基本上没有管,我当时也很害怕,不知道如何跟他们打交道。第二次报警时,男方母亲在,男方居然故意去把眼睛贴上创可贴,警察来的时候他没在,他的母亲给警察端茶倒水,警察来了也只是简单的询问了几句,并没有说什么。当时我的眼睛已经被捶黑了,警察只是说不过就去法院起诉。打我的这个施暴者并不是不理智,当警察来的时候,他的怒气马上就消了,他瞬间转换成另外一个人,对警察点头哈腰,让人根本无法把他跟虐待狂联系到一起。无论怎样,不管施暴者如何猖狂,第一时间找安全的地方报警。切记,切记,这是对你的保护。

    2.被打后,要大声呼喊求救,最好能逃出家门,声音越大越好,喊救命。这是对施暴者的震慑,听到大声的呼喊后,他就不敢那么猖狂了,施暴者并非我们看到的那么强大,多数的施暴者都是最无能的人,无能到只能在家靠打老婆来维护他那可怜的自尊。大声呼喊求救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3.如果可能的话,在第一次被打不能果断离开后,就要考虑在家里安装个摄像头或是针孔摄像头,家暴一般很难有直接的证据,这也是为什么家暴的认定那么难。如果施暴者有恐吓、辱骂、威胁等言语行为,给他录音,留好证据。

    4.向所住区域的居委会求助,居委会一般是一些大姐们,她们都比较的热心,把你被打的原因、经过、被打的伤情详细的告诉居委会,让她们来家里做调查,最好能录音。起诉的时候可以让你的律师去居委会开具详细的证明,这份证明里可以记录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为什么原因她们去做了家访,她们看到了什么情景,越详细越好,这份证明也是非常有用的。

    5.向所在区域的妇联求助,请求她们介入,让她们进行协调,最好能来做家访,其作用和目的与居委会的作用相同。

    6.拨打12388妇女热线,里面有法律咨询顾问,可以就你的问题向她们求助,从法律的途径如何保护自己。

    7.拨打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电话:010-64033881 ,被家暴后你所有的情绪都是正常的,恐惧、愤怒、仇恨、羞耻等等,所有所有的情绪都是非常正常的,每一个被家暴后的人都会有的正常的反应。我最初的情绪是恐惧、害怕、不知所措,后来我不在恐惧和害怕,而是愤怒和仇恨,我想了很多很多复仇的方法。这些情绪需要慢慢地疏导,如果不能疏导这些情绪的话身体会生病,我住了5次院,大夫说我积郁成疾,不能再生气了,别压抑的情绪会转变成疾病。大家一定不要压抑自己,运动、打枕头、大喊,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释放出来。找心理咨询师咨询也是一种途径,我当时做了10次左右的咨询,还是有很大效果的。我自己后来考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也组建了涅槃重生的微信群,这个群相当于一个家暴的支持群,抱团取暖,互相支持和鼓励,走出家暴的阴影。如果你曾经遭受过家暴或是正在家暴,也欢迎你加入我组建的微信群,可以私信我。

    再次告诉大家:被家暴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不要被施暴者和施暴者的支持者们所洗脑,我被他们催眠了三年,男方和男方的父母一直说是因为你激怒了他,所以他不得已才动手。大家看下这个逻辑,就是个混蛋逻辑。无论任何情况,有问题有矛盾可以有各种解决的方式,吵架很正常,但动手性质就变了,动手就侵犯了人身权利,我们一定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人身权利,勇敢地大声告诉他们: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我,不允许任何人殴打我,决不允许。对他们说不,施暴者不是不理智,有些施暴者比任何人都理智,都能控制自己,施暴的根本原因是他具有虐待的倾向,家暴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很多施暴者除了自己的配偶和孩子,他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儒雅有风度的好人。有虐待倾向的人是由于他的信念、价值观和习惯所影响的,这跟他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有密切的关系。

    我怀孕不到三个月的时候,施暴者第一次殴打我,我那会极其的害怕和恐惧,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预产期前一天,又捶我的眼睛,扇耳光,那两次我都没有报警,没有留证据,所以开庭的时候即便你遭受过如此大的委屈,没有证据法官也无从认定。施暴者压根就不会承认他动手打人的,在法庭上我也更加认定了施暴者的真实嘴脸,一个北航研究生,绝对的高智商。不仅不承认自己动手打人,还污蔑我具有自残倾向,他居然把他自己的脸抓破拍照片去医院做检查,说是我打的他。他把所有人都当成傻子,在法庭上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特别的可悲,多么卑鄙无耻的小人,一个人全部的本性全都暴露无疑。案件开庭的整个过程以及双方的各种表现我会另开一贴专门阐述。

    我曾经咨询过很多律师,也看了很多方面的文章,关于家暴取证的问题,其实在真正的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各方面的阻力,这篇帖子是我真实的感受,希望能对大家有点帮助。

    我希望每一个遭受过家暴的女性朋友,都懂得保护自己,没有人能给你公平公正,不要等靠要,从自身做起,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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