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A、B、C选项考查的是法条的记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一)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二)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四)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可见,A、B、C选项正确。
D选项表面上考查的也是法条的机械记忆,因为《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6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该条内容很偏,能够在考场上记住条文的考生凤毛麟角,所以,考生需要理解法律规则背后的法理。该司法解释第162条一方面确认了无效行为不受到起诉时间的限制,另外一方面将时间截至2015年5月1日,即2014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生效之时。这是因为最高院既想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确立无效行政行为诉讼时效制度,但是又从实务角度担忧新中国建立后的陈年旧案纷至沓来,所以,在立法上根据“新案新办法,老案老办法”的思路采取了平衡策略,对于未来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无效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2015年5月1日之前的案件则按照旧《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超过起诉期后,法院不予立案。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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