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晚18时许,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在场2人死亡。衡南县公安局的民警告诉南都记者,案发后“嫌疑人罗某的姐姐在家,她告诉亲戚,随后亲戚报案。”
据衡南县警方通报,经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出生于2005年(现年13岁),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12月31日18时40分许,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现年45岁,系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某(现年51岁)锤伤后,逃逸现场。经全力抢救,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据悉,罗某此前一直在大山中学就读,2018年下学期刚转学到华星中学。关于转学的原因,罗某大伯告诉记者,罗某爱上网,经常出现在大山桥镇上的网吧,“老师找到他的父亲说实在管教不了这孩子,这才转了学。”2019年1月2日下午,在罗某家的两层小楼外面,聚集了一些当地村民。在不少村民看来,13岁的罗某在当地读初一,充其量是一个叛逆的孩子,“杀父母”很难跟一个孩子扯上关系。
然而就是一个13岁的孩子,亲手捶杀了自己的亲生的父母。难道我们的教育没有出问题吗?但问题到底出现在哪个环节呢?当然不能简单的归结到一个家庭。因为家庭在社会这个大海洋里显得太微不足道了。显然,我们的教育体系,应该说是社会教育体系是该认真地梳理一下了。罗某在此前就已经暴露出了问题。之后被一家学校抛弃了,然后就有了现在的悲剧。
一段时期以来,从校园斗殴、社会伤害,再到杀母弑父,青少年犯罪的危险级数在逐步提升。青少年的教育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了每一个人的面前。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从来都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希望所系。我们从当下青少年的身上基本上可以看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所以,任何时候,对青少年的教育都不是某个人某个家庭的事情,而是一个国家的大事情。关于这一点,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心。
其实,同样的悲剧不久前已经发生过一起,相信很多人还不会淡忘。2018年12月2日,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杀害亲生母亲的案件。经查,受害人陈某(女,34岁,沅江市泗湖山镇人)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内,身上多处刀伤。嫌疑人为其子吴某康(男,沅江市泗湖山镇人,六年级在校学生)。经审讯,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时许持刀将母亲杀死。
尽管悲剧一再重演。然而,我们社会的许多人和基层权利体系,包括一些教育机构,似乎对青少年的教育问题还远远不够重视。总有那么一些人固执地认为教育孩子是一个家庭的事,还抱着所谓“子不教父之过”的老古董执迷不悟。认为孩子在学校就是接受知识教育的,一旦孩子出现了思想上的问题和僭越道德和规则的事情,就把责任和矛盾统统转嫁给一个家庭。殊不知,当今社会早已不是那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社会了,我们是处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开放型的社会体系之中,各种潮流思维和价值观念可以通过任何任意渠道劈头盖脸地向我们砸来,让人防不胜防。一个家庭处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体系中,显得多么微乎其微而又无能为力!又如何能去担当起教育下一代的重任?所以,教育和引导青少年的生存和价值取向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是全社会的事,尤其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事。这其中,一个家庭所能起到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微乎其微。这也是这几年,青少年犯罪不断飙升的根本原因。但我们还远远没有对此能有个清醒地认识,在以中小学为代表的教育机构里,对于“传道授业解惑”中的传道几乎是空白的,而只管闭着眼睛授业升学。别说育人了,一旦学生“失足”了,就会甩手不管。而且还不乏一些“看客”们助威唱和。
前不久,正在广东一所高中读高三的阿健。因为屡次违法学校的纪律,甚至承认了与广州某大学女生在石岐某酒店开房一事,校方最终决对阿健做了勒令退学的处理。笔者一直觉得,这样处理一名有“问题”的学生,是一种转嫁矛盾和风险的做法。学校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出了问题不能一推了之,把矛盾转嫁到社会上去,转嫁到一个家庭中去。那个锤杀自己的父母的13岁少年不也是之前被一家中学抛弃了吗?然后呢?家庭又如何能够承受教育之重?不然也就不会有上文中的两起悲剧发生了。然而支持学校开除阿健的人不在少数,这才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在当下宏大而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把问题和矛盾统统推给一个单薄的家庭,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个家庭又如何能够承受教育之重!!育人是一个国家的事情,更是一个学校的本分。如果不能有效地管控和运营我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全社会教育体系及其功能,那么,青少年犯罪的势头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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