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朋友在我的上一篇微小説《和解與饒恕——薛媽媽的一天》中留言:“當"渴望面對面的和解和饒恕"成爲枷鎖時,人生就不再有自由。不可遺忘,但無須背負。”
這一句留言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提醒了自己,在最近這一年的經歷中,我一直沉浸在一種“痛苦的深淵”中難以自拔。看到身邊的人、遠方的人、近處的人,認識的和不認識的人,都在權//力的鐵蹄下經受物質和精神的痛苦時,那種無力感使我憤怒,而那份因爲理解和感同身受而帶來的並不更少的痛苦感,卻時時刻刻撕扯著我的良心;而爲此,我也流下過太多的淚水,雖然和經受苦難的人相比又是如此微不足道。
除了在上帝面前不停的禱告與哀求,文字與記憶成了在無力感之下唯一的宣泄渠道。因此我努力的去記住這一樁樁的苦難與不公,又一次次地用文字去擔負一種責任,哪怕僅僅是出於對自我良心的責任。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樣的記憶的努力和文字的表達,成了這一年,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經常性的,妻子也會對我擔憂並耳語:“在你身上,我感覺有一股過於深厚而磅礴的憂愁,將你的心靈壓的枯乾!”
回到這句朋友的留言,“不可遺忘,但無須背負!”我突然想起曾經閲讀的沃弗(Miroslav Volf)的兩本著作《擁抱神學》和《記憶的力量》,回答的其中一個問題便是:“如何在一個暴力充斥的世界中選擇擁抱冒犯者,同時保存受苦的記憶?”因爲記憶正是在一次次的告訴自己對方曾經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而保存這份記憶必然增加了擁抱對方的難度!我們當然不可報復,因爲沃弗說報復其實是“一種懶惰形式的悲痛”!但擁抱又在哪個層面上顯出上帝的公義和安慰呢?沃弗說,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及他還要再來審判世界這兩幅圖畫正是給予我們最大的啓發與答案。
而另一方面,記憶本身的目的,是爲了最終遺忘。但沒有公開的紀念,傷害就無法被治愈,但當一切都在陽光下被擁抱與和解,那麽去遺忘便是最終的目的地。因爲“過去的事不再被紀念。”我們個人的罪不也在耶穌基督的寶血之下被既往不咎嗎?這也提醒我們,無論記憶與遺忘,都需要在耶穌的十字架之下完成。
因此我在《記憶的力量》這本書的讀後感中寫下這麽一句話:“主啊!幫助我,成爲一個正確的記憶者,也使愛成爲記憶的終點!”今天正是朋友的留言和這句話交相呼應,提醒自己,記憶本身不是使自己心力枯乾的緣由,更不是生命的重負,記憶本身通向和解,通向愛,更是通向愛的源頭——耶穌基督。而這份思考,稍稍使我的心中升起喜樂,更使我去面對過去這段時間所帶來的對自己的傷害,對我所看重的弟兄的傷害,乃至對主耶穌的傷害。因此我仍舊不斷地向主呼喊:“主啊!幫助我,成爲一個正確的記憶者,也使愛成爲記憶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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