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447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1-11-10 07:53 被阅读0次

439
把它们看作已经发生了的,存在的事实。实践的目的之于行动的结果就是这种不满足和满足的相对。事情只有把它做出来,才是实现的,现实中给出来的东西。要区分愿望、目的和它们被达成的情况。事实。
图像看做理解,就是一种不满足的状态,或东西。这里的不满足是逻辑上的缺失。图像总要基于用法之下才表达意义,表达想要表达的东西。由此,图像之于意义的表达就是不满足的。弗雷格指出概念的不满足性。这是基于真而言的。概念是一个真值涵项,具有空位。其意谓的东西,也不是真或假而是一个真值。真或假是对象。而真值是一个概念,一个逻辑概念。它的外延类具有两个项:真和假。这样,句子的涵义是思想,它是一个真值涵项,意谓一个真值。这里的一个真值是一个指称词组。可以参考罗素对于一个东西的逻辑分析,其语词表达式。
这里说它是一个真值涵项。有问题了。是一种顺着字面意思往下说,一种本质主义产生出来的说。但是说,在于以想为轴心运转。这里的想是规范说的语法。想和说之间,是想到的东西就是说出来的语言或实在么?不是这种情况。即使在命题中,句子意谓真,而真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外。真是我使用命题时考虑的东西,想的东西。真作为逻辑,是命题的普遍地意谓的同一个东西。
弗雷格指出真作为逻辑。但是并不考察一个句子为真的根据或条件。他只是指出句子意谓真或假作为一个客观事实。从这种客观性开始讨论基于真而真的推理。至于一个句子到底是真还是假的判断或认知,他没有考虑。
w的工作就是接着考察真值条件。在日常语言的用法里,则是考察语言的一种用法的语法根据。这语法根据的给出,有根据地判断,使得我可以说一种语法的指出是切合事实情况的,是对的或是真的。
理解应该说对错而非真假。真假偏向没有人的参与的东西,对错则是有人的参与的事情。或者说根据句子的主词区分。
这个苹果🍎是红的。
语言2“板石!”
后者有画外音:我命令你……。和我相信:……。是类似的情况。

愿望对于其实现是不满足的。就是目的对于结果的不满足:目的还不是结果,还要去做,把它做出来,才有结果的存在。

440
愿望指出的,是它还没有实现。这里指出的是逻辑上的区别,而不是经验上的满足和不满足。经验的东西在逻辑上总是满足的,就其自身的表达而言。而逻辑上的区别在于作出语言的语法的辨析。这个句子在这里是基于这种语法谈论这个事情,还是基于哪种语法谈论那个事情。

441
最后一句
若 有人问:“ 我 在 得到 之前 知道 我要 的 是什么 吗?” 那 该 怎么样? 如果 我学 会了 说话, 那么 我是 知道 的。

学会了说话,指的是“愿望”的语法。在谈论愿望的时候,总是基于所愿而言的。这是个语法句子,而非经验句子。前一句就是对于语法句子的相反的情况的设问,没有意义。

前面一段,“ 我自己 也不 知道 我 愿望 的 是什么。”
这里,就是没有愿望,或愿望还不存在的情况。

你要什么,a还是b?
a。
要a1还是a2?
a1。
要a11还是a12?
a11。
···
这个序列总有推进到没有答案的情况。

日常谈到的愿望,总是基于某种程度而言的经验的东西。我们并不把这个追问推进到极端后把它称为真正的愿望。不是这样。任何一个愿望都已经就是愿望了。愿望作为概念,是一个形式概念。某个愿望,则是一个相对情况的经验的东西。它已经就是愿望了。

442
预期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
预期还并非实现出来的东西。w为什么转入归于预期的谈论?语言、其表层语法的使用或者说起字面的意思,和意义之间,就有这种预期的东西和实现出来的东西之间的区别。但这种预期是一种基于实在自身的本质,考虑句子的逻辑形式所给出的东西:作为涵义的东西,思想。
预期在这里指的不是语言的意义,具有语法考察所给出来的东西,而是基于仅仅实在或语言或所见的东西,忽视语法考察所产生出来的东西。弗雷格的表达式的基于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涵义。在命题的情况中就是思想。
w要指出的,是这种预期的非法,不能视为理解的根据或理由。

w在442谈论的,是“预期”的语法。

类比命令这种语法。命令作为语言2“板石!”这个句子的语法。
我预期着枪声时,不是对于枪声的存在的考虑,语法不对实在负责。预期枪声,不是基于枪声的存在,而是这个预期的语法根据。比如开头这句,“我看见一个人端起枪瞄准”。

这里还是对于图像的理解的使用本质主义的语法。联系另一个例子:基于给出数列写出下一位。如果是教学,那么要基于根据设想写出下一位时教师的判断作为这种设想为真的根据。如果不是教学,则要基于预测和现实中继续给出来的下一步的符合,来验证这种设想的正确。这里总是基于某个遵从规则的设想来写出下一位。而遵从规则的设想只有具有语法根据时,才是真的。
这里,也要考虑看到的东西的用法。并且用法和看到的东西之间,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就是说,用法要从看到的东西之外的地方获得根据。
我看到有人端着枪瞄准,这是幅图画。还要另外考虑其用法:这里是在片场演戏呢,还是新兵在空枪练习瞄准,还是在实弹打靶,或者在战场。我会相应有不同的期待。

预期基于遵从规则而做出来的东西。而非基于实在的某种随意的延续而产生出来的东西。这里,仅仅基于实在,语法是无限的可能性。由此,有必要指出这里使用的语法是哪个情况。语法是一个有待在看到的东西之外取得根据的指出,是一个独立的空位: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这里对于实在的理解、遵从规则,是先于预期指出来的。我先要理解一种遵从规则,然后才产生基于这种遵从规则之下可以预期的东西。
类比自然现象中的基于服从自然规律而基于作为原因的现象对于结果的东西的预期。
但是,两者都不是本质主义的。本质主义是基于字面上过实在之间规律性作为规则,继续已经发生的东西的重复发生。
但是,本质主义的不可能也在于这种看见的东西的规律性的并非单一。总是有着无数的规律上的可能性,使得实在能够嵌入其中受到统一。而意义的多种可能性,语法的多种可能性,基于语言或实在本身又没有任何线索或根据指出哪种是这里所用到的,这反而破坏了意义的可能性:语言是有意识的表达确定意义的行动,多义性就是意义的不可能性,或者说取消意义存在的逻辑上的可能。

443“ 你 设想 的 红 和你 在 眼前 看见 的 红 不是 同样 的( 不是 同样 的 东西); 那 你 怎么 能说 这就 是你 当时 设想 的 呢?”

说 这就 是我 当时 设想 的,这么说并非仅仅指出某种红,而且是基于某种用法指出这种红。比如,火红。我可以设想一种火焰的红,也可以设想两一种火焰的红。但是这里红仅仅是实在,他以表达火的样子为目的或意义。这里就有前面印象派绘画的例子的情况。完全不同的实在,表达的却是同一种感觉。这基于理解中我们的所思的东西的相同,在不同的实在中产生相应的区别的实在。

就是说,我们说设想的红,是对于红的一种用法所产生的东西,意义的东西。我们谈论红时,总是在某种用法中给出的东西。
就像我们指着罗素说,它是罗素。这里的它,实在的身体,并非就其实在的身体而言是罗素这个人,而是赋有我们这样一个心灵、这样的一个思想的人,我们把它称为罗素这个人。我们谈论的是思想者,心灵的东西,但是我们总是基于实在的指出来谈论它,基于所见的实在谈论所思的东西。
我们使用的是语言,说出的是语言,探索我们所谈的活所表达的,却是意义的东西。只要把语言从狭义的语音文字扩展到一般现象,就把人类的有意识活有目的地实践,及其行动纳入到语言/意义理论中来了。实践在于给出意义,实现意义的东西。行动就是把意义/我们的所思的东西通过遵从规则在实在中现象中的做把它产生出来做出来。因此,生活世界本身就其根本而言,就是一个语言——意义的进程。我们基于语言和实在说和做,做出来的东西对于第一人称之外的人,还是区分为所见的层面和置于语法活用法之下产生出意义来的层面。只有对于理解的人,了解所见的东西的用法,才理解所见的东西的意义。而这种理解,也就把人的存在从所见的空间时间现象中揭示出来。缺乏理解,一个人的存在并不能为另一个人所认知。就像猴子看亚里士多德的著述,看到的仅仅是一本书/一堆纸张一些线条。

原文第二句
这里的红斑是自身作为对象的情况。就是说,红斑作为名称“红斑”的意义。在这里,语言中实在的东西就是名称,意义就是红斑。而红斑不再作为实在进一步置于语法之下表达意义。
而在第一个句子里,看见的红是实在,设想的红则是这实在基于用法之下表达的意义。一种实在可以基于某种用法和另一种实在的另一种用法,表达相同的意义。
红斑作为“红斑”的意义。同时,它又可以作为进一步意义的表达的实在。

最后一句,顺理成章。第一个句子里的“红”指示的不是不是某种红的东西摆在眼前。它可以是眼前的红在某种用法下所表达的东西。譬如某种红的感觉。
这是把所思的东西从所见的东西引入非现象的东西。譬如感觉,譬如思想观念,譬如某种原则。或者,就是语法句子本身。w的写作就是在不同给出句子的有效使用的场景中,阐明或揭示语法句子的一致或同一。

444
这里,还是一对区分:实在是我们的所见,意义是我们的所思,基于所见的所思。我们通过使用语言考虑的是意义,我们所思的东西,而非所见的东西,语言的表层语法所产生出来的东西。

这里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这句,是表达两件事情的实在的东西之间的没有相似之处。这并不能决定它们所表达的两件事情之间的相似之处。
考虑弗雷格的不同句子有全然不同的涵义,它们却可以考虑或内搭同一个真。

走来走去之际,说“我期待他会走进来”。
首先,一般我们不会这么说。比如可能说“他走进来”或“他会走进来”。说“我期待他会走进来”时,可以设想一个场景,这时我对于是否期待他走进来还有疑虑,没想好。又想又怕的情境。
这句话,在这里是说出一个语法句子:对于走来走去的用法的旁白。这是奇怪的。就像语言2中,说“这是个命令,板石”。
我们总是基于某些基底的规则,来使用和理解语言。如果上面这么说是必要的,那么就会带来对于文化的追溯,并且把所有的东西都在日常使用语言时说出来。这是不可思议的。我们不能在谈到苹果时,指明它在植物学分类上所有的属种系列,或指出在概念的划分上从实体开始的一系列属种差的概念系列,把这样的语言才看作恰当的。
这就是把因果现象的原因,原因又有原因,把使用语言的语法根据,根据又有根据的系列,全部给出来,才看作理解现象和语言的充分条件的给出。这是一种本质主义的看法:基于看到的就能确定其原因的东西和语法。本质主义的要点在于基于看到的东西本身的分析产生语法和原因。把后者看作蕴含于前者之内的。而语法不对实在负责,一下子打破这个迷梦。这是试图基于一元函数还原出二元函数的情况。我基于一个平面投影还原出立体的事物本身。基于线上的投影还原一个二维图像的情况。基于一个点上的情况还原一根线的情况(用常数表示一个一元函数)。这注定是不可能的:逻辑上的不可能。

看,还要配合想象力,在另外的形式的设想和实证中,获得对于看到的东西的理解。看提供出实在的东西来,提供出理解或综观的需要或诉求。

445
预期和实现在语言里相接触。
它们作为我们的所思,同时存在于两种情况里。这里要强调的,是预期的和实现的东西,都是或者同时是可见的东西,或者是可见的东西嵌入语法之后可思的东西:预期和实现在语言里接触。而非预期的东西和实现的东西分别作为语言或实在,和意义的东西之间的区别。

446
一件事情,在于所思,而非所见。类比本体论中的形式和实体的区别。
所思可以使用两种方式表达出来。一种是命题的形式,语法句子。另一种是遵从规则的行动。前者是对于目的的认知。后者是对于这个目的的实践,基于遵从规则的行动把它做出来。
命题表达的所思,就是语法句子么?“我希望他来。”它可以作为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理解的语法句子。
语法句子或者我思可以脱离实在直接被谈论。就像在本体论下指出屋子这种形式的东西,它作为概念,仅凭语言就能指出来了。但是一个屋子,作为实体,它还有质料或实在的东西。实在作为质料或作为所见的东西,语言,在这个例子里似乎贯通了。是同一回事。但我们讨论认知这件事情时,作为认知结果的思想即命题的意义。认知中的思维过程和命题之间,就是想和说的关系。

形式是本体,是一或存在。可以脱离质料谈论形式。但是一个东西作为质料却不能脱离使得它作为质料的形式被谈起。
可以通过实在的实体,谈到一个形式的思想。而一旦谈到形式的思想,我们就可以脱离实体或质料或实在的东西,就其自身被谈论。
不了解w在早期提到梯子是怎样一种情况。就语言的意义而言,作为我们的所思,我一旦在语法句子中谈论所思,那么它就可以脱离实在被思考了。这里所脱离的实在,指的是现象中的事物,而非语言符号。这个语法句子作为语音或文字的语言和作为现象中所见的东西作出区分。实在作为现象中的事物是可以在其用法所产生的意义的谈论里被撇开的。但是想和说是不能撇开的。语法句子作为实在是根本的,或绝对的实在。所见可以作为名称的所指,就是说它作为语言的意义的东西。但是语音或文字符号,则是绝对的实在。它自身不再作为别的东西的意义。
这里不考虑“这本书第一行”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可以是无限的但是缺乏层次逐次递进的嵌套。就是说,名称的所指,又是一个名称的情况。而名称指称事物,这里名称和事物是类型上根本的不同。就这种层次的递进而言,前一种情况可以看作逻辑上没有进展。

446第一句,可笑在于,一件事情是意义的东西,却试图基于本质主义落在实在的所见的比对上。这是不合法的。
考虑弗雷格那里表达式——涵义——意谓之间不同的前者可以表达相同的后者的情况,反过来却不能由在后的东西的给出来确定在前的东西。类比因果关系,反过来不成立:根据结果的东西确定地指出原因的东西。
一件事情是意义的东西,我们的所思。而看起来一样,指的是所见的东西,实在。这个句子用实在的情况来说明其语法的东西。这是本质主义使然。
本质主义就是用一元函数表达二元函数。这是不可能的。或者,类比概念和关系之间根本的不同。

447 这里 的 感觉 似乎是: 一个 否定 句 既然 要 否定 一个 命题, 就必须 在 某种意义 上 使它 成为 真的。

(否定 命题 的 断言 包 含着 被 否定 的 命题, 但不 包含对 被 否定 的 命题 的 断言。)

这里是从弗雷格的句子的涵义进到意谓。但是,涵义和意谓是不同的。否定一个命题,和这个否定命题意谓真,是两件事情。这里不存在“ 就必须 在 某种意义 上 使它 成为 真的。 ”这个否定句子可以意谓假。至于认识或判断其为真或为假,基于其真值条件的指出。真值条件的给出是一个句子用作意谓真时的语法根据。这是说它是真的,是有根据的断言。它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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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dream
一个梦的尾部,看着安排的开沟埋设又封回路面,在未干的水泥面上划一些斑纹线。这就好了么?是的,好了。不需要整个水泥在面下的东西怎么做,只是面上划些斑纹,就已经具有指示的作用了。至于这么做的意图,并非仅仅靠表达出来的实在的东西本身,或者靠表达方式本身,就能决定为第一人称之外的人所理解。他们的理解,还是要基于他们自身对于这种用法的领会,才能基于看到的实在产生出来。

2
语言/理解,对于人的生活世界而言是根本的,决定性的。人并不创造神奇的东西,把一切都落在现象世界之内,基于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现象不是作为语言载体表达所要表达的东西、意义,而是仅仅凭现象自身,就其自身的分析,就其存在,就现象的认知而言,一种直观的经验,产生出其所要表达的意义来。意义在此就是所见。所思蕴含于所见之中。考虑弗雷格语言的涵义,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二给出的东西,w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图像之于世界的图示形式的相等,就是这种基于语言的本质的情况。语言的本质,指的是逻辑形式是基于命题本身的分析而给出来的东西。但是它的问题在于并不考虑真。作为真值涵项,逻辑形式仅仅考虑世界的可能性而非世界的现实性。后者还要基于命题意谓真而达成,这就是后期的语法考察:基于意谓真的语法根据,或真值条件的给出,才可以有根据地或合法地作为关于现实的东西的谈论。这也相当于为弗雷格补上了逻辑上可以说的一个逻辑环节。客观思想对于表达事实的过渡。

在宗教上,语法考察清除了对于神迹的存在的诉求。信仰是一种所思,它不是所见。神迹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所带来的需求。对于造物主的证明,并不需要在实在中证实语法的东西: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整个生活世界的规律性,自然科学中的同一性,以及人作为主体地存在、心灵生活,它们自身就已经是造物主的证据:如果需要一个造物主的话。就像我们的心灵,我们基于所思使用和理解我们的语言、行动,心灵只是这个所思的主体的角色。心灵自身并不以现象中的对象存在,而是通过我们的说和做出来表现或表达出来。心灵也是一个角色位置的东西。存在的是这个角色的活动。造物主也是这样的情况。造物主不可见,不然就落入所造的世界之中,那他自己就要落到自己被造就的问题。

2
知道一个事情不可为,并且这个事情本身仅仅是工具性的,而非其本身具有价值,它只是手段,那么,就不为。这需要堪破虚荣,这个东西在世俗他人的眼力赋以社会秩序中的人的价值地位的属性,但是只要确定它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那么直取目的以我自身的目的为轴心来安排我的行动。后者中没有虚荣。
对于自身诚实,自明。

这里需要认识到或自觉自身的目的。这种目的是一种基于价值和伦理为原则性的东西。它可以落到经验的东西上,就会对来物质欲望的诉求的自我约束。物质就会作为服务于价值的工具性,而非物质本身作为目的。这样并非不考虑生存,而是使得生存成为实践中有限度的事务。在生存得到一个基本限度的满足后,它就不再作为目的的东西,不再泛化为无尽的欲望。
心理问题可以源于逻辑认知的缺位,使得产生逻辑上不合法的诉求。譬如,对于自身的利益不符合的诉求。这里的利益是一个逻辑概念,它含有人自身作为目的所衍生出来的逻辑的东西。
逻辑的强大在于其客观性。譬如一个人可以无限地在物质欲望中追索,但是得到的东西能够有效地满足它的心灵么?心灵此时处于一种不自觉的癫狂之中,盲目的冲动。但是在人对于自身的服从里,具有价值判断,人是有意识的或自觉的。这里并没有w在语言游戏中遵从规则的盲目的情况。如果要说盲目遵从规则的话,这里是对于人服从自身,以自身为目的这个诉求的根据的盲目,在实践中不考虑它。直接就这样去做了。

3
学习语言游戏,就是一个人认知社会的进程。文化不是单凭语法句子为人所了解的。那样的句子还仅仅是设想,只有在真实的生活世界中,从实在的语言游戏中领会到的语法句子,才是文化的组成。这个社会生活所遵从的规则。语法句子由于其基于作为实在的综观统一的生活形式,而成为现实认知的组成。
就像法律中的情况。从来不被引用的律条只停留在纸面上,而被使用中,或被遵从的规则才是这现实世界的法。所以,可以有用而不说的法。在伦理而言,作为在先于立法的东西,作为立法的根据之一,这里有用而不说的情况。立法环节中盲目遵从规则。在执法而言,用而不说的法,就是潜规则的东西,藏污纳垢之地。人治就基于它施行。

理解是从看见的句子的表层语法,字面的意思,从所见,进到综观实在的生活形式。进到遵从规则,进到我们的所思作为支配所见的东西的根据。我们把所见的东西看作实践中的行动,把它理解为遵从规则的东西。遵从规则在此可以类比于自然科学的概念思维中的概念。一个科学的先天为真的句子,它在现象中的应用,具有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概念词意谓的概念,其外延类下的所有项,都适用于这个命题。我说H2O电解产生H2和O2的时候,这个命题对于一切分子式为H20的物质,也就是一切水,都成立。
弗雷格的语境原则,是真。但是这里,是一个命题不是普遍的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情况,而是基于“=”这个关系的句子。也就是意谓相等为关系的句子。这使得补充这个关系的不同对象之间不再是随意的,而是基于句子指出其意谓。就是说,名称意谓的对象可以通过句子给出来。进而,也可以说,意谓相等在这里是基于考虑一个名称的意谓这件事情时所产生出来的关系。我们可以基于5+7=(),为真,确定补充这个空位的是12这个数。5+7这个算式用12这个数字名称来表达。
基于5+7=(),为真,确定补充这个空位的对象。这是一件事情。
基于5+7指出它意谓的一个数,这是另一件事。
前者是代数,后者是算术。前者是语言分析中的基于语境原则给出专名的意谓。后者强调经验的思维过程产生出来的经验的东西。

梦是算术式思维。传统哲学也是。分析哲学则是代数式的分析。它们根本上基于思辨性,而非事实语境。其问题在于可能落入设想却无根据。和现实脱钩、无干。现实认知是基于语境原则的。我们总是基于结果的东西来考虑看到的东西的理解。
意志是一个梦般的自我实践中推进演绎。现实中有这个非理性的成分。但是考虑到现实中的自我认知,个体的存在,根本上还是一个to be的过程。只要思考死亡就能看到这是显然的。在考虑一辈子的结果时,意义问题就浮现出来,价值和伦理判断成为急迫的现实的问题。由此反过来看,意志的存在,其非理性,又是一种基于总体的综观而言理性的东西。或者说,现实的东西。是语境中给出来的东西。只要落到这种总体的综观之下,它就是现实的而非看作哲学病的理想的东西:与日常无干。
这样,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有限的给出的东西的理解,和终有一死的人把价值伦理判断落实到日常的实践中把它做出来之间具有张力的衔接。参考康德的先验概念不能做先验运用,这里就是价值判断不能取代现象的理解中的遵从规则。价值判断仅仅作为实践的目的的产生中原则性的东西,但是它还不是行动所遵从的规则。它还只是遵从规则的原则的东西。还要审视经验情况产生出相应的经验的目的和遵从规则来。

回到理解。理解达成从语言到意义的跨越。认知是关于所见的现象的判断。理解则从所见的进到所思的东西。所见的认知,呈现于语言中就是命题。所思的东西也可以作为句子说出来,语法句子。仅仅所思的东西,还没有和实在勾连起来,落到实处。虽然我们可以谈论语法句子,总有遵从规则的行动可以把它做出来。如同可以先天地谈论科学命题那样。我们可以直接谈论可见之物的语法,谈论意义的东西,我们的所思。
语言是我们自己造就出来的东西。我们造就语言所根据的东西,原因,就是理解语言的根据所在,就是意义的东西。语言就其作为人的行动和人的行动的产物而言,其本质在于因何被造就出来的根据的东西,而非其作为所见的东西的认知产生的经验。语言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
语法是衔接起所见何所思的过渡,桥梁。如果把这种基于语音文字的实在的表达,扩张到行动里,那么语言——意义就扩展到作为整个实践领域的阐释。
我们可以直接谈论所见,谈论所思。所见和所思、实在和意义,是相对的形式概念。我们可以基于语音文字谈论现象的东西,可以基于现象谈论它处于人的用法之下的东西,可以谈论遵从规则、生活形式、文化制度,可以谈论价值伦理。但要使得这些谈论是有根据的,就要使得语法或谈论方式要落到实处,和实在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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