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仍然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林娴的情景:她披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穿着一件红色的风衣,坐在咖啡店的角落,桌上平摊着一张校报。那一版上只有一张照片和寥寥几行字,我拿着拖把从她身边来来回回的走了几次都没有见她抬头翻动那张校报一下。可能是因为从那个角度看上去照片里的人仿佛在对她微笑。
(一)红玫瑰爱上白月光
我是个喜欢漂泊的人,19岁南下到沿海一带打工赚钱。我父母就是这样的观念:既然你书读的不好,就出去赚钱,不能白吃家里的饭。我做过酒吧招待,有一次得罪了一个醉酒的客人,差点被炒鱿鱼。也给一些小网店做过模特,不久后就辞职了。因为我忍受不了他们的指指点点,一会让我做这个动作,一会让我摆那个造型。后来我漂流到了Z市,在大学城附近的咖啡店里做了一个清洁工,每天负责擦地和擦桌子。一个月有八百块的薪水。虽然不多,但这份工作让我很舒心。我觉得我能从那些二十岁出头的学生眼里看到跃动的希望。那是我所没有的目光。
我今年24岁,辍学打工已经五年。生活破败黑暗,可也自由。
在咖啡店里做的久了,也会有机会认识一些常来店里的学生,林娴是其中之一,也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中唯一能称得上是朋友的人。
林娴在J大文史学院读汉语言文学,大三,北方姑娘。一个人千里迢迢来到祖国的南端。她是个果决且凌厉的人,从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这样觉得。
林娴在J大中文系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她文章写的漂亮,言辞相当犀利老成,颇得几个老教授的欢心,曾有意让她接任即将毕业的文学社社长许逸清的职务但被她拒绝了。“那地方太高太亮。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看不到我。”她对我说起原因时,眼神里有藏不住的落寞。
我相信那不是装腔作势的谦虚,是真话。
她并不热衷于那些社团间的名利角逐,她只是想往上爬的高一点,所以才会拼命的雕琢每一个词藻,只是想让校园的广播能把她的名字传播出去,让某个人知道:原来她在这里。”
那个人叫许笙,化学系的佼佼者。
因为长的干净清爽,被J大的学子戏称为众多霸王龙中的“床前白月光。”
在林娴一动不动的凝视那张照片时我就从她的眼神中捕捉到:那是她爱的人。
照片上的他很白净,有南方男子的儒雅清俊,但他薄唇。老人说薄唇的男子多薄情。
我见过许许多多比他更帅气的男子,林娴遇到的有才华的人想必更是数不胜数,为什么偏对他念念不忘?
林娴长得并没有多美,但也绝非平庸。她身上具有北方姑娘的胆识、气魄与果决。这些在初次见面时就显露无疑,在加上她的才气。在J大中也有不少倾慕者。文学院人赠外号“红玫瑰。”
我是个辍学粗俗的人不假,但我还是看过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里面不是有这样一段话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用在林娴和许笙身上虽然词不达意,但林娴是红玫瑰,许笙是白月光。冥冥中就为这段故事注定了开场。
(二)过往散云烟
九月,北方已经显出了瑟瑟的寒意,树叶已经由绿变黄,开始时不时的下落。少女蹲在树下,用粉笔画出一格格的琴键,树叶每落下一片,她就做一下按琴键的手势,这种幼稚的动作,她从十岁开始就再没有过了。“北方太冷了,我想去秋天树叶也不会落的地方。”
林娴上的是小、初、高直升的学校。从小学起,她就一直在追逐那个给她系红领巾的高年级男生。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他叫冯寒。后来他高中毕业去了J大,那时林娴才上初二。他们没说过一句话,她最初的悸动只是缘于那双为她系上红领巾的手。
她想离他近一点,当她真的考上J大时整个人都是雀跃的。多年不见,她连他的长相都已有些忘记。忘不掉的,唯有那条红领巾上残留的温度,灼灼燃烧了四年。
本来他应该毕业的,但他决定留在J大读研,所以她终于还是赶上了他的步伐。
当林娴打听到他的系别并且在宿舍楼下截住他时,眉清目秀的少年报以羞歉的一笑:“对不起,我忘记了。”
她的喜悦僵在了脸上,颓然的松开了拽住他袖子的手。
她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少年告诉她,他忘记了。
“你当时一定很难过吧。”我问她。“其实也没有,这也是预想之中的事。要是他也像我一样念着这么多年的话那就是喜欢了。如果他当时对一个小女孩产生喜欢的话,我大概会觉得他是个变态。”林娴笑笑,左眉毛微微上扬,那是她自嘲时一贯爱做的小动作。
“也是在那一天,我认识了许笙。很巧的是,他是冯寒女朋友许和琳的弟弟。”她端起一杯没加糖的咖啡,喝了一大口下去,蹙了一下眉,“唔,是表弟。”
说是不难过,但林娴的骄傲还使得她带了小女孩的脾气,冯寒礼貌的和她告别后正准备离开,正赶上许和琳和许笙从对面走过来,许和琳亲昵的挽上了冯寒的胳膊,和他说今天上课时的趣事。林娴心里有火没发出去,许笙这时也当够了电灯泡,先行了一步,林娴堵着气也没看路,就阴差阳错的撞到了许笙的肩膀。肩膀碰肩膀,在加上林娴气哄哄的使了大力。
我笑着对她说:“虽然我高中没上完,但还是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说到这,林娴也被我逗笑了,那笑容的明朗仿佛又回到了在树下画琴键的时候。
果然,两个人均痛的“咝”一声。冯寒听到声响抬头,林娴顿时如兔子般惊慌,重重的低下头,慌忙解释:“对不起,是我没看路。”“没关系。”两人擦肩时,许笙在她耳边小声的说:“怎么会?我看你是存心。”林娴气的跺脚,这个人怎么如此不讲情面!竟然当着冯寒和许和琳的面这么说,这不是存心让她难堪吗?但无奈自己和他并不熟悉,更何况是自己有错在先,也不好在说什么,低头走开了。
许笙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心里其实明白了什么。当许和琳询问发生了什么时,他只搪塞了一句:“没什么。”
虽然对这女孩心生疑惑,许和琳却也没有多问,就拉着冯寒走了。
许笙揉了揉肩膀也转身离开,这个理直气壮撞向别人肩膀的女孩子,他记住了。
(三)他们的得天独厚
故事发展到这里渐渐有了眉目,林娴与许笙的缘分也许就是这一撞撞出来的。我问林娴,她长长的睫毛微微的颤动了一下说:“不全是那样的。”
等待了多年,追逐了多年的那双为自己系上红领巾的手,如今牵着另一个姑娘。即便是多年来她爱的只是一个影子,日久天长也会生出真感情,岂能说忘就忘?
那年的秋天,Z市的树没有落叶。林娴流下了在南方的第一滴眼泪。
回到了寝室就开始动用室友和自己的一点微薄的人脉去打听那天的男生和女生是谁。大一新生,彼此间还没有那么熟悉,所以打听的过程颇为艰难。最终林娴的一个室友常予秋告诉她,自己有一个数学系的学长说那个人叫许笙,是他的室友,化学系。那天的女生叫许和琳,日语系,许笙的表姐。知道名字后就好办的多,林娴找出来了这对姐弟的一点眉目:
许笙,G省人,刚入学不久就被追捧为化学系系草。
许和琳,日语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但父亲是邻省一家外企的股东。与冯寒在大二时确定关系至今。
林娴想,这对姐弟真是天之骄子,家世好,相貌也不差,在学校里必然必然混的风生水起。
然而,事实好像还真不是她想像中的样子。
许笙很优秀不假,这一副好皮囊,多少小女生甘愿投怀送抱,但是学业上他确实马马虎虎,实验出错过几次,被老教授骂了个狗血淋头。不过他也不在意,追在教授后面说了不少软话,在加上他那股子痞劲儿,这次认错,下次再犯。教授们也拿他没办法,只要他不做太出格的事,也常常只是一笑而过。
许和琳的家境还优于许笙,本来她的分数是不够这个大学的,但是她父亲暗中给校长送了不少好处,所以向来“铁面无私”的校长也格外破例收了她。冯寒是她主动追到手的,当初她死缠烂打,冯寒拗不过她就勉强答应试一试,时间久了还真生出了感情,两个人就一直走到了今天。她的人缘其实不算很好,大小姐脾气,家境优渥,经常一掷千金只为了“买自己那么一笑”,在他们系里,也就偶尔和一个英语专业的女生说几句话,因为那个女生的好朋友也不多,对谁都是淡淡的,对许和琳也是,不说讨厌,但也算不上喜欢,只是在课间碰到,互相点点头而已。
林娴跟我说,这就是他们这些人的得天独厚。他们生来就拥有普通人也许奋斗一辈子都触碰不到的一切。
我也这么觉得。比如我,就是她说的普通人之一。每个月领着八百块的工资,住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室,有上顿没下顿,不和家里的任何人联系,一个人在这座繁华的大城市里,最后被它吞没。
林娴的家境一般,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她和许笙许公子其实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自己心里也很清楚。但是爱情,在某个时刻到来的时候,并不会去管谁比谁家里有钱,它悄无声息,等你发现它时,发现早已深入骨髓。
(四)流氓与盗书贼
林娴作为中文系的学生,少不了要读更多名家名作,所以图书馆的中文阅览室是她去的最多的地方,最近的课上老师提到了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创作的长篇小说《洛丽塔》,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恋爱故事。林娴还没有看过这本书,之前只看过最新版的电影,为了还原小说细节,她觉得还是应该去图书馆借一下原版的英文小说,自己回来细细翻译研究,查了一下馆藏发现只剩下最后一本英文原版的书了。图书馆的馆藏一向丰富,即便是中文系的学生都去借阅大概也不会出现只省一本书的尴尬境况。为了抢到最后一本书,林娴匆匆赶往阅览室,在一排排书架中穿梭寻找,终于,在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看到了那本烫金封面的《洛丽塔》,她抽出来,看到封面上的一行英文,You are my lolita.
“你是我的洛丽塔。”一个带着气音的男声从林娴耳后穿来,林娴的左耳在那一瞬间感到了微微的吹气感。身后有人。她一惊,转身想看清是谁,手里的书也应声而落,却没有砸到地上,而是落在了那个人的怀里。
许笙,原来是你。
你知道我的名字,看来把我和我姐姐调查的很清楚嘛。
你误会了,我对你们没兴趣。因为那天你让我难堪,我要记住你。
我都知道。你喜欢我姐夫。
你偷听我们说话?
我没偷听啊,只是碰巧在附近而已。
林娴没说话,只是瞪他,许笙被她锐利的眼神灼烧的有些窘迫。
你放心,我姐姐没听到,我没打算告诉她,不会来找你麻烦的。
许笙,我不怕你告诉她。我做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只不过喜欢一个人而已,这和他有没有女朋友没有关系。我喜欢冯寒,是我一个人的事,我并没有说想和他在一起。
那你为什么生气?难道不是恨我姐姐抢走了他?
林娴听到这句话,心里沸腾翻涌了一百遍,因为是在阅览室,她也不敢大声说话。她拽着许笙外套的袖子。你跟我出来,别打扰到别人。
许笙莫名其妙不情不愿的被林娴拉出来,临出来前还拿着那本《洛丽塔》。林娴从他手里夺过那本书,动作有些粗鲁,把他弄的一愣。这是我要借的书,麻烦还给我。还有,许笙,你真的很幼稚,你为什么这么喜欢用自己的想法去判断别人?我那天生气,是因为我喜欢了冯寒好多年,而你把这个事实当面戳破,甚至让许和琳都有所察觉。她没问不代表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喜欢冯寒,不代表我卑微到没有尊严。如果爱带来的是这些,那我宁可不要。
短暂的沉默后,他开口。对不起。是我没有考虑周全。你能不能,把那本《洛丽塔》让给我,我真的很需要它。
那你这句对不起是为了哪件事?是你那天说的话,还是今天从我手里偷走的这本书。
这两件都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把书还给你。
好,我叫林娴。书还给我。
不还。
你……你说什么?
我只说还给你,没说现在还给你啊。
许笙,你这样真像个流氓。
这本书对我很重要,朋友有急用,所以我是帮她借的,等她用完了我马上还给你。把你的联系方式告诉我,林娴,拜托了。
见他的话语恳切,声音低沉,又是受人之托来借书,林娴就退了一步。
好啊,一言为定,这本书是用我的借书证借的,你赖不掉。
谢谢你,改天请你吃饭。
他拿起那本书,蹦蹦跳跳的出了图书馆,二十岁的人了,这个动作却活脱脱的像个十岁的孩子。
林娴在心里笑他傻。
以上帝视角看,只有我知道,因为那本《洛丽塔》,把这三个人紧紧联系到了一起。爱与不爱,伤害与失去,纠缠与放手。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累。
(五)不爱和承诺无关
我问林娴,当时有没有意识到,许笙口中的“朋友”有什么异样,她说,当时的情况也没有想太多,只见他言辞恳切,堂堂许公子为了帮朋友的忙,为了一本书低声恳求,真是难得一见,就让给了他,就当他欠自己个人情。许笙用林娴的电话号码找到了她,林娴也顺手把他的号码存下。因为通讯录好友的缘故,当林娴打开QQ时,许笙的QQ在联系人推荐里蹦了出来,她鬼使神差的点了进去。
空间没有设锁,她进去了。说说不多,十几条而已。最近没有更新,最后一条的日期显示是半年前,也就是高考结束不久的那个夏天。
“说好要去s市,怎么来了z市呢?”
下面有他朋友们的评论。
哈哈哈哈哈,梦想破灭了。
你是胸怀学姐进军s市的落败傻屌。
你他妈说什么呢,谁是傻屌。
就是你呀,许公子!不过z市也挺好吗,离家近,经济发展也不比s市差啊。
下面,还有诸如此类的许多调侃和玩笑。大概是觉得烦,他写了一句统一的回复。去他妈的s市,老子不去了!
另一条是“当初我自己也是因为约定才强大起来的呢。”
这条下面没有评论,或许已经被他删除。
留言板,也是零星的几条。全是许笙自己写的留言。
我都来了,你为什么还是不爱我?
瞒着父母偷偷把志愿改成你的学校,你真的没有过一点感动?学姐,你知不知道,我差点被我爸扫地出门。如果不是小孟告诉我,我都不知道你没根本没有上T大。你这么骗我,可我还是死皮赖脸的爱着你。杜莞,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
一条条翻下来,林娴明白了什么。
杜莞。她和许笙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他叫她“学姐”,也就是说他们在同一所高中。因为约定强大,怪不得许笙那样一个“浪荡子”居然能发愤图强考上J大,甚至敢把志愿放在全国知名大学T大。
许笙和杜莞在同一所高中上学,杜莞是年级第一,她的目标是T大,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许笙喜欢杜莞,喜欢了三年,许公子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喜欢什么一定要得到,他在杜莞身上花了不少心思,女生喜欢的小玩意儿他一件不少全都送过杜莞,杜莞却不为所动。我要考T大,以后要留在那里生活,如果你也能考上T大,我或许可以考虑一下。
T大是多么顶尖的学校,对于杜莞这样年级第一的佼佼者尚且具有挑战性,更不用说许笙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学渣。她想用这样一个借口让他死心。
没想到,他认真了。
自此以后,每天流连与篮球场和网吧的许公子居然开始奋力学习了,每天出入最多的场所变成老师办公室,这样的改变让身边的朋友和他的父母都感到震惊。许笙的父母见自己的宝贝儿子突然转了性开始学习,自然是喜不自禁全力支持。在爱情的驱动力下,许公子的成绩青云直上,一跃成为了年级前十,从刚开始的边缘生成为了重点培养对象。后来,杜莞高考,因为当天意外发挥失常,以三分之差与T大失之交臂,去了第二志愿的J大英语专业。
许笙并不知情,那段时间他一心扎在学习上无暇顾及其他,他以为凭杜莞的实力考上T大应该十拿九稳,自己只需要更努力一点,早点去那里找她。
一年的时间过的很快,许笙也迎来了自己的高考,因为前一年的荒废,他的底子还是差了点,所以并没有考到理想中能上T大的分数,也是碰巧,去年T大的分数线很高,所以这一年报考时让很多学子望尘莫及,许笙决定拼一拼,他瞒着父母偷偷把自己的第一志愿改成了T大,删除了后面所有的志愿,想赌一把他的分数刚好和T大的投档分数相同,如果足够幸运,或许他可以来到她生活学习的地方。如果没赌赢,就去一个她城市二本学校,这样也能见到她。
不料这件事还是被父母发现了,许笙的父亲暴跳如雷,怒骂许笙怎么可以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这三年的学习是不是就想这样白费。
最后一天志愿已经提交,无法修改,许父托人找关系在省教育局调出了许笙的志愿,把志愿改成了J大,一所邻省的重点大学,名声虽然没有T大响亮,但以许笙的分数也绰绰有余。而许和琳也刚好在这个学校,姐弟两个人在一起也能有个照应。
最终,许笙被J大化学系录取。
为此他郁闷了好久,直到好友小孟给他带来了杜莞考取T大落榜,现在也在J大英语系读书的消息。那天他破天荒的给了自己的父亲一个拥抱,因为学校的事,父子俩闹别扭不说话很久了,许笙的母亲在旁边欣慰不已,为着儿子终于知道错了,肯走他们为他铺好的一马平川的道路。
猜到这些事情的那天晚上,林娴没有睡着。
(六)洛丽塔的主人
J大,英语系,大二,杜莞。
那本全英文的《洛丽塔》,许笙口中的“朋友”,书真正的主人,是她。
你见过她吗?我问林娴。
当然见过,因为她是许笙喜欢的人。我得知道他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
那,你觉得她是什么样的人?
我很失落,因为我们一点也不像。所以即便许笙不再喜欢她了,也不会来喜欢我。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有些地方我很讨厌她,可有些时候,我也想活成她那样。
我问林娴有没有她的照片,我也想看看。林娴说没有,她和许笙的合照她曾经保存过,每天都会翻出来看看,后来觉得实在没有必要用一张照片来刺激自己,而且万一哪天被人看到了只怕又是一场风波,她喜欢许笙这件事,还不想让别人知道。
不过,我偷偷关注了她的社交账号。林娴狡黠一笑,杜莞偶尔会发一些动态分享生活,我倒是很感兴趣。
我凑过去看,里面有她的照片,杏眼,长长的睫毛,是个明媚的女孩子,她很会拍照和调色,每一张照片远远看去都像一幅画。
她挺好看的,对不对?林娴问我。
我倒是没觉得的,p图谁不会啊。
不是p的,她本人是真的很好看。许笙喜欢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所以从外貌上我就没机会。
谁说的,你又不丑。
是啊,我不丑,但是也没有杜莞那样漂亮。人们嘴上都说不在意长相,其实大多数的人还是视觉动物,没有出众的皮囊,又有谁愿意深入去了解你的灵魂。皮相是父母给的,我们都改变不了,其实美丑又怎样呢?多年之后,红颜成枯骨,大家还不是都一样。
我看着她,听到了她淡淡的叹息了一句。
可是我想让他喜欢我。
那一刻,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她对面坐下来,说,今天的咖啡我请。
那本《洛丽塔》,他最后有没有还给你?
还了,可是等他还给我的时候,书已经过期了,我去图书馆交了罚款。他赔了我一顿饭。我对他说这顿饭是他之前就答应过我的不算赔偿,别想蒙混过关。他问我想要什么。我说,一本精装版的《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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