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读后”而非“学后”,是因为所得的启发和感悟都是自己阅读后所获。本次《史记》的学习,还选择了跟随杨照和张富祥两位老师的网课学习。无奈心意不狠,没能及时同步。只能自己先往前看,后续慢慢补学,待有新思,再以学后补记。
《礼书》是《史记》八书之首。“书”是《史记》中唯一不以人物为叙事核心的体裁。
“礼”是中国哲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就如“Justice”之于西方哲学。
就我个人而言,对于“礼”的理解也是一步步递进的。最早对于“礼”的理解,完全是一个概念,礼就是教养的表现形式;后来读到“封建礼法是吃人的”,开始朦胧觉得礼有时代性和阶级性,而且很广大;到大学毕业的时候,适逢建校一百周年,学校把过去从来没有普及过的老校歌给挖了出来,并要求诵唱。从马一浮的歌词里记住了“礼主别异兮,乐主同和”,模糊感觉礼应该是具有宪纲的功能;再后来,学哈佛中国史的公开课,包弼德(Peter K. Bol)把礼定义为一种社交规范。而这种中国特色的社交规范,除了可以快速地让两个陌生人基于某种共同的目的和行为模式迅速互动以外,还在礼中将人实际所处的角色做调换,让彼此可以基于对方的立场思考和看待问题;到学了《左传》和《中国哲学简史》,明白了礼既是儒家的魂,也是儒家的形。
《礼书》开篇明确“缘人情而做礼”。此处的所用的情字准确,但是又循了中文的毛病,太过宽泛。如果借鉴《理想国》的概念,此处的情当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欲望(Desire),对于性和物的占有欲;第二是志(Spiritedness), 超越他人,彰显自己独特的一种追求。这两种情欲对于人类社会的驱动和结果是不一样的。中国古语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和《理想国》专注研究战士(warrior)阶层,都是映照。无论中国的人“礼”还是西方的“Justice”,都是要在情欲与社会规范间找到一个平衡,正应了“发乎情,止乎礼”。
《礼书》对“礼”的叙事,源于人的感官欲望,止于尊卑之序。目的在于“事有宜适,物有节文”。虽然其间的推理过于跳跃,但是其承认了一个基本的事实,物质资源的稀缺性与人类欲望的扩张性是一个永恒的矛盾,既然分配的公平无法实现,那就各应丰缺。而这个区别就带来了秩序。
礼一旦确立,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养”,所谓“养”通过节制欲望达到满足欲望。典型的通过认识论反作用于存在论。“养”之后是“辨”,“辨”之中,除了定义感官满足的至高境界,还提出了,“信”,“威”,“安”这些超越感官满足,更高层次的美德。
随着美德的升高,礼的叙述也随之从形式升级到内涵,也即“道”。因为“道”,“礼”实施的最高境界不是“治”,而是“化”。如何“化”?要尊天,尊地,尊君师。君师既享其尊,也就需要担其务。这是礼里面至关重要的一条。礼虽然分尊卑,但任何一个阶层,尤其是尊者,并非只有权利,同时也要严格承担所对应的义务。“贵本亲用”。以飨礼上最尊贵的“玄酒”为例,其实是掺水酒。既然在意象上已经被赋予了崇高,实质上就不再需要珍稀了。这跟《理想国》里的战士(warrior)阶层可以拥有崇高的荣誉和地位,却不能拥有私人财产的规则很相似。只不过,前者的逻辑是既已贵本,亲用即可。而后者的逻辑是,私人财产所带来的贵用,会令私欲膨胀腐败,最终颠覆了战士阶层本应为社会承担的“贵本”。前者重平衡,后者讲制约。
最后在礼的实施上,《礼书》提出要有标准。以绳审长短,衡审轻重,规矩审方圆。这与《理想国》中的数学(mathematics)作为规则(forms)的客观标准,也是相通的。
但礼中有比“Justice”更广的一层眼界就是除了从人与人的视角看礼,还从人与自然的视角看礼。虽然论述不多,但是“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点出了礼之所起,在于欲与物的“相待而长”。中国人视生存的环境为自己的伙伴,讲求“天人合一”。西方视自然为征服的对象,受让并解决人与人自身的矛盾。中国人要同时在两个舞台上求和谐,所以不断在“为”与“止”之间拿捏分寸。西方人只在一个战场上求结果,故能一门心思做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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