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十八了,94斤。我不信。
一米七的个头,男生,干的是装卸工的活。然后你跟我说,你不到100斤,这也太扯了吧。
那就上称幺一下呗。
电子称上的红色数字跳了跳,定格在46.7。
称是不可能错的,那台称我一天幺三次,数字变小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我一直无比坚信。
可这偏偏是个事实,一瞬间,我喉头发干,语塞。
要不是老子吃了太多苦头,数字得翻一番。他说这话的时候,像是诉苦,又像是炫耀。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意他,留意那张放荡不羁贱贱的脸。
他穿着打洞的牛仔,染着红色的短发,扎着闪亮的耳钉,一句话里要蹦7个脏字,完全是一副娇生惯养的放荡子模样,哪像个受过苦的人。
就算他是,可谁家的孩子18岁不上学,放着舒服日子不享受,来过这种通宵干活的苦日子?他是跟家里赌气,来这儿躲着混日子的吧?嗯,一定是的。
可他干起活来实在卖力,从晚上8点到凌晨1点,在从3点到早上7点,除了偶尔喝口水,他一直都在闷头扔包,几十上百斤的包裹是我无法接受的挑战。一车货结束,汗水就会湿透他的红发,很矬地趴在脑袋上,像极了高鼻子的小丑。
有时候实在太累了,他会脱掉工服,光着膀子蹲在操作间外,叼支烟,顺便蹦上几十个脏字,来显示他的家教与受过的教育。可他裸露的肋骨与疤痕似乎在证实他大概是个有故事的人。
我足足盯了他一个月,然后发现了一些他的秘密,比如他从来不喝工厂里发下来的饮料,比如就算天要热死人,他总是穿着长裤,比如他空闲的时候总和一个姑娘打很长很长的电话。比如,我就像个侦探,开始慢慢接近事情的真相。
那天,在公司人事那里办事,顺便聊起了他。人事的姑娘说道,让他写紧急联系人,他说了句他爸妈早都走了,还瞪人,真怪。
或许其他人听不懂什么意思,可我作为一个北方人,瞬间懂了这句话,走了就是去世的委婉说法。瞧着他写得乱糟糟的字,像是散落进风里的枯枝,没有一丝生气,没有一点依靠。
我开始信了。
那一天我跟女朋友闹矛盾,心里闷得慌,无人诉情衷,索性大醉一场。绝少喝酒的我闷头灌下两瓶啤酒,然后迈着轻飘飘的步子,走在魔都一个鸟不拉屎的乡郊,想着所谓的梦想,看着现实,然后泪流不止。然后不小心就遇上了他,他正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
“烟,要吗?主管。”他随手递过来一支中华。
“呦,档次不低,我不会抽。”我稳了稳身子,坐在他旁边,“一个月得花不少钱啊!”
不是我买的,上个老板欠我三万块钱没给我,他每月给我1000块钱和两条烟。
擦,打火机点燃了我嘴角的烟,也照亮了他手上一条长长的疤。
“这个原先打架给刀扎的,当时我十三,力气小,吃亏了。”
“为啥事啊?”半晌,我扔掉了快烧到手指的烟头,又接过一支点上。
“收保护费呗。”这条理由的确叫我承受不起,十几岁的孩子打架斗殴不过是意气用事,没有明确的目的,可他……
“缺钱,饿啊!”
从他满不在乎的口气里,我听到了多日来想得到的答案。
他三岁的时候,父母在工地上出事,双双离世。公司赔了十多万,由他姑姑与村支书共同支配。一个来抚养他长大,一个供他上学。她姑家里孩子多,他偏偏又调皮捣蛋,再遇上一个脾气火爆的姑丈,铁定没有好果子吃。
“打我记事起,我脑袋里整天只想一件事,吃饭。要是以前我吃得饱,个子要比现在高,体重也多不少。我看过我爸照片,他又高又壮。”
在学校里同学歧视,老师不待见,回到家表兄妹不理,姑姑姑丈冷眼相待,他觉得他就像个累赘,放哪儿都多余。他蹲在爸妈的坟头呆了一宿,天亮的时候,将偷来的半瓶除草剂仰头灌下,他想着该解脱了。
或许是命不该绝,或许是还有更多的苦难要他承受,他被邻村的女孩送进了医院,捡回一条小命。
“你想死就死透点,家里钱多花不完啊,整天他娘的没事找事……”
彼时他刚刚醒过来,洗胃洗得他死去活来,没有一句安慰。几千块钱的花销叫他看清了这些人的嘴脸。
“胃伤了,只能喝白开水了。”
他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医院,顺带着拐跑了一个姑娘。
“跟家里干仗,跑出来了。在坟地那儿瞅了你一宿。”后来,那个姑娘这样跟他说。
两个半大孩子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就像是迷路的羔羊,在现实这头恶狼面前,除了用稚嫩的尖角去抗争,也只有待宰的份了。
没钱,饿,受尽白眼冷落,他瞅了瞅身边那张惨白的脸,做出了决定,加入小混混收保护费。那段时间他卑微得像路边的野草,渴望远离尘土飞扬。他不是陈浩南,也不是山鸡,姑娘也不是小结巴。
抢别人落进口袋的钱,无异于虎口夺食,骨头可能抢到,被咬伤也是常事。就这样,他带着姑娘混过了最艰难的日子,但想如洪七一样带着婆娘闯天下注定只存在小说里。
很快,姑娘的家人找到了他们。他本想被打一顿也是应该的,他愿打愿挨。可出乎意外,姑娘父亲却跟他说到,她不是个正常的女孩,脑子有点不好使,但她愿意跟他在一块,如果他愿意,等到两人大点就成家;当然他不愿意,也不勉强。
他瞧着阳光下的影子,看了看远处那张灿烂的脸,点了点头。
十三岁打架斗殴,收保护费,无恶不作,觉得全世界都欠他的,这一刻却突然觉醒了。改行,端盘子跑腿,理发厅学徒,一晃过去了两年。超市理货员,电子厂操作工,从郑州跑到了上海,一晃又过三年。
这期间他为了生计骂过无数人干过无数次架,还为了心爱的姑娘,大腿留下两道丑陋的长疤。
有时候太累了,他会买一瓶白酒,喝光随便躺在哪儿就睡,桥下,路边,树林。他说其实有时候人想死也不容易,还是活着好,想吃啥买啥,想爱就爱。
抽完第五根烟的时候,他坏笑着说道,跟媳妇吵啥架啊,过了年我回郑州,准备结婚了。
依旧一副浪荡子模样,留下一个大大的烟圈,走了。我仔细看看,嗯,还是那个高鼻梁的小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