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连续更新日记50天后断更了,小小纪念一下。虽然是由于出差调研,作息日程打乱了常规节奏,但深层次原因还是贪玩懒写了。昨天在一个工厂里跟一条金毛傻傻地玩,金毛不傻是我傻,我无聊到跟一只狗跳来跳去。后来更无聊的时候拿出手机来随便点也没有想起见缝插针地写日记。回家后做牛排看电视就是没有想起去写日记。
不管是昨天的调研心得还是路上的所见所闻,其实都有内容可写的。或许写作并不是我的热爱,跟叶公差不多。
是啊,天底下能让人没有金钱和经济利益驱使去做的事且长期去做的才是真正的热爱吧。而我在这么些年里也对一些事物感兴趣过,也十分钟热度过(比三分钟多那么一点点),也放弃过别人眼中很不错的,若问真的热爱过哪个事物,好像也没有。没有热爱到眼里只有它。往往是机缘巧合做下去,做着还不赖,也得到一些肯定,可以说是习惯或惯性。可每当一个人在一个寂静的房间思考真的热爱某个事物吗?无法躲避自己内心深处的策问,我回答不上,就很容易产生迷茫了。
曾经我怀疑是我太少钱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吗?
曾经我也看到别人对我的羡慕,正如同我也羡慕过其他人。人是否永远向往着遥远而得不到的东西呢?
这两天看《梦想改造家》有史以来最具差评的一期红砖房节目。那朴素的农民向往的其实是有些城市人眼里俗气的小两层洋房别墅。那是老人家一辈子都没有住过的房子,而村里有人已经住上了,还拉上设计师去看告诉设计师那就是他想要的。建两层的楼房先不说审美,就是老人家一开始那种欲望是很强烈的,就像我以前没有住过复式的房子,刚来住复式每天都很开心,好像圆了一个复式梦那样,住久了就觉得复式的缺点自己无法忽略,例如经常爬楼梯、隔音不好等。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老人家那种非常想住两层楼房的心理,哪怕建成后他实际上没有上二楼多少次,毕竟老人家年纪大了,腿脚没有以前利索,上二楼会越来越少,欲望也达成了。可那是必经的人性,在欲望达成的那一瞬间达到峰顶,后慢慢回归理性。我妈妈在我一年级的时候不问我一声就扔掉了我的小兔子毛公仔,我哭了可能有很久吧,那几天都在埋怨怨恨我妈妈。因为那个小兔子长得好看又可爱,重点是上面的味道很香,是在顺德姑姐家客房睡觉的时候姑姐送给我的,在我的脑袋里就认为别人送给我的东西我应该拥有所有权的,后来我才发觉我是没有独立处置权的,所以那时我十分渴望长大,渴望成年了就有独立拥有一样东西和处置东西的权力,渴望有经济能力就可以买很多喜欢的毛公仔。哪怕现在30岁回忆起这样的经历也依然眼含泪水并忍不住落泪。是的,在我到广州上大学后,我很快就到广州一德路批发市场买了一个快一米长的香蕉公仔。哪怕抱着那么大的公仔走在路上频频引起路人回首和注视,我的内心充满终于圆梦的喜悦。大学四年,这个公仔一直是我的床伴,毕业我才拿回家。后来我再看到更大的公仔,典型如一米八的bear bear 熊,我看待的眼光更多是从理性的角度去考虑是否值得购买——是否容易清洁、是否容易打理收纳——更重要的是我到底是否真的喜欢,是否过了三年五年依然喜欢?单纯是清洁打理的难度就让我退却了,当然我也没有买过比香蕉更大的公仔了。我的内心觉得有它就够了。
我们有时不妨问问自己——对某事物是欲望还是需求,是喜欢还是热爱。工作上,我没有找到欲望,工作是我的维持生存的需求,远远未到热爱的地步,至于喜欢,每份工作肯定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地方,如果全是喜欢的,估计那就是热爱了吧。情感上,一般的激情最多也就一至两年的时间,那些婚外恋情小三说自己是真爱或者被男人哄骗说真爱的,听听就算了。因为很多人把激情以为是真爱,没有认清自己的欲望。虽然我个人混得一般般,但至少我自信我知道自己的需求和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并付诸行动拒绝。我讨厌就说不想要,我无所谓就说随便,我喜欢就说想要。不像我的老板都分不清他的欲望和需求,他就好像我以前的一个男朋友——他说喜欢的时候确实是喜欢的,但也仅限于那一刻,从逻辑上的确没错,又有谁能保证永远,所以男人说的“喜欢”我们做个句子补充就是——我(在那一刻)喜欢(或爱)你。是的,所有东西都有个限定条件,就如食品都有一个保质期。这样就很容易陷入虚无主义了,是的,永远不知道永远有多远。我们能确定的只有这一刻。对了,前度曾经很直白地回应我对于“永远”的质问——“我确实在那时是喜欢你的”,这听起来是多么哀伤,在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还没确定喜欢他,等我确定喜欢他的时候,他却说我已经变成不是他当初喜欢的样子了。从此我好像找到一点规律,我被别人喜欢的时候恰好是我不喜欢别人的时候,那时我的风采和光芒远远大于我喜欢别人的时候。那他们喜欢的就不是全面的真正的我,所以也就不是热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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