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头条,广州离婚预约名额需要找黄牛,加价600,看得我大吃一惊。赶紧核对了下, 找到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当事人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须先预约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取得《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且30天“冷静期”届满后,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需预约。
这是一段完整的法律条文。我不是法律人士,也不大懂。但是有几个问题,搞不清楚:
第一,为什么离婚要预约?是保证婚姻的质量?还是避免冲动式离婚?还是为了降低离婚率?那是不是结婚也需要预约?也按照对应的流程来做?设置结婚冷静期?
第二,冷静期是做什么?一方不愿意,就可以撤回离婚登记?那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反复反悔?一直拖着不离婚?
第三,关于离婚,结婚的自由。离婚,结婚难道不是个人意愿麽?现在还受到法律限制了?是在担心什么?提出这条立法的人目的是什么?
说点自己的想法,作为一个结婚5年的人,如果有一天真的面临离婚,肯定不是一时冲动。经历过婚姻的人都知道,毁掉婚姻永远是生活中的一地鸡毛,而很少是大事。一方日积月累,疲于应对。既然如此,冷静期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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