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的最后要举行签名售书,林风一边给书迷们签名,一边留意不远处的叶逍遥,此时的叶逍遥正在接受媒体们的采访。
“跟我告白?我看他是不是脑子有病啊!要不然就是另有所图!可是,他图我什么啊?他比我有名,比我有钱,长得……也还凑合!我呢!既没钱,也不出名,人呢……”林风心里盘算来盘算去,也理不清个所以。
她往叶逍遥那边望了一眼,刚巧叶逍遥也正好转过头来看她,他冲林风微微一笑,那笑容竟然让林风感觉到了满满的宠溺和柔情。而且,奇怪的是,叶逍遥看她的目光竟不像对一个陌生人的感觉,完全就像是旧相识……
“难道我们从前认识?”林风在一分钟内把三十年来所有认识的男性都回放了一遍!果然,最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林风确定,她从未见过叶逍遥。
终于,把最后一本书签完了。林风抬头一看叶逍遥已不知去向,心下松了口气,赶紧寻找贝尔准备和主办方告别,离开会场。
可就在她准备找贝尔时,贝尔却提着一大袋零食和叶逍遥有说有笑地走到了林风面前,林风顿时傻眼了,她心里道:“这是搞什么吗?贝尔这个花痴,难道几分钟就搞定了男神?哦?我怎么叫他男神?该死!我竟然也和贝尔一样了……”
“大风,快来吃啊!这可是我和男神走了好远的路,才给你采购回来的哦!”贝尔兴高采烈地把袋子打开,让林风挑选。
林风冲叶逍遥尴尬一笑,一下把贝尔拽到了旁边,“喂!你怎么和他这么熟了?你不知道他脑子有病吗?”林风压低了声音说。
“有病?谁有病?男神吗?”
“废话!不是有病,能来一个不认识的女人的新书发布会告白?”
“不认识?不对啊!男神说你们许多年前就认识了啊!我还想问你呢!你都认识人家了,干嘛刚才装出一副吓傻了的表情呢?哦!对了,玩浪漫,两个人闹别扭了,对不对?所以人家干脆来发布会跟你告白了!好啊!大风!真有你的,藏这么深!前天你还告我,你跟那个谁刚分手呢!你怎么……”
林风赶紧捂住贝尔的嘴,不,林风是想立即掐住冯贝尔的喉咙!“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嘛!我哪里认识这个神经病啊?还是,还是多年前就认识了……天啊!今天,是愚人节吗?是不是我在做梦了啊?”
林风死劲拍了拍自己的脸,哦!好疼!
这时旁边的叶逍遥说话了,“时候不早了,我的车就停在外面,我先带你们吃饭去吧!”
“哦!不用了,叶先生,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我们和主办方已经提前定好了要一起吃饭的!我们改天吧!”说完,林风就准备拉着贝尔赶快溜掉。
就在这时,叶逍遥一把拉回了林风,由于叶逍遥力气大,竟然把林风拽到了他怀里。叶逍遥低下头,把嘴凑到有点被惊吓到的林风面前,说:“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你!”叶逍遥的呼吸有种淡淡的兰花香,林风竟有点迷醉,脸一下子就红了。“想要知道我是谁,我们一起吃完饭,我就告诉你!”
说完,叶逍遥不由分说拉起林风的手就往外走。旁边的贝尔几乎看呆了,“他们这是到底认不认识啊?”
上了车,叶逍遥从车镜里偷偷看了看后排坐着的林风,“呵呵!没想到,看起来理性十足的她还会脸红啊!”
这时,贝尔从袋子里掏出了一瓶柠檬水递给了林风,“大风,渴了吧?一上午也没见你喝一口水,你这不爱喝水的毛病什么时候改啊!”
“不要让她喝冷饮料,她这几天不能喝!那瓶水你喝吧!袋子里有一个保温杯,你拧开让她喝点!”叶逍遥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冷,但在这冷却中却包藏着说不出的柔情,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这时的林风更加惊讶了,他怎么知道我这几天……不舒服?贝尔递过来的水,又竟然是红糖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饿了吗?知道你每次紧张完后,都会想在嘴巴里嚼点零食,袋子里都是你平时爱吃的,你可以稍微吃点,但不要吃太多,我们还有十来分钟就到餐厅了!”
林风打开袋子一看,果然,都是她平时喜欢吃的!林风的心,忽然又回到最初的时候,刚才的羞怯一扫而去,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恐惧,“他,到底是谁呢?”
写后记:
如果年轻时,我懂得爱,我想我一定会有一个很难忘的人。就像叶逍遥遇到林风后,就再也难以将她忘记。
可是,忘记是一回事,去见她,却是另一回事!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为了爱,紧紧追随一个人的身影,以她为圆心,所有半径都围绕她展开或远或近的距离。
离开一个人,忘记一个人,不去见一个人,你可以找许多个理由!但是,去见一个人,去坚持爱一个人许多年,理由却只需要一个,那就是你真的很爱她!无论生活里遇到过什么,你都始终相信爱情!
任何事,只要尽全力争取,即使失败,对自己也是一种珍贵的情感财富。
那些真心相爱过的人,即使最后分开了,但他们曾绚烂、温暖过彼此,也就无需遗憾和后悔了!
附:古天乐《男朋友》歌词
为着旧爱
正在结疤
再也不敢多讲错话
令任何人遗留任何牵挂
寂寞令我满脸雪花
连情感都很想放下
尤其是你
这样爱他
回答我可不可以暂时让我讲出感觉后
才直说你有男朋友
现在就要走
回答我可不可以暂时让我牵牵手
我妄想的不会有
牵一牵你手
我便甜蜜够
实在是我
太没眼光
再也不敢诸多寄望
为任何人
遗留任何感觉
实在没法
努力说谎
爱我可一生都快乐
然而为你我愿意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