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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保护的一点思考

关于动物保护的一点思考

作者: 石头正在对着绿萝发呆 | 来源:发表于2016-07-17 00:23 被阅读88次

          其实我对动物保护并没有那么刻意或上纲上线,而只是发自本心的,一直对自然充满崇敬。每个时间和空间切面的自然都有它的美感,一花一树都一直给我力量和启迪。古语有云:“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确实如此。但是如果在自我介绍中说自己热爱自然会显得普通,而说自然主义者又会显得孤独。

          因此我默默把整个世界的自然当我的后花园,把万物当作有趣谜团和朋友,自得其乐,幸福至极。也因此一直在环保社团争取接触与改善自然的机会,增进自己的认知和能量,也因此选择了相关专业,以期尽此生去出点绵力。

            首先需要将野生动物与圈养动物区别,因为目前,虽然我几乎不吃肉,但也不是素食主义者,没有契合的理由说服他人。

           从野生动物来讲,野生动物和人的生命,同样值得尊敬。甚至个人感觉,野生动物的生命比部分渣人重要,因为生而可贵,但他们不关爱生命,而所有的纪录片里,每个生命都是永恒的凛冽和威胁与短瞬的安闲伴生。但是抛开这一点,一样重要。人类也只是地球上的一个物种而已。

           有个逻辑是:野生动物更脆弱,所以能保护尽量保护。但在面临危险或有生理需求的时候,人的本能可能倾向于保护自己,与野生动物相搏,造成人死亡或者动物死亡,对错不好说。所以前提还是不要去惹他们,也给他们一点生路。

           生物进化论的观点不管在人类社会和人 与动物其间关系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甚至也是我曾经赞同过的,但是这种把杀戮合理为“自然法则”的说法,却极其荒谬和残忍。

            按照人类近亲黑猩猩的社会组织来说,歧视女性是自然法则,霸占败寇妻室是自然法则,或者杀光敌人男性也是自然法则;澳大利亚的孔雀雌蛛,吃掉它不满意的所有有意交配的对象,满意者交配完毕后也被吃掉……按照此逻辑延伸,一切人类的道德和法律都不该存在。

          人类不光是自然的,更是社会的,不仅有生物属性,更有思想和主观能动性。不管人类认不认可杀戮,但越过温饱那一层,主观能动性和善意可以允许我们更多的选择。

          这样想来,动物保护是温暖且应然的,人生而为人,有她的使命和责任,更有良心,良心不是具体的秤,至少是心理的平衡。

      野生动物保护是必须的,但是如我之前所说,对规模化圈养的动物,一种食品,或者作为商品呈现的一块块肉们,我目前还没找到思路。

          在多数人的生活习惯或认知里,人是杂食动物,人需要吃肉,或者在规模化生产和消费水平上去的今天,大家有资本吃肉,至少吃非保护动物或规模养殖而来的肉。

           刚刚去百度了素食主义及其相关,虽然由于身体健康计划和个人饮食偏好的原因几乎不吃肉,可是我到目前并不能有充实的逻辑和理由说服他人,那么问题来了。

         素食主义与动物杀戮是紧密相关的。显然动物会痛,会痛苦,而那么多杂食动物又是客观的作为生物链接的存在。但在这个共同生活的星球上,动物实验和虐杀动物是否合理?如果认为不平等本身就是正确的,狼能吃羊,动物都是那天上的主赐给人类的,那么自然理当。

      大多数人类不忍心看到动物痛苦,但是并不影响超市里的肉类总能保持每天新鲜。康德说:“人类对动物的责任只是对人性的间接责任,因为虐待动物会导致残忍地对待他人。”因此,人类的同情总是离自身越接近就越强烈的,但是也有一句“眼不见为净”。完全平等和普遍的素食主义,是无法实现的。

      停留在影视作品里的佛教认知主张众生平等,不杀生灵看似仁慈,但是造成这结论的预设是一切生灵都有灵魂,是参与六道轮回的。而其一佛教只是那一撮有宗教信仰者中的一支,其二此生已然艰难,社会让大众的信仰囿于衣食住行及时享乐的周边。

          希望未来会有新的理解。

         不管怎样,人类必须严格遵守自然规律,但是,人类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社会人。如果弱势必须为强势,当更强大的物种来袭,人类也理应做奴隶或是食物,所以强者的逻辑并不是正义或者真理。

         万事万物存在必有其合理性,我作为宇宙间小小尘埃,只能尽力理解、包容和接受这浩瀚的运转,同时在小我以及小我的周边世界,多存善意地去对待和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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