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与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聊天。
他说,今年的就业形势比去年困难。女孩子的就业难度更大。经常遇到这样的女生,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学校也好,成绩也好,但就是没人要。我们也不敢要。现在生二胎,差不多要耽搁三四年的时间,这个成本都要企业承担。现在国家又有了新规定,表格中不许出现是否婚育这样的内容。那就更不敢录用女性了,连这些基本信息都不知情,怎么录用?
若论工作能力,女性与男性之间并无明显差异。女性不受待见的原因,自然是因为生育。生一个小孩,前前后后,短的一年,长的两年。两个小孩就是三四年。在此期间,用工单位既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得找人顶她的工作。
一个女孩子,工作两三年,刚刚胜任岗位,就去生孩子了,隔一年多回来,再隔两三年可能又生二胎。她的职业生涯的前六七年,被切割得肢离破碎。这样的女性,企业自然是不大敢用,因为成本太高。
女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就这样直线下降。女生着急啊。女生说,你让我进来了,我保证五年内不生孩子,或者我生孩子的话就从你这儿离职。企业也不敢要,因为在法律层面这样的契约无效。
这种情况当然是不正常的,是事实上的对女性的歧视,也是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问题出在有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对女性的保护过于严苛。
如果女性生育期间,企业可以不支付工资,甚至可以无条件解雇她,那么,企业将大大降低录用女生的顾虑,从而女生的就业形势也将大幅度好转。
这个看上去政治很不正确的解决方案,却是真正有效果的方案。
逻辑在于,一,生孩子是女性及其家庭的私事,企业本没有义务为其支付成本。这个成本是法律法规强加给企业的。企业既不愿支付额外的成本,又不想违法,只能不招录女性。二,现在有一种说法,生孩子不但是家事还是国事。既然是国事,那么应由政府帮助生育者承担成本,而不应把成本转嫁给企业。三,很多人会说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其实,企业创造就业缴纳税收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好方式,如果一定要求企业再承担鼓励生育的责任,那么向所有企业征收生育税好了,至少这样做对每个企业是公平的。现在由企业直接向生育者支付成本,企业为趋利避害,拒绝录用女性,就成为一种合乎理性的选择了。
所以,结论非常清晰,国家要求企业为生育的员工支付一部分成本,企业拒绝支付这部分成本,导致女生就业机会大幅缩小,就业竞争力严重下降。
解决方案也很简单。一是由女性自行承担生育成本。二是若社会认为女性是“为国生娃”,就由国家直接帮助分担成本。总之生育成本与企业无涉。
现在有关部门开出的药方仍是背道而驰,以“性别歧视”为由对企业施以高压,结果是企业反弹力度更大,女生的就业难度也更大。
想要保护女性的有关部门,不知道有没有想到是这么一个结果。
我的小孩马上也要毕业了,也是一位优秀的女生,但是,现在的就业生态,没法给她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要改变这个生态,首先要改变很多人心中的根深蒂故的思想,即所谓保护劳动者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女性。其实,雇佣关系就是交易关系,不存在谁强势谁弱势,只要双方接受就行,不需要很多框框。经济学认为,任何基于自愿的交易都能够增进交易双方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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